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4-18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安规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站电气部分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目录一 国标安规编制说明1.1 编制依据1.2 主要编写过程1.3 标准编写原则1.4 标准主要创新点二 国标安规与原规程差异比较及理解要点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1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下达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国标制定计划(20067275-Q-524)编制。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依据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再只局限于传统的电力行业,且变电所已统一称为变电站,经
2、请示将标准名称更名为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2 主要编写过程1 本标准的编制过程经历了申报立项、任务下达后因电力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启动,标准应满足生产要求重新开展电力安全技术论证,具备条件后再次启动的4年周期。 2010年重新启动后,召开标准编制工作组正式会议6次,送审稿专家评审会1次,由初稿到报批稿总计22稿(包括电子交流版)。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2 主要编写过程22010年3月,标委会再次启动了本标准的制定工作。2010年5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编制工作会议。
3、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会议明确了标准的编制原则、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至2010年7月对安规(初稿)第四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初步形成了安规征求意见稿。 2010年8月初,工作组向标委会提交了安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2010年8月,标委会和中电联分别向标委会委员、电力企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0年9 月中旬至(9月25日)收到系统内外以邮件、纸质文件、电话形式的返回意见。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2 主要编写过程32010年9月至10 月 ,组织召开了编制两项国标安规的第五次工作会议,会
4、议主要内容是讨论对两项安规(征求意见稿)返回的修改建议(采纳率112/283= 40);提交了根据返回意见修改的标准(送审稿/第一稿)。 商定对两项安规(送审稿/第一稿)修改原则 。返回意见的分散性较大。有的要求条文更严、更细、更具体。更多的意见是:工作标准应具备指导性,特别是在电力生产现行体制下,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还在发展中,应侧重提出共性要求规约,不宜将传统模式简单的强制固化,以促进各企业的电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根据编写组讨论,采用后一种意见)2010年11月2日,送审稿/第一稿(修改稿)发至工作组成员征求意见。2010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工作组编写人员对送审稿/第一稿(修改稿)反
5、馈意见进行了讨论、修改形成送审稿/第二稿(讨论稿)。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2 主要编写过程42010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在广西桂林召开编制两项国标安规的第六次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送审稿/第二稿,形成了送审稿/第三稿。2010年11月21日至2010年11月27日经进一步修改、整理形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送审稿(正式)。2010年12月6 日至2010年12月 8日在北京召开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送审稿评审会。与会专家共计提出意见40条,经讨论、研究采纳31条,采纳率31/40=77.5%。2011年1月11 日至2011年1月日
6、工作组编写人员经进一步修改、整理形成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报批稿(正式)。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3 标准编写原则 在原能源部颁发的DL 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基础上,工作组经过反复研究讨论, 确定了如下编写原则: 1 结合目前电力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管理模式,充分吸收电力工业的技术发展成果,体现技术和管理的进步。 2 安全管理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突出共性,保证较强的通用性和指导性。 3编写格式应符合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 T 1.1 -2009 的要求。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4 标准
7、主要创新点 1) 吸收和保留了原行业标准和电力企业标准的基本内容。删去了过时的“带电爆炸压接”等工艺,将传统的“二次回路”变更为“二次系统”;新增加了如: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以及通信复用通道等内容;依据国家标准修订了原来“高压”与“低压”的定义。 2)延伸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将传统的 “电力行业”的输配网和发电厂,延伸到适用于“厂矿企业或其它工业、农业、商业、公共设施的电气系统”。体现了电力设施同功能、同标准的安全要求,且与IEC/TC99的标准保持了一致。为适应现阶段电力安全的要求,本标准明确了“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的范围。国标安规(
8、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4 标准主要创新点 3) 适应电力体制安全管理的现时格局。标准没有将传统的电力安全监管方式固化,在纳入现代安全管理相关内容的同时,也不排斥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以促进电力安全监管的发展和进步。如:在传统方式工作票制度中,补充了“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紧急抢修单”。 4) 满足现场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引入了近年的电力安全技术研究成果,包括交流750kV、1000kV、直流50kV至800kV的作业安全距离以及计算机程序操作等内容,适应了现场安全工作的 需要。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目录一 国标安规编制说明1.1 编写依据1.2 主要编写过程1.3 标准编写原则1.4
9、标准主要创新点二 国标安规与原规程差异比较及理解要点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总体说明1、因国标安规与原安规的使用范围差异,国标安规突出共性,有较强的通用性和指导性,对原规程中部分具体管理措施进行删减,考虑到在南网系统仍然适用(在下一步会补充),故在本次差异分析中不重点讲述。2、国标安规强调安全管理,突出对人身安全的要求,对原规程中部分工艺要求的条款进行了删减,相应的条款按照相对应的标准、规范执行。3、本次重点对新增的条款进行说明。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新旧安规章节比较 GB 268960-2011DL 408-911 范围第一章 总则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与定义各章中涉及
10、定义4 作业要求第一章 总则5 安全组织措施第三章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6 安全技术措施第四章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7 电气设备运行第二章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8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第五章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安全措施9 带电作业第六章 带电作业10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第七章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维护工作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第八章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12 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第九章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13 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第十章 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14 电气
