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忻州市忻府区“1013”今天服饰城火灾扑救战评总结1 2010年10月13日晚23时许,忻州市忻府区新建路“今天服饰”商场发生火灾,忻州市消防支队紧急出动,迅速调集支队特勤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田村油库专职消防队和定襄县政府专职消防队121名消防官兵、20辆消防车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经过官兵近六个小时的连续奋战,火灾于次日凌晨5时50分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没有对周围建筑和居民造成影响。 23现场录相4基本情况5一、基本情况(一)单位基本情况 忻州市忻府区“今天服饰”商场位于忻州市忻府区步行街53号,建于1996年,同年投入使用,该单位北接万客隆鞋城,南临达盛商场,西侧为服装厂宿舍区,
2、东面为新建路,主要用于服装、鞋经营,建筑面积3000,整体三层,框架结构。该单位共有员工60人,有室内消火栓12个、消防应急照明灯30个、灭火器40具。 67北接万客隆鞋城 南临达盛商场 西侧为服装厂宿舍区 东面为新建路 8(二)火灾特点 “今天服饰商场”主要用于服饰、鞋等服装饰品的经营,商场内各商铺存放有大量服装饰品,均为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大面积着火,加之该商场内部为回字结构,着火时极易形成烟囱效应,一旦着火,火灾的蔓延速度极快,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形成猛烈燃烧。9(三)火灾基本情况、火灾原因及损失 这起火灾由电气线路过热烧损绝缘皮引发,起火点位于今天服饰商场二楼西南侧,大火燃烧了
3、近六个小时,商场内一、二、三层全部过火,过火面积近一万平方米。此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主要烧毁商场内装修、货架、服饰等物品,其中内装修和货架全部超过折旧年限统计损失为零,服饰共计9800件,经济损失为443000元。 10天气:晴。温度:1。风向:西北风。风力:3-4级。湿度:39%。对战斗行动无较大影响。(四)当日气象条件:11(五)水源情况 1、室内消火栓12个 该商场内12个室内消火栓在发生火灾时均不能使用。在事后调查中发现该商场负责人于10月10日因消火栓供水管道发生破裂而私自将消火栓供水管道阀门关闭并未对破裂的供水管道做及时维修,导致发生火灾时12个室内消火栓均无法正常使用。根据调查
4、结果忻府区大队依法对该商场负责人进行了拘留。 2、离商场较近的三处消火栓。 (1)商场北侧25米处1号消火栓 火灾扑救前期无法使用,责任区消防二中队在9月份“六熟悉”训练时,就已经发现该商场北侧25米处的消火栓不能使用,忻府区消防大队对也向市政府做出了专项报告,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解决。14日1时35分水力集团技术人员对该消火栓进行了紧急抢修于2时10分抢修完毕。 (2)商场北侧约200米处的2号消火栓 (3)商场南侧约150米处的3号消火栓 3、离火场较远处消火栓。火灾扑救中消防官兵还利用长征西的三个消火栓进行运水供水。12战斗经过13二、战斗经过 第一阶段:发现火情并报警 2010年10月
5、13日晚23时25分许,忻州市忻府区新建路今天服饰商场二楼值班员武国斌在睡觉时突然被烟呛醒后发现起火,立即呼救(当时楼内只有三名值班人员),一楼值班员冯绍明听到武国斌呼救后报119火警,同时会同三楼值班员刘林飞实施救火,但终因火势猛烈而无法扑灭,于是三人撤出现场等待救援。此时大火已蔓延至整个二层,二层不时有燃烧的服装饰品掉落至一层商铺并将一层商铺引燃。 14第二阶段:接警调度 2010年10月13日23时31分,忻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忻州市忻府区新建路西侧的“今天服饰”商场发生火灾,请求迅速救援。119指挥中心迅速调集主管的辖区中队二中队立即出动4辆水罐消防车32人到场扑救,同时
6、调集特勤中队31名消防官兵6辆消防车、消防三中队22名消防官兵及4辆消防车到场增援,并将火灾情况向当日值班首长、支队长王立国进行了汇报。接报后,支队长王立国迅速带领支队全勤指挥部到场。15第三阶段:首战到场 23时46分,二中队到达现场,立即开展火情侦察。 经侦察发现,今天服饰商场火势已呈燃烧猛烈阶段,人员无法深入内部实施灭火。火势正在向四周蔓延,邻近的西侧服装厂宿舍居民楼、南侧达盛商场和北侧的商铺受火势威胁。 通过询问当日三名值班保安,保安经理称商场内无其他人员,为确保商场内无其他被困人员,中队长薄成春利用车载喊话器向商场内喊话,无人应答,为确保万无一失中队长薄成春冒着生命危险带领两名战斗班
7、长在一支水枪的掩护下进入火场进行火场勘察,但终因火势太大在进入火场后被迫撤离火场。 16 针对现场情况,指挥员薄成春迅速将火场情况向119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增援。同时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下达紧急疏散命令: 二中队参战官兵分成三个战斗组。 战斗一组由薄成春负责,带领8名战斗员迅速疏散服装厂宿舍楼全体居民。 战斗二组由副中队长阳军负责,带领8名战斗员。其中4名战斗员利用斯太尔王水罐消防车在商场西侧居民小区车棚顶上设立一支多功能水枪,驱烟排毒,堵截火势,掩护居民疏散;另外4名战斗员利用140水罐车在商场西北侧设立一支多功能水枪,驱烟排毒,掩护居民疏散。 战斗三组由副中队长马权瑞负责,带领其余战斗
