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牛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了实现户有增收项目、村有致富产业(产品)目标,切实发挥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省、市牛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牛产业发展现状养牛业在我县是一个弱势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牛养殖主要分布在各农场,大型牛场有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肉牛养殖场规模较小,主要由农户散养。截止2021年底,全县共存栏牛7100头,全县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33.8%,良种化率达到69%O二、牛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规模养殖投斐风险较大,群众融资困难。规模养牛场养牛成本相对较高,对防疫、管理等要求较高,养牛主要靠养牛企业自筹资金,由于融
2、资困难,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养殖规模难以扩大,农户发展牛产业的信心和能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牛产业的发展。(二)传统养殖科技水平低。大多养牛户生产方式仍以传统散养为主,良种化程度低,养殖户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科学饲喂、营养调配、标准化管理、疫病防控等方面的养殖技术,生产水平不高,产出效率低下。(三)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低,产业化发展相对滞后,企业树品牌、基地接订单、农户组织生产的全产业链生产模式覆盖面小,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利益联结机制有待完姜口o(四)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市场风险依然存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不足,畜产品物联网发展滞后,信息不对称现象依然存在,养殖场(户
3、)预判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加之养牛生产周期较长,存在一定市场风险。三、牛产业发展优势一是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位于中部,省区交界处,交通便利;全县总耕地面积78万亩,其中水浇地42.9万亩,年产农作物秸秆2.04亿公斤,种植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达5万亩,玉米常年种植面积在2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15万吨以上;粮食和农作物秸秆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饲料、饲草资源,为打造畜牧强县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小规模养牛业投入少、见效快,准入门槛低,农民经过短期培训后即可从事生产经营,非常适合作为贫困户脱贫产业来发展。三是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畜牧业的发展,把草食畜牧业作为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中之重来抓。四、发展
4、思路、总体目标、产业布局(一)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省级特色养殖示范县”为目标,以饲草料基地为保障,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专业协会(合作社)为载体,良种繁育为主线,精深加工为依托,按照扩大规模、提升质量、精深加工、打造品牌、提高效益、跨越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健全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技术服务三大体系,到2024年,初步实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真正将牛产业发展为培育农民精准脱贫增收的支柱产业。(二)总体目标。经过3年努力,到2024年末,全县牛饲养量达到20000头肉牛出栏量达到9600头规模化养殖比重达
5、到43%;245个贫困户养牛数量达到758头,贫困户通过养殖和牛产业务工,实现牛产业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1200元左右。2022年:全县牛饲养量达到10000头,规模化水平由33.8%提高到40%,良种化率由69%提高到71%,230个贫困户养牛数量达到434头,贫困户通过养殖和牛产业务工,实现牛产业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1120元左右。2023年:全县牛饲养量达到15000头,规模化水平由40%提高到42%,良种化率由71%提高到73%,238个贫困户养牛数量达到624头,贫困户通过养殖和牛产业务工,实现牛产业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1280元左右。2024年:全县牛饲养量达到20000头,规模化
6、水平由42%提高到43%,良种化率由73%提高到75%,245个贫困户养牛数量达到758头,贫困户通过养殖和牛产业务工,实现牛产业带动贫困户人均年增收1160元左右。(三)产业布局。综合考虑各乡镇饲草料资源、生产基础和区位优势等条件,结合群众意愿,在县6个适宜发展牛产业的乡镇重点发展,因地制宜开展适度规模养殖,加大良种繁育和设施养殖技术推广,提高科学养殖水平,提升养殖效益。五、主要任务1 .建立完善合作发展模式。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运行方式,组织能人大户领办合作社或家庭牧场,引导贫困户利用土地、自有牛、互助资金、帮扶资金、自有资金、劳务、技术等方式入股加入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组织
7、生产经营,收益后保底分红。牛产业重点发展乡镇的贫困村都做到专业合作社全覆盖,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单元进行合作生产。加强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利益联结,规范利润分红,保障贫困户社员的权益。2 .推进牛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由县级统筹组织,探索开展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努力建立起龙头企业闯市场、树品牌、立标准、下订单,农民合作社上联龙头、下联贫困户,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业体系,形成参与各方协作生产、共享成果的区域性牛产业化发展格局。重点发展牛产业的乡镇都要引导建立产业化联合体,形
