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道路上行驶的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都应当遵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 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型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a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依法取得机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动车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时,应当对机动车的安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时,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
3、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携带驾驶证、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检验合格行驶证、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标志,依法、安全、文明驾驶。一、准予驾驶车型 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二、驾驶证的申请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申请C1、C2、C5、F准驾车型的,在1
4、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C3、C4、D、E、M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A3、B2、N、P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B1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A2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A1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二) 身体条件 1.身高:A1、A2、A3、B2、N,身高为155厘米以上;B1,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A1、A2、A3、B1、B2、N、P,视力或矫正视力5.0以上;其他车型视力或矫正视力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距音
5、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障碍佩戴助听器后,达到要求可申请C1、C2;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至少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手指末节残缺或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小于5厘米。左下肢有问题的,可以申请C2,双下肢有问题的,可以申请C5;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7.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8.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9.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四四) 初次申请
6、准驾车型初次申请准驾车型 本市本市 A3 B2 C1 C2 C3 C4 C5 D E F M N P暂住地暂住地C1 C2 C3 C4 C5D E F(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 车型 已取得车型 资格 记分周期 B1 C1 C2 C3 C4 3年 2个 A3 B2 1年 1个 A2 B1 B2 3年 2个 A1 1年 1个 A1 B1 B2 5年 3个 A2 2年 1个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 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两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 ( (六六) )禁止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禁止申请增加大
7、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条件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条件 1 1、发生交通事故造车人员死亡且承担全部或、发生交通事故造车人员死亡且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者主要责任的; 2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 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4 4、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超速周期内有超速50%50%以上行为,驾驶证未被吊销以上行为,驾驶证未被吊销的。的。 三 驾驶培训制度 (一)驾驶培训管理 1.先
8、通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学习并考试合格,再进行场地和道路驾驶技能学习; 2.北京对驾驶技能培训实行计时培训管理,并保证培训内容的落实; 3.使用专用教练车,教练员随车指导,教练车上不得乘坐与教练、学习无关的人员学习中造成事故的,由教练人员承担责任(二)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要求提供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向主管部门举报驾校在培训中的不法行为的权利; 2.有自觉参加规定内容和时间培训的义务。四、 取得驾驶证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 2.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 3.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培训和考试科目三; 4.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
9、考一次补考一次; 5.补考仍不合格,本科目考试终止,可重新申请 6.科目一合格后,车管所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7.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经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8.各科目考试结果将当场公布,并出示成各科目考试结果将当场公布,并出示成绩单,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绩单,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人和考试员的签名,考试不合格的,考试员应当说明不合格的理由。 9.经过上述考试全部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将按规定核发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第二节 驾驶证的使用 二、换证二
10、、换证 (一)期满换证(一)期满换证 有效期满前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车管所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 2、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3 3、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年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2.持有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的,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3.持有准驾车型为C5的,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以上三项
11、都是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A1、A2、A3、B1、B2以外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换发驾驶证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计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因出国等原因不能换证、交体检证明的,可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12、,延期最长不超过三年,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 (二)信息变化换证二)信息变化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驾驶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下列情形之一的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在3030日内申请换证:日内申请换证: 1 1、在管辖区内,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在管辖区内,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变化的; ; 2 2、驾驶证损毁无
13、法辨认的。、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三、遗失补发三、遗失补发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请补发,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 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证明3 3、补领后原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补领后原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办理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
14、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四、驾驶证的注销四、驾驶证的注销 (一)死亡的;(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证的; (六)年龄在(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
15、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型的。C5三个记分周期后一年内未交体检证明;三个记分周期后一年内未交体检证明;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
16、或者驾驶许(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可依法被撤销的。(九)实习期驾驶证注销 机动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纪录时,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十)恢复驾驶资格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或者年龄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7、的驾驶人,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时,要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需要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可按原准驾车型驾驶。增加后的准驾车型,一年内受实习期规定限制。 新取得
18、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六六.驾驶证累积记分驾驶证累积记分 记分周期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个月 一个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一个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在分,在15日内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在二十日内对其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两次以上达
19、到进行科目一考试;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在科分的,在科目一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考试目一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不合格的,合格,计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特别注意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内记分未达到1212分,所处罚款已经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虽未达到记分虽未达到1212分,但尚有罚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