8、员利用距火场150米处和200米处消火栓实施火场运水供水,并就近寻找其他水源,等待增援。 此时,忻府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杜龙也带领大队全体人员也赶到现场,实施现场指挥和灭火救援。根据市政消火栓压力不足及消火栓损坏的情况,通知水务集团增压和抢修消火栓。 1718第四阶段:全勤指挥部到场 23时48分,忻州消防支队支队长王立国、支队政治处主任张建明、防火处处长任闽及支队全勤指挥部人员到场,首先听取二中队火场情况汇报。 23时51分,特勤消防中队31名消防官兵、6辆消防车到场。 23时53分,三中队22名消防官兵、4辆消防车到场。19 根据到场力量,支队立即成立灭火救援指挥部,由王立国支队长担任火场总指
9、挥,政治处主任张建明、防火处处长任闽担任副总指挥、全勤指挥部成员及参战中队中队长担任前沿指挥。启动忻州市消防支队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本着先控制、后消灭,确保火场南侧达盛商场、火场西侧服装厂宿舍楼、北侧万客隆鞋城安全的原则,确立了三面合击、分区作战、围追堵截、逐片消灭的灭火战术。 同时,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值班室进行汇报。并下令调集支队四中队、田村油库企业消防队和定襄县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增援。通信指挥车利用照明灯为火场实施照明。20 根据现场情况,经研究,指挥部迅速下达作战命令: (一)三中队负责火场东南区。参战官兵分成三个战斗小组。战斗一组由指挥员何镇军带领8名战斗员,
10、利用两支水枪从商场一层南侧对大火实施堵截,阻止火势向达盛商场蔓延;战斗二组由副中队长关晨曦带领4名战斗员,利用高喷车对商场南侧二层、三层实施堵截火势,驱烟排毒,阻止火势向达盛商场蔓延。战斗三组由代理副中队长王国栋负责,带领4名战斗员占据商场南侧约150米处的3号消火栓串联供水,并组织其余消防车运水供水。抢险救援车做好火场照明工作。 (二)特勤中队负责火场东北区。参战官兵分成四个战斗小组。战斗一组由指挥员武进负责,带领8名战斗员占据距离火点北侧约200米处的2号消火栓,出两支水枪向从一层实施堵截火势、驱散烟雾、阻止蔓延和灭火。战斗二组由副中队长弓升负责,带领6名战斗员在商场北侧外围设立水枪阵地,
11、防止火势向北侧蔓延并打击火势。战斗三组由中队长助理程军负责,带领4名战斗员利用高喷车从中侧控制、扑灭二楼、三楼火势。战斗四组由代副中队长徐军军负责,带领6名战斗员主要进行火场供水和现场警戒。 (三)二中队负责火场西北区。战斗力量不变,继续疏散居民。战斗迅速展开。2122阻击火势向南侧蔓延阻击火势向北侧蔓延阻击火势向西侧蔓延从东面上下合击围追堵截一楼火势分三个战斗区展开战斗23第五阶段:市政府领导及社会力量到场 10月14日凌晨1时20分,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士桦、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郭齐鸣、市政府秘书长郭宝厚、市公安局副局长林振吉、忻府区区长张志哲先后到达火灾现场。与此同时,市水务集团、电力公
12、司、交警支队、防爆大队、急救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相继赶到。根据李平社市长“全力扑灭火灾,确保人员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的电话指示精神,迅速启动忻州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消防支队继续全力扑救火灾,电力公司利用应急强光照明灯对火场实施照明,水力集团技术人员对最近损坏的消火栓进行紧急维修,并对消火栓管网增加压力,保证火场供水需求,交警支队、防爆大队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急救中心负责火场伤员救治。24 此时,火势已得到控制,服装厂宿舍居民楼近48户居民约140余人被成功疏散。火场总指挥部针对实际情况,同时命令各外围水枪阵地继续努力扑打火势,具备内攻条件时,迅速展开内攻
13、。25第六阶段:第二批增援力量到场 1时25分田村油库企业消防队1辆水罐消防车4名官兵到场增援。根据指挥部命令,利用运水、串联供水方式为特勤中队高喷车供水,确保火场用水不间断。 1时50分,定襄县政府专职消防队2辆水罐消防车8名官兵到场增援。根据指挥部命令,定襄专职队两部消防车向特勤中队高喷车供水。 2时11分,四中队2辆水罐消防车11名官兵到场增援。此时,最近处消火栓已被水务集团抢险完毕,且水压充足。根据指挥部命令,四中队消防车停靠于商场东北侧,占据1号消火栓利用车载水炮压制一层北侧以上火势。 同时,二中队斯太尔王水罐消防车和140水罐车各自再出一支水枪,阻止火势向北侧、西侧蔓延和灭火。15
14、3水罐车运水向三中队高喷车串联供水。1号消火栓为143水罐车供水。 此时,考虑到该商场燃烧已将近3个小时,为了确保战斗人员安全,指挥部认为不具备内攻条件,暂时不内攻。根据消火栓压力已十分充足的实际,命令继续从外围扑打火势。 3时45分,在强有力的水炮、水枪阵地压制下,火势得到进一步控制。 262728第七阶段:总攻 3时48分,经火情侦察,总指挥部通过研究论证,认为此时灭火力量及水源充足,具备进行总攻灭火的条件。火场总指挥王立国迅速下达总攻命令:特勤中队50铃水罐车、A类泡沫车各出一支水炮对各层火势进行扑救,A类泡沫车与三中队153水罐车共同利用移动水炮对商场一层火势进行扑救。命令供水消防车加