8、成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与贫困人口共享产业扶贫成果的新格局。3、引进优良品种,提高牛整体质量。一是要抓好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制订牛的改良计划,积极推广胚胎移植、人工授精等技术,加强对冷配站点的管理,在牛养殖户和规模牛场都要建立完整的系谱档案,对新生犊牛及时编号,防止近亲繁殖;二是要规范良种牛引进,畜牧部门抽调专业骨干,帮助群众购牛,严把质量关,逐步培植高产牛群,提高养牛业整体质量。4、推行牛标准化生产。一是指导养殖场(户)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牛场建设和改造。在标准化生产基顺口养殖小区内必须实行统一防疫、统一饲养规程、统一采购饲料和兽药、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牛标准化生产技
9、术规范的宣传推广和普及,重点加强标准化技术培训和知识宣传,提高生产者质量标准意识和应用能力;三是严格投入品的管理,加强牛养殖生产程序和生产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四是对散养户,要逐步规范养殖行为,搞好防疫和环境卫生。5、开展产业精准扶贫全员培训I。结合各乡镇、村牛产业发展实际,分类设置课程和培训标准,分层次开展场舍建设、饲料生产、精准饲养、粪污处理、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方面的培训,有效解决贫困户在养殖生产和管理经营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实战操作培训,课堂设在龙头企业、标准化示范场和贫困村,现场参观、教学、实践,提高生产技能。加大培训覆盖面,要对养牛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和新发展的养牛贫困户的培
10、训做到全覆盖。六、扶持原则、标准及方式(一)扶持原则1、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与示范引导相结合。立足当地实际,在充分尊重群众养殖意愿的前提下,通过示范引导,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推动产业精准扶贫的合力。2、坚持乡、村申报与市、县统筹相结合。依据牛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等基础条件在全县6个乡镇31个村组织贫困户申报项目,县农牧部门根据产业总体布局和区域规划统筹协调安排产业发展资金。3、坚持主体带动与广泛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等市场主体的带动作用,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确保产业发展效益,精准扶贫对象持续受益。4、坚持政府支持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完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增强
11、政府对牛产业发展的支持,同时坚持市场导向,合理引导产业发展,规避市场风险。(二)扶持环节和标准1、创新生产组织形式。在全县适宜发展牛产业的6个乡镇推广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联合体模式,利用产业精准扶贫财政整合资金,扶持建立公司+5个合作社+120个贫困户以上、肉牛年出栏600头以上的牛产业联合体1个,带动贫困户户均年收入4800元以上,每个补助120万元,其中50%折股量化到贫困户。2、提升龙头企业主体带动作用。在全县适宜养牛的乡镇扶持从事牧草种植、养殖、收购、屠宰、销售、冷链物流等,采用订单生产等方式能带动一定数量的贫困户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订单生产带动80户以上贫困户、年出栏肉牛50
12、0头以上、带动贫困户户均年收入4800元以上,补助80万元;其中50%折股量化到贫困户。3、做活做强专业合作社。在全县适宜养牛乡镇扶持建设采用直接入社和订单合作等方式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户均年收入4800元以上,利用产业精准扶贫财政整合资金,每个补助10万元,其中50%折股量化到贫困户。4、建立健全生产性服务体系。在牛产业重点乡镇建立完善牛人工授精站点,每个站点补助5万元。5、强化先进适用技术集成与推广。积极组织实施粪污固液分离循环利用先进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补助50万元。6、引进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组建牛产业精准扶贫行动工作专家服务团队。对指导建
13、设养殖场规模在500头以上,带动贫困户40户以上,年出栏数量增加10%以上,经济效益提高5%以上的专家团队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指导建设养殖场规模在200头以上,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年出栏数量增加20%以上,经济效益提高10%以上的专家团队给予1万元的奖励。由县农牧局负责遴选、监督、审核推荐及支付奖补,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扶持。以上补助环节省上补助资金到位且补助标准高于县上补助标准的按省上标准执行。(=)扶持方式1、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养殖龙头企业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优先贷款等扶持方式。2、对人工授精站点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和实用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实行以
14、奖代补、直接补助方式。(四)支付方式1、摸底建档。相关乡镇组织人员对牛产业进行宣传,牛产业经营主体到乡镇登记备案,并提供合作组织章程、入股协议、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实际生产现状、带动的贫困户花名册、组织管理及参与程度等相关文件资料,乡镇抽调专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合适后向农牧部门推荐。2、主体申请。养殖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向农牧部门提出申请,经农牧部门备案核准后方可实施。3、乡镇初验。养殖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标准实施或建设完成后,到乡镇申请初验,乡镇组织人员对牛产业经营主体建设情况进行初验,初验结果在本村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形成书面初验报告,报县农牧局申请县级验收。4、县级验收。由农牧部门会同乡镇按方案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