11、试验第十一章 电气试验15 电力电缆工作第十二章 电力电缆工作16 其他安全要求第十三章 其他安全措施除红色字体与蓝色字体部分调整外,其余章节保持大体一致。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明确了电力生产单位和作业人员需执行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范明确了电力生产单位和作业人员需执行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范围。围。 删除了原规程第删除了原规程第2 2条。条。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以及在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
1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1 范围G B 安 规 DL 409-91规程第1条 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第2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3条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13、1 范围1 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2 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3 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及其相关场所。此条为新增的范围以上2条包含了南网全部单位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节为新增内容。 本章节按照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 T 1.1 -2009 的要求,主要新增了一些关于术语定义国标的引用。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3 术语与定义 本章节为新增内容。 增加了发
14、电厂、变电站、电力线路、断路器、隔离开关5个术语的定义。 对低压、高压、运用中的电气设备3个术语在原规程基础上进行定义。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3 术语与定义1 该章节的术语定义来源有2个:一是国家已发布的标准;二是原规程规定。2 高压与低压定义有变化:低压为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高压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此定义来源于GB/T 2900.50-2008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4 作业要求总体说明: 将原行标第一章中对作业人员的要求、第三章中对作业组织的要求等内容,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按下列顺序进行修编:
15、1、工作人员; 2、作业现场; 3、作业措施; 4、其它要求。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4.1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4.1.14.1.1为原第为原第5 5条部分内容修编。明确了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条部分内容修编。明确了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较原规程严格。较原规程严格。4.1.24.1.2 3 3为原第为原第5 5条部分内容修编。将原行标条部分内容修编。将原行标“特别要学会触电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急救”改为改为“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强调触电急救的重要性;,强调触电急救的重要性; 新增新增“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 、“业务技能业
16、务技能”等原等原则要求。则要求。 对本标准掌握程度的检查方式等内容未提出要求,需企业按国家对本标准掌握程度的检查方式等内容未提出要求,需企业按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法生产法中提出的中提出的“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得上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岗作业。”的规定进一步提出定性、定量的要求。的规定进一步提出定性、定量的要求。G B 安 规 DL 409-91规程4.1.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4.1.2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4.1.3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
17、,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统; 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 并经考试合格;三、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第6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并经考试合格后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4.2作业现场作业现场G B 安 规 4.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4.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本节内容为新增:本节内
18、容为新增:4.2.14.2.1对对DL 409-91DL 409-91规程规程的补充完善,明确作业现场的生的补充完善,明确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等原则要求。产条件等原则要求。4.2.24.2.2按照国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新增了对急救用品的的规定新增了对急救用品的原则要求,体现对作业人员的保护。原则要求,体现对作业人员的保护。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哪些场所或施工车辆上应配备急救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哪些场所或施工车辆上应配备急救箱,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检查、补充和更换的具体要求以及根箱,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检查、补充和更换的具体要求以及根据实际工种需求、现场
19、环境、季节特点,配备相应的、常用的急救用品。据实际工种需求、现场环境、季节特点,配备相应的、常用的急救用品。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4.3 作业措施作业措施G B 安 规 4.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4.3.2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方可安排检修工作4.3.3 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工作方案和书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
20、员的任务分工。 4.3.14.3.13 3是对行标第三章内容进行归纳、补充完善,明是对行标第三章内容进行归纳、补充完善,明确作业的基本流程,特别强调作业前的过程组织要求。确作业的基本流程,特别强调作业前的过程组织要求。 对工作票制度不强制,但强制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4.4 其它要求其它要求G B 安 规 4.4.1 工作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4.4.2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
21、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刑事处分。 4.4.1-24.4.1-2为新增内容,为新增内容,来源于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来源于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强调作业人员强调作业人员的知情权、工作负责人的现场处置权。作业人员只有了解了工作的知情权、工作负责人的现场处置权。作业人员只有了解了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才能主动避免人身伤害;只有掌握了事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才能主动避免人身伤害;只有掌握了事故紧急处理措施才能在突发状况下将伤害程度减小到最低。故紧急处理措施才能在突发状况下将伤害程度减小到最低。 删除第删除第
