1、第五章第五章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共2学时 第一节 概 述一、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概念 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作的交易行为。 工程发包方: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工程承包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设备供应或制造单位三、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立法概况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的立法概况 自自1982年推行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案例:年推行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案例:鲁布革工程鲁布革工程 目前,我国现行的与建设工程承、发包有关的主目前,我国现行的与建设工程承、发包有关的主要法规有、要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2、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行规定、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装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饰装修管理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办法等。等。二、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及范围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及范围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有两种方式:招标投标和直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有两种方式:招标投标和直接发包。接发包。 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
3、)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直接发包的项目:(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及规模太小的工程,才可不进行招投标而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四、建设工程承包方式:1、总承包方式“交钥匙”、“统包”、“一揽子”合同发包人在项目立项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任务一次性的发包给一个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总承包企业,由其负责工程的设计、施
4、工、采购的全部工作,最后向发包人交出一个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总承包单位可分包2、专业承包具备某种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向工程发包人直接承包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直接与发包人签订合同。3、专业分包具备某种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4、劳务分包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向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接劳务任务,签订劳务合同。5、联合体分包大型工程项目中常采用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中标后,联合体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建设工程
5、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1、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3、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4、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5、施工总承包中,主体结构的施工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6、不得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7、禁止越级承包第二节 招投标概述一、招投标概念 1、 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 也是一种采购行为,是指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利用报价手段采购工程、服务或货物的行为。 投标人中标后可对某些专业工程进行二次招标。 2、 建设工程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投标,是指投标人利用
6、报价手段销售自己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完整的招投标过程的五个环节 : 招标投标 开标评标定标二、招投标活动的特点 1、 程序规范2、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3、公开进行,透明度高4、一次成交(一次报价,不能讨价还价) 三、 建设工程招标的原则 建设工程招标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体的资格 招标投标法:招标人是依本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组织。1、 招标人的资格招标人的资格 在我国,进行建设工程招标的只能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任何欲进行工程建设的个人不得进行招标。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所应具备的条
7、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项目履行审批手续 2、 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并且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投标条件。五、建设工程招标方式五、建设工程招标方式1、 方式方式 1)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 2、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 2)竞争的范围和程度 3)公开的程度 4)时间和费用 (1)、信息发布的要求 为保证招标信息发布的准确和竞争的公平、公正,招标投标法规定: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案例 内容应包括招标
8、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2)、禁止实行歧视待遇的要求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3)、保证合理时间的要求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距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不得少于20日。(4)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程序框图3、 招标方式的选择招标方式的选择 1)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 六、招标办法六、招标办法 1)自行招标 招标人
9、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六、招标办法六、招标办法 1)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自行招标条件:(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2)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
10、人制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p107 (1) 招标代理机构的概念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七、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种类 p108 (1) 全过程招标 (2) 勘察设计招标 (3) 材料、设备供应招标 (4) 工程施工招标 (5)工程监理招标八、 招标投标的一般程序 三个阶段 P108表5-1 (1) 招标准备阶段 办理招标申请-发
11、出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函 (2) 招标阶段 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截止之日 (3) 决标成交阶段 开标之日-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一、一、 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在施工招标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 概算已经批准; (2) 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3) 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完成; (4)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5) 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 (6) 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7)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第三节 建设工程招标二、二
12、、 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1、 确定招标相关事宜 (1)确定发包范围 (2) 确定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内容 (3) 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 (4) 决定招标方式 2、申请招标 申请文件说明:招标工作的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招标方式(自行还是委托) 3、编制与招标有关的各种文件 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三、发布招标公告三、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制定的报刊、信息网络v 或其他媒体发布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 (3)获取招
