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一、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一、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二、行政法基本原则二、行政法基本原则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的六次推动力依法行政的六次推动力十八大后,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大后,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建设法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建设法治政府。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治政府。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6 6大
2、任大任务: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2015 2015年年12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合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3、20202015-2020年),提出今后年),提出今后5 5年法治政年法治政府建设府建设4040项工作措施,明确将政府职能项工作措施,明确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衡量标准。遍提高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衡量标准。 省委、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法治政府建省委、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设实施意见, ,要求各级政府及其
4、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台帐,加紧作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台帐,加紧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今后五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今后五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时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时期。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护干部本身,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
5、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省农牧厅由68项减至32项,事前监督变事中、事后监管)|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等,对数十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1980年以来省政府涉农文件50件,继续有效25件,予以修改5件,予以废止20件,我厅一次
6、性废止自2003年3月31日之前分别由省农业厅和省畜牧厅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清理2003年4月日起省农牧厅制发规范性文件73件,决定继续有效20件,废止53件。确立了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一次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我厅行政审批32项,行政处罚314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收费4项、行政监督4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加大行政追责力度。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人民角度|
7、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政府角度|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社会影响|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职能履行不到位。一些部门职能行政职能履行不到位。一些部门职能转变仍然滞后,在履行职能方面存在转变仍然滞后,在履行职能方面存在错位、越位、管得过多和该管不管的错位、越位、管得过多和该管不管的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发布的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违
8、反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送审签发混乱,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送审签发混乱,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行政决策存在不履行法定程序的现象;行政决策存在不履行法定程序的现象;个别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个别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上岗不持证、执法不亮证、执过程中上岗不持证、执法不亮证、执法程序违规、违法事实认定证据单一,法程序违规、违法事实认定证据单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把握不严,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把握不严,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义务或救济途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义务或救济途径不明确,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径不明确,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等。等。1 1、19
9、891989年,行政诉讼法,确立年,行政诉讼法,确立“民告官民告官”制度,行政机关开始树立守法意识;制度,行政机关开始树立守法意识;2 2、19961996年行政处罚法,确立程序观念,改变年行政处罚法,确立程序观念,改变“重实体,轻程序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理念;的执法理念;3 3、20002000年立法法,规范行政立法行为;年立法法,规范行政立法行为;4 4、20032003年行政许可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行政许可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5 5、2008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进程。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进程。6 6、20122012年行政强