15、强供水强度,保证火场供水不间断。总攻全面展开。2930第八阶段:战斗结束。 4时05分,二楼、三楼火势基本扑灭。 4时35分,一楼火势基本扑灭。 根据火场情况,火场总指挥王立国下令停止使用水炮改用水枪,分片逐个消灭残火。 5时50分,经过全体消防官兵的艰苦战斗,历时将近六小时的“今天服饰”商场大火终被成功扑灭。指挥部命令二中队待留两辆消防车继续扑灭少量残火外,其余力量全部返回。313233经验教训34 (一)接处警迅速,力量调集及时 “119”指挥中心接处警比较及时,在第一时间调集了辖区主战二中队全部车辆,并调特勤、三中队力量到场实施扑救,同时向全勤指挥部进行了汇报。火灾扑救中,指挥中心还根据
16、火场指挥部的要求,再次调集四中队、定襄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田村油库消防队到场增援。而且调集水务集团、供电公司、公安、交警等相关社会力量到场增援,从而保证了火灾现场灭火战斗的需要。 (二)战术运用得当,控制火势及时 火灾扑救中,火场总指挥王立国支队长根据现场情况,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后运用了三面夹击、分区作战、围追堵截、逐片消灭的战术,从而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有效地阻断了火势的蔓延途径,从而使周围建筑未受到影响,成功疏散了服装厂宿舍楼近140余人,现场无人员伤亡。在火场供水方面,采用占据消火栓供水、运水、串联供水的方式,基本保证了火场用水不间断。 35(三)多部门横向配合,联合作
17、战为火灾扑救奠定了基础 火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忻府区区委、区政府领导相继到场,亲临指挥,并根据现场情况调集供水、供电、交警等部门到场增援。各部门能够服从命令,发挥职能作用,在现场消火栓维修、火场照明及电力保障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各级领导身先士卒,靠前指挥,极大地鼓舞了士气 支队王立国支队长作为灭火前线总指挥,始终冒着危险深入火情现场,为正确决策灭火作战方案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政治处张建明主任、防火处任闽处长在各自负责具体组织指挥的战斗段上,不避危险,身先士卒,发挥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各中队指挥员身在一线,不怕牺牲,靠前指挥,英勇战斗。整个灭火战斗中,所有最危险的地方、最关键的
18、时候,都是领导干部冲在前面,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参战官兵的斗志。 36(五)指挥员执行命令坚决,全体战斗人员顽强奋战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总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不断下达各类战斗命令,现场各级、各部门指挥员能够领会作战意图,执行战斗命令坚决,能够顾全大局,全力投入,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圆满完成战斗任务。前方作战人员不怕牺牲,配合默契,科学进攻,后方指挥部冷静分析、果断决策,战术正确,全体参战官兵顽强奋战,充分发挥攻坚组的突击作用,用最快的速度非常有效地打击了火势,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财产安全,展示了忻州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虽然此次火灾扑救取得了圆满成功,但我们还存在以下不足:37 (一)内部消防设施不能使
19、用,外部水源不够充足 到场后,经火情侦察发现商场内部的消火栓不能使用,从而为灭火战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责任区消防二中队在9月份“六熟悉”训练时,就已经发现该商场北侧25米处的消火栓不能使用,忻府区消防大队对也向市政府做出了专项报告,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解决。而商场北侧150米、南侧200米的消火栓,先期水压不足,无法保障消防车不间断供水。待水务集团到场紧急修好消火栓并加压时,已经贻误了供水的最佳时机。(二)现场通信较为混乱,没有真正发挥起三级网的作用 现场通信较为混乱也是此次火灾扑救中发现的一个问题,通信占频严重,使指挥部许多命令无法发出,部分命令只能靠通信员跑步传输下达。38(三)水带维护不到位 此次火灾扑救中,因商场玻璃幕墙被烧毁后坠下,在灭火时部分水带被地面散落的玻璃碎片割破,造成了部分水带破损,不同程度地降低了水带的供水强度。 (四)器材短缺且损耗严重 火灾扑救后,均有中队在火灾扑救后器材装备丢失、损坏、烧毁的记录。而且目前各中队器材装备短缺影响了战斗行动的开展,急需购置部分器材装备,从而在装备上加大部队战斗力的提高。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