13、标文件的办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出投标邀请书,受到邀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个。四、资格审查四、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实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及相应的工作人员; (3)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状况;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几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重大违法行为。资格预审 :在招标公告或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和业绩情况,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公告: (1)招标人的姓名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额性质和
14、数量 (3)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 (4)获取预审资格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5)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7)资格预审的日期安排五、发售招标文件五、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内容有: (1)投标须知(2)合同条件(3)工程技术规范(4)投标文件的格式(5)图纸和技术资料 (6)工程量清单六、编制标底六、编制标底 标底是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依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预算定额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工程的预期价格。1、标底的作用: (1
15、)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尺度,能由此判断投标者报价的合理性、可靠性(2)是评标的重要依据(3)是建设单位预先明确招标工程的投资额度,并据此筹措和安排建设资金的依据(4)是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2、标底的主要内容: (1)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2)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3)主要材料用量(4)标底附件:如各项交底纪要、各种材料和设备的价格来源、现场的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编制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七七 、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1、现场考察
16、 (1)自然地理条件 (2)施工条件 (3)市场环境(材料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2、标前会议 投标预备会或答辩会。 招标人为解答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的问题,以便投标人更好的编制投标文件八八 、关于招标的其他规定、关于招标的其他规定 1、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防止不合理的评标标准、设置多个标底等手段。2、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3、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不得限制投标人间的竞争。4、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
17、的情况。标底须保密。第四节 建设工程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从填写资格预审调查开始到将正式投标文件送交业主到最后中标签订承包合同为止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投标程序:投标程序: 取得项目招标信息准备资料参加投标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资料提交资格预审资料通过资格预审后领取招标文件研究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问题考察现场、领取答疑文件并对招标人进行考察投标策划及确定投标策略核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计算工程量多种方法进行报价计算综合单价确定工程成本价报价分析、决策并确定最终的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汇总、审核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等候询标一、资格预审的准备一、资格预审的准备 1
18、、 严格按业主要求填写表格 2、突出自己特长,如施工经验、施工技术、施工水平、施工组织管理能力 3、对强制性指标的填写应慎重,须满足要求 4、注意平时的资料积累,做好资料储存工作,随时调用 二、二、 投标前的准备工作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1、投标环境的调查 2、工程项目情况调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送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送 1、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标书内容: (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投标保证金(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7)辅助资料表(8)资格审查表(9)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内容协议条款的确认和响应(10)项目管理规划(11)招
19、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内容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企业简历; (3) 自有资金情况; (4) 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 (5) 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 (6) 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的和尚未开工的工程一览表。 2、 在编制和投送标书时应注意的事项 (1)防止可能造成无效标书的工作漏洞(2)不得改变标书的格式(3)校核工程量清单,发现错误,不得任意修改,也不能按自己核实的工程量计算标价(4)计算要正确无误,中标后发现错误自己承担(5)投送标书严格执行法律规定3、 投标联合体 大型建设工程项目
20、,往往不是一个投标人所能完成的。所以,法律允许几个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并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联合体的法律地位。 (2)联合体的资格。 (3)联合体各方的责任。 (4)投标人的意思自治。四、投标要求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时间的要求 3、投标行为的要求 (1) 保密要求 (2) 合理报价 (3) 诚实信用 4、投标人数量的要求:不少于三人 第五节 开标、评标与中标 一、 开标开标1、开标的概念 开标是指投标截止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
21、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 2、 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根据这一规定,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是开标时间,它一般都精确至某年某月某时某分。之所以这样规定,是避免开标与投标截止时间之间存在时间间隔,从而防止泄露投标内容等一些不端行为的发生。 开标地点事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有利于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从而更好地维护了其合法利益。 3、有关开标的相关规定 (1) 参加人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还可邀请招投标主管部门、评标委员会、监察部门参
22、加,也可委托公证部门对整个过程进行公证 (2) 投标书密封的现场认定。 (3)当众宣读、记录备查。 二、评标二、评标 评标,就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所进行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 评标应注意的事项 (1)评标标准。 (2)独立评审。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标价的确认。 2、 评标的工作程序 小型、不太复杂的招标项目采用“即开、即评、即定” 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两个阶段 初评 祥评 (1)初评 初评审查内容:投标人资格、投标保证有效性、报送资料的完整性、投标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无实质性的背离、报价计算的正确性等(2)祥评 技术标评审和商
23、务标评审 中小型工程采用 定性比较的专家评议法 大型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或评标价最低法 3、评标报告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就中标人提出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有三种不同意见。 (1)推荐中标候选人。 (2)直接确定中标人。 (3)否决所有投标人三、评标细则三、评标细则 四、四、 中标中标 1、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即是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 招投标过程就是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承诺。 2、 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 提交招标投标报告 强制招标的项
24、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报告。 五、决标的其他规定五、决标的其他规定 1、 关于评标委员会的规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评标委员会中专家的资格 (3)评标委员会专家人选的确定 2、 关于废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 (1)收到的投标人少或者有效标书少 (2)所有投标被否决第六节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与监督一、一、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负责管理与监督。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审查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与标底;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签约活动;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否决违反规定的定标结果,处罚违章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