10、制法,强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年行政强制法,强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和原理。其作用:|1、指导行政法的发展;|2、主导行政法的制定;|3、指导行政法的实施;|4、指导行政法规范的解释。|一、行政法定原则(法治行政原则)一、行政法定原则(法治行政原则)|强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行政强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行政事务,必须依法进行。事务,必须依法进行。|主要包括:主要包括
11、:|1.行政组织法定行政组织法定|2.行政职权法定行政职权法定|3.行政程序法定行政程序法定|4.行政责任法定(权责一致)行政责任法定(权责一致)|是指行政组织的权限、中央和地方行政权的划分、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以及行政编制都要由法律设定,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规定。|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设立必须有法定依据,一般是由宪法、政府组织法等级别较高的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规模大小、级别以及人员定额、岗位结构等,也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当前,我国主要是以行政编制法、国家公务员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对行政编制加以规范。|对行政机关来说,其职权来自法律的规定。凡法律没有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
12、不能自行享有,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越权的行为无效。|一方面,行政主体的职能要有明确的规范。这包括该主体管什么、管辖范围、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分工关系及界限等内容。|另一方面,还要遵循事权一致原则,通过法律规范形式赋予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以相称的管理权力。其中,权限大小与管辖范围以及各种权力关系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与行政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具有时间上的衔接性的行为步骤、方式与过程的集合。|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程序:|(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
13、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权责一致是现代管理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即通过各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所应该承担的行政与法律责任作出明确、具体的规
14、定,这就是所谓的行政责任法定化。|行政责任法定化的实质是要建立起责任行政机制,实行问责制,即对没有履行法定责任的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追究法定责任,包括要求他们辞职,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二、合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合法行政原则的含义主要包括法律优先(法律优位)和法律保留两个方面。|判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要求,有五个方面的标准:|(1)不得超越职权。|(2)不得滥用职权。|(3
15、)主要证据确凿。|(4)适用法律正确。|(5)符合法定程序。 |是指行政机关一切行政行为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必须遵循现行法律,不得违反)。法律优先的具体含义包括:|(1)行政机关制定的任何文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宪法之下,法律具有最重要的地位)。|行政立法必须具有明确而具体的法行政立法必须具有明确而具体的法律依据;律依据;|行政立法不得与法律抵触,凡有抵行政立法不得与法律抵触,凡有抵触,应以法律为准,法律优先于行触,应以法律为准,法律优先于行政法规和规章;政法规和规章;|法律尚无规定,根据特别授权,行法律尚无规定,根据特别授权,行政法规、规章做了规定时
16、,一旦法政法规、规章做了规定时,一旦法律就行政事项做出规定,法律优先律就行政事项做出规定,法律优先,行政法规、规章必须服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必须服从法律。|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以保证其与法律、法合法性审查,以保证其与法律、法规、规章不发生抵触。规、规章不发生抵触。|(2)对于法律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3)对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职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有效地履行或执行。|指当行政事项涉及公民、组织重大权益时,属于宪法和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进行规范的,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其明确的授权才能从事
17、此项活动。|具体含义:|(1)在规则制定方面,特定事项的设定权应属于国家立法机关享有,除非有国家立法机关的明确授权,行政机关不得就该事项制定规范,否则即为无效。|立法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犯罪和刑法、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就属于法律半流,只能通过法律设定|三、合理行政原则三、合理行政原则|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行政自由裁量权做政机关根据其行政自由裁量权做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具体包括:具体包括:|1 1公平公正对待公平公正对待|2 2考虑相关因素,考虑相关因素,|3 3符合适当比例