22、7 7条、第条、第8 8条,对违规人员的处理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条,对违规人员的处理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不由安规规定。章制度进行,不由安规规定。 DL 409-91规程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5 安全组织措施主要变动说明: 本章共本章共3636条条(本章为非强制) ,DL408-91 DL408-91 共共3131条,核心内容未变。条,核心内容未变。 (1 1)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未变。表)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未变。表1 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增加了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增加了750、1000kV及高压直
23、流及高压直流 的数据的数据 ; (2 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仍为)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仍为5 5种人,种人,但是由专责监护人取代但是由专责监护人取代了值长了值长; (3 3)工作票有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及紧急抢修)工作票有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及紧急抢修单单 ,增加了带电作业工作票及紧急抢修单;,增加了带电作业工作票及紧急抢修单; (4 4)增加了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全站停电)增加了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全站停电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内容;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内容; (5 5)增加了工作票可)增加了工作
24、票可“双签发双签发”的内容。的内容。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5 安全组织措施变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表1)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7020、351.0066、1101.502203.003304.005005.007507.2010008.7050及以下1.505006.006608.408009.30(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2)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3)750kV数据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红色部分表示的为新增的数据,同时删除了44kV、154kV电压等级的最小安全距离。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
25、电站电气部分5 安全组织措施变动2:工作票的种类和选用定义1 增加带电作业工作票、紧急抢修单两种书面方式。2 选用:(1)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2)大于表1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3)带电作业或与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但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工作填用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4)事故紧急抢修工作使用紧急抢修单或工作票。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新安规以资料性附录列出了各种工作票的格式,为参考,使用南网目前统一格式仍符合规定。带电工作票增加设专责监护
26、人、不能延期的要求,紧急抢修单简化办票程序。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5 安全组织措施变动3:工作票执行1 在规程中对双签发、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进行了说明。2 新增: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作业,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方可工作。以上2条南网在工作票技术规范已明确。3 明确:专责监护人职责。a)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b)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c) 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5 安全组织措施变动3:工作票执行 新增: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
27、专责监护人应向 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 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确认手续在附录工作票格式中有体现。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6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变动说明:本章共34条, DL408-91共24条,总体上核心内容未变,停电内容未变。 (1)完善了绝缘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等要求; (2)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表2)增加了750、1000kV及高压直流的数据; (3)新设备、新技术改变的相应变动; (4)验电增加了“间接验电 ”、 接地增加了“个人保安线”的内容。 (5)取消了DL408-91中的76、77、82、83等内容(属于一般要求或管理规定)
28、。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6 安全技术措施变动1:对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进行了完善(原规程只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序号器具项目周期要 求说明1电容型验电器启动电压试验1年 启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试验电极相接触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持续时间1min持续时间5min100.745350.995661.01751101.32202202.14403303.23805004.1580要求更详细,种类更全。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6 安全技术措施变动2: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表2)电
29、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0.3520、350.6066、1101.502203.003304.005005.007508.0010009.5050及以下1.505006.806609.0080010.10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注2: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注3:750kV数据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红色部分表示的为新增的数据,同时删除了44kV、154kV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6 安全技术措施变动3:针对一些新设备、新技术引起的要求改变1 原规程要求停电设备的各方要有明显的断开点,新规程要求
30、或应有能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指示。2 原规程要求断开隔离开关,新规程增加对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3 提出了间接验电:一是适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设备及其他无法直接验电设备。二是适用于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南网电气操作导则已有具体的方法规定。 计算机操作:显示屏操作的隔离开关操作处,应设置“禁止 操作,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记。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6 安全技术措施变动4:新增的有关要求1 新增: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停电后,电缆及电容器2 新增: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