18、符合适当比例|4 4、信赖保护、信赖保护|也称平等对待。即当行政机关也称平等对待。即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做出同等的、或情形时,应当做出同等的、或者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者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的偏差或歧视|(自由裁量权行使)(自由裁量权行使)|2考虑相关因素(禁止过度)即行政机关在实施其活动时,必须考虑也只能考虑与该事件有关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而影响其决定;|3符合适当比例|即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而进行。|比例原则也称最小侵害原则。|即政府对其行为应守信用,
19、个人或组织对政府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该行为,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续而获得的利益。|信赖保护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存续保护的方式,即政府不得撤销、变更或废止已经作出的行为;|二是补偿保护的方式,即政府在权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或组织的信赖利益之后,认为公共利益明显大于个人或组织的信赖利益,必须撤销、变更或废止,但同时应当对个人或组织由此而受到的合法利益予以适当的补偿。|四四. .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在行政法律规范中,程序性规范在行政法律规范中,程序性规范占据着极大比例,因此程序正当占据着极大比例,因此程序正当也是法律上对行政活动提出的基也
20、是法律上对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程序正当的具体内容可本要求。程序正当的具体内容可以被分解为几个方面:以被分解为几个方面:|1 1行政公开行政公开|2 2公众参与公众参与|3 3公务回避公务回避|1行政公开。|指的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应当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以及应向社会大众公开其活动的依据、过程、结果以及此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主动或依申请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公开、过程公开、运行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
21、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在公开之列。|2公众参与。|指的是行
22、政机关做出重要的规定或者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3公务回避|公务回避的要求具体而言又包括两个方面:|(1)指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其处理的公务本身存在着利害关系时,应该回避;|(2)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其处理的公务虽无利害关系,但由于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其客观中立时,也应当回避。|五、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时,要力争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员,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办尽可能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包括两个内容:|1行政效率,即行政机关应当积极、迅速、及时地履行其职责、实现其职能,严守时限规定,
23、并不断降低行政成本(遵守法定时限,履行约定或承诺时限)|2便利当事人,即行政机关应当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节约当事人的办事成本。|(服务政府)|六、诚实守信原则指行政机关应当对相对人保持诚信。行政机关一旦欺骗或者失信,则势必对相对人造成极大的损害,因此需要在法律上强调对此类行为的禁止。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1诚实,即信息真实。行政机关所提供的信息都应当是真实、有效的,行政机关不能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对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加以欺骗。|2信用,即信赖保护。指行政机关的规定或者决定一旦做出,就不能轻易更改,如果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必须改变它们时,除了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并遵循法
24、定程序之外,还应当给予权益受损的人以一定补偿。|法治思维有五个核心要素:|第一,法治权威。 “法比天大,法治天下就抓住了法治精神的核心。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组织和机构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在全民中宣传普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思维意味着宪法法律在国家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尊重和维护法治权威是最基本的要求。 |第二,公权力法定。国家公权力来源于法第二,公权力法定。国家公权力来源于法律授予,且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不能律授予,且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授权范围,更不能违反授权规定,做超越授权范围,更不能违
25、反授权规定,做到法无授权不得行使公权力。到法无授权不得行使公权力。|第三,程序正当。法治思维强调程序的重第三,程序正当。法治思维强调程序的重要性,凡事都要有程序观念,必须按照法要性,凡事都要有程序观念,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办理,违反程序规则同定程序和正当程序办理,违反程序规则同样构成违法。样构成违法。|第四,法治思维应该是责任思维。要时刻第四,法治思维应该是责任思维。要时刻意识到,权力行使都会带来责任和后果,意识到,权力行使都会带来责任和后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受追究。违法受追究。|第五,法治思维意味着规则意识。凡事按第五,法治思
26、维意味着规则意识。凡事按照规则办,不能突破规则,没有例外,更照规则办,不能突破规则,没有例外,更不能违反。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谁都必不能违反。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谁都必须遵守。规则不认领导,不认权力,对谁须遵守。规则不认领导,不认权力,对谁都一样。都一样。|案例1:|2015年6月,省植物检疫站行文将省际间调运植物检疫权委托给6个县级植物检疫机构行使,法规处发现后要求其立即收回了该文件。|理由:|1、省植物检疫站作为省农业技术推广站内设机构,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如确因工作需要委托县级机构行使该项权力,则应当由农牧厅做出决定。|2、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