31、时,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不应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6 安全技术措施变动4:新增的有关要求3 新增: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遮拦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4 新增: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防止误入带电区域防止触电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6 安全技术措施变动5:删减的有关规定(主要为管理内容):第76条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
32、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第77条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 第82条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第83条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7 电气设备运行 主要变动说明: 本章共11条25款, DL408-91 共24条。 (1)本章的标题作了修改,原为第二章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 (2)分节描述更清晰,分一般要求、电气设备巡
33、视、电气操作(操作发令、操作方式、操作分类、操作票填写、操作的基本条件、操作的基本要求)3节。 (3)明确电气操作有就地操作、遥控操作和程序操作三种方式;操作分类有监护操作 、单人操作 、程序操作 ;操作票填写,增加了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的内容;增加程序操作可不用票等。 (4)取消了DL408-91中的10、13、16、17、21、23、31等;取消第四节 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属于管理范围及一般要求)。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7 电气设备运行变动:新技术、新管理带来的变化1 新增:电气操作有就地操作、遥控操作和程序操作。就地操作是指在设备现场以电动或手动的方式进行的设备操作。遥控
34、操作是非就地以电动、RTU当地功能和计算机监控系统等方式进行的设备操作。程序操作是指在计算机监控系统基础上以批处理方式进行的设备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应满足倒闸操作基本要求,满足电网运行方式的需求,同时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遥控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应具有及时、准确反映设备三相实际位置的电气闭锁或能满足遥控操作要求的微机防误装置。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7 电气设备运行变动:新技术、新管理带来的变化2 新增:操作分类有监护操作 、单人操作 、程序操作.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原规程规定)。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程序操作:是
35、指应用可编程计算机进行的自动化操作。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7 电气设备运行变动:新技术、新管理带来的变化3 新增高压直流输电系统操作票填写项目:在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中,启停系统、调节功率、转换状态、改变控制方式、转换主控站、投退控制保护系统、切换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及手动调节分接头、控制系统对断路器的锁定操作等。需要强调的是每一项操作后的质量检查,不仅仅开关刀闸。4 新增:操作完后应检查各相的实际位置,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到位。这些项目直接影响到换流站的运行方式及设备的运行状态。5 补充: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应使用伞具。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7
36、电气设备运行删减:一般要求和管理要求内容第10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第13条 经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第16条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第17条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本配电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第21条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核对所填写的
37、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还应由值长审核签名。第31条 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的字样。上述操作票保存三个月。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8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本章节无实质性的变动。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9 带电作业该章内容与安规(线路部分)一致,此处不再说明。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0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 变动1、取消了同期调相机的相关规定(调研已无同期调相机)。2、增加了氢冷机组检修时安全措施要求。在氢冷机组机壳内工作时,应关闭氢冷
38、机组补氢阀门,排氢置换空气合格,补氢管路阀门至发电机间应有明显的断开点。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1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主要变动说明: 本章的内容变化较大,本标准7条,DL408-91有17条。 (1)取消了DL408-91中的193、194、195、202、205、206、207等条款,概括在11.1条内,“1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内容包含,操作、巡视、作业、事故时防止六氟化硫泄漏的安全措施,其具体的安全要求、措施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2)条款突出关注人身安全。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1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删减
39、条款:第193条 SF6新气应具有厂家名称、装灌日期、批号及质量检验单。SF6新气到货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核、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SF6新气标准见附录八。在气瓶内存放半年以上的SF6气体,使用前应先检验其水份和空气含量,符合标准后方准使用。第194条 SF6电气设备投运前,应检验设备气室内SF6气体水份和空气含量。设备运行后每三个月检查一次SF6气体含水量,直至稳定后,方可每年检测一次含水量。SF6气体有明显变化时,应请上级复核。第195条 主控制室与SF6配电装置室间要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 第202条 从SF6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必须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9.8104Pa(1个大气压
40、)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防止气体泄漏。第205条 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洗澡,把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清洗干净。第206条 SF6 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主,防潮、防阳光爆晒,并不得有水份或油污粘在阀门上。搬运时,应轻时轻卸。第207条 未经检验的SF6新气气瓶和已检验合格的气体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淆。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1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变动1 新增:未佩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人员不应入内(SF6电气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为了防止伤害。2 合并:原规定涉及技术处理,
41、不危及人身的条款,概括为按照“1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内容包含,操作、巡视、作业、事故时防止六氟化硫泄漏的安全措施,其具体的安全要求、措施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2 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主要变动说明:主要变动说明: 本章结构变化较大,条文作了重新整合,本标准本章结构变化较大,条文作了重新整合,本标准4 4条,条,DL408-91 DL408-91 有有3 3条。条。 (1 1)增加了)增加了12.3 12.3 低压不停电工作的要求,低压不停电工作的要求, (2 2)强调)强调12.412.4工作时,应采取措施
42、防止相间或工作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相间或接地短路。接地短路。 3 3)取消了)取消了DL408-91DL408-91中的中的208208条。条。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2 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变动2 强调:低压回路停电工作的安全措施:a) 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或采用绝缘遮蔽措施;b) 邻近的有电回路、设备加装绝缘隔板或绝缘材料包扎等措施;1 新增: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工作应符合停电工作及不停电工作时的安全要求。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2 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变动: 删减:原规程第208条: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
43、工作票。在低压电动机和在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可用口头联系。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主要变动说明: 本章作了简化,本标准9条,DL408-91有16条。 (1)取消了DL408-91中的221-228条。其中,一部分内容在第5章已描述,如工作票的使用范围,其余属于管理及一般要求。 (2)增加了13.9试验工作结束后的工作要求及13.1二次系统上的工作内容。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删减1:第221条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二、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
44、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三、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四、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五、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第222条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二、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保险)。第223条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电动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
45、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熔断器(保险)或断开刀闸。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删减2:第224条 检验断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进行操作,但在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开关把手上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可接合检修开关。第225条 试验用刀闸必须带罩,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试验结果线要经第二人得查后,方可通电。第226条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临时所垫片应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线头。第227条 高压试验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在一个电
46、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第228条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新增: 13.1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内容可包含继电保护、安
47、全自动装置、仪表和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运行、检修及试验等。 13.9 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完善1、完善: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可靠的保护接地,更改为有且仅有一点保护接地。接地点若有多点,由于故障情况下接地网并不是完全的等电位,特别是在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或雷击等其他大电流注入地网事件发生时,将会有电流流经不同的接地点,影响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的测量精度,甚至造成保护
48、不正确动作。对于差动回路,多点接地还可能使差流不平衡,造成差动保护误动。2、完善:不应在二次系统的保护回路接取试验电源。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4 电气试验主要变动说明: 本章内容变化较大,本标准15条,DL408-91有29条。 (1)高压试验相关条款和内容实质性变化不大,突出强调原则要求和安全要求,简化执行细节。增加了对电气试验的的具体标准、方法的概括性说明。 (2)对原规程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进行了整合。删除了原规程244、245、246、249、250、251、252、255(属于一般要求)。 (3)删除了原规程“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整节的
49、内容。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4 电气试验新增: 14.1.1 电气试验应符合高压试验作业、试验装置、试验过程及测量工作的安全。 14.1.2 电气试验的具体标准、方法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4 电气试验变动1 完善:应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试验线长度应尽量缩短。2 完善:遮拦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安全距离。3 增加:发现发电厂和变电站升压站有系统接地故障时,不应测量接地网的接地电阻 国标安规(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14 电气试验删减:第244条 值班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值班人员测量时,应填
50、第二种工作票。第245条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第246条 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应在拆除遮栏后立即进行。工作结束,应立即将遮栏恢复原位。第249条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第250条 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要擦拭干净。 第251条 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担任。第252条 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第255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摇表安放位置,必须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