27、托的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植物检疫站委托的6个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均不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案例2:巴卡台草原权属争议案|2013年4月,海南州军分区巴卡台农场行文农牧厅,称其与省监狱集团巴卡台农场自1962年起就共有巴卡台地区7万亩草场,2003年省农牧厅将此7万亩草场的使用权以发放草原使用权证的形式确定给了省监狱集团巴卡台农场,致使原为两家共有的草场变为省监狱集团巴卡台农场一家使用。省监狱集团巴卡台农场不停地通过非正常手段驱赶海南州军分区巴卡台农场牧工,使其人员身体及精神受到严重伤害,请求省农牧厅依法纠正,撤销(2000001号)草原使用证
28、。|经调查,省农牧厅确认,巴卡台7万亩草场由“62协议”确定由上述两家共同使用、共同放牧,为共同共有。2013年12月2日,我厅专题向省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12月9日又以专报形式向严金海副省长进行了汇报。对此王建军副书记、严金海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12月25日下午,省政府召集相关利益各方参加的专题会议对调查结果就行了通报。根据会议要求,省农牧厅决定:|1、鉴于1997年原省畜牧厅下发的关于国有农牧场草原承包有关问题的通知(青牧草1997154号)文件超越草原法相关之规定的实际,省农牧厅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废止原畜牧厅关于国有农牧场草原承包有关问题的通知。|2、鉴于2003年省农牧厅核发给省
29、监狱集团巴卡台农场的草原使用证违反青海省草原承包法有关规定的实际,农牧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行文撤销颁发给塘河监狱巴卡台分场的草原使用证,认定其该场牧户承包权无效。|3、在双方草场使用权属问题未界定明确之前,由海南州政府严格按相关规定暂停发放巴卡台牧场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待草场权属明确后,再行研究核发。|理由:|1、省农牧厅将原本应当由县级以上民政府行使的权力,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私相授受,规定由省农牧厅颁发草原使用权证,其规定与上位法相抵触,故不具有法律效力;|2、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按照青海省草原承包办法规定,草原承包验收必须先进行现场验收后才能进行会议研究;因对巴卡台草原承包现场验收程
30、序没有进行,故对该片草场“一地两主”情况失察;程序瑕疵导致行政错误;|3、省农牧厅越权行使行使本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行使的权力,属于越权行为,越权无效,所颁发的草原使用证即为无效证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从总体上可以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或依法行政原则,其基本含义在于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或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以切实保护公民权利。|案例案例3 3:共和县龙羊峡镇曹多隆村草原开垦案:共和县龙羊峡镇曹多隆村草原开垦案|20142014年年5 5月月8 8日,共和县龙羊峡镇曹多隆村原任村长张言军个日,共和县龙羊峡镇曹多隆村原任村长张言军个人与共和县河源生态绿化责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了土人与共和县
31、河源生态绿化责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该村位于那莫合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该村位于那莫合3.93.9万亩联户承包万亩联户承包的禁牧草原流转给豆拉,用于林果种植旅游开发,承包期限的禁牧草原流转给豆拉,用于林果种植旅游开发,承包期限3030年。合同订立后,龙羊峡镇人民政府对此份流转合同书进年。合同订立后,龙羊峡镇人民政府对此份流转合同书进行了鉴证并加盖了公章。当年,承包业主投资开垦草原,栽行了鉴证并加盖了公章。当年,承包业主投资开垦草原,栽种了枸杞、青杨和新疆杨等林木,并铺建砂石路、修建了彩种了枸杞、青杨和新疆杨等林木,并铺建砂石路、修建了彩钢结构工作和生活用房。钢结
32、构工作和生活用房。20152015年年5 5月月1313日,龙羊峡镇曹多隆村日,龙羊峡镇曹多隆村170170余名村民群众以草原流转承包合同期限太长,租金太低,余名村民群众以草原流转承包合同期限太长,租金太低,且未经全体村民大会通过为由,前往那莫合草原制止豆拉开且未经全体村民大会通过为由,前往那莫合草原制止豆拉开垦种植行为引发冲突,该村村民毁坏了承包方种植的林木,垦种植行为引发冲突,该村村民毁坏了承包方种植的林木,彩钢房屋等。当日,共和县公安局将主要肇事的彩钢房屋等。当日,共和县公安局将主要肇事的7 7村民依法刑村民依法刑事拘留。事拘留。6 6月月1515日,曹多隆村日,曹多隆村385385人联
33、名上书我厅,要求认定人联名上书我厅,要求认定张言军与豆拉所签合同无效,并依法严肃处理。张言军与豆拉所签合同无效,并依法严肃处理。|1、涉事公司以草原流转为由对禁牧草原进行开垦植树,改变了草原用途,且开垦数目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禁牧草原禁止流转。草原法规定,禁止开垦草原。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开垦树木达到20亩以上即构成犯罪,行政不能处罚,须移送司法
34、,否则构成徇私枉法不移送刑事案件罪|2、共和县草原监理部门对禁牧草原监管不力,对长达一年的开垦行为失察,群众反映长达两周的时间,依然不履行监管职责,行动迟缓,不作为,应当承担监管责任;|不履行法定职责亦属于违法-行政不作为。|3、龙羊峡镇政府对草原流转合同在没有依法审核的前提下,加盖鉴证印章,行政行为随意且不合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鉴证必须依法审查该草原的权属关系、流转方是否权力人,是否有权处置所流转的草原;流转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禁牧草原。|4、未经村民授权,该村主任以个人名义擅自将联户承包的草原流转给他人,侵发了村民的权益,其所签订的合同不具法律效力。|村民组织法规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委会集体研究,并经三分之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规定禁牧草原不得流转,否则,流转合同无效。|5、县政府现将该片草场划定为禁牧草场,后又行文将其确认为宜林地,一地两性,行政行为随意且不合法,应当承担行政主体责任。|已承包到户,发放了草原使用证,且禁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草原的性质及用途。 谢谢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