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公司是指以股东的投资行为为基础,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2、特征以股东的投资行为为基础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二、公司的分类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依据公司的内部管辖关系进行分类:总公司与分公司。2、依据公司之间的股权或股份控制或者从属关系进行分类:母公司和子公司。3、依据公司股份能否在证券市场自由转让为标准进行分类: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4、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和有限责任公司。大陆法系国家承认无限责任公司,英美法系国家不承认无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三、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是一种组织法是一种行为法是一种制定法是强制性规范1.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股东权利股东权利2.股利分配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
3、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3.新股优先认购权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4.知情权(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
4、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5.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1)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情形: 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仅限于股东大会作出的
5、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6.股东诉讼(1)股东代表(公司)诉讼 内部人给公司造成损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找监事会 “监事”侵犯公司利益:找董事会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利益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一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董事会、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股东直接诉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
6、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1单选题】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答案】B【例题2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
7、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答案】BD7.解散诉讼(1)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8、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2)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解散诉
9、讼程序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个以下。 2、出资全体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未尽出资义务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1、在公司内部全面履行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权利 股东未履行或
10、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不包括未全面履行),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对债权人(1)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
11、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其他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和住所 名称中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出资3、公司向有关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4、公司设立登记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三会”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股东会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2、股东会的职权(P29)3、股
12、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会议制度(1)法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 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1/2)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
13、;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先约定后法定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和乙各出资40,丙出资20。该公司章程约定的下列条款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股东会表决时,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B.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应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 C.公司分配利润时,丙有优先
14、分配权;公司当年利润不足10万元的,仅分配给丙,超过10万元的部分,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D.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有剩余财产,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答案】ABCD(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1、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小公司的特别规定、小公司的特别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
15、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以兼任公司经理。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监事。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监事。 【例题例题1多选题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万元,乙出资资25万元,丙出资万元,丙出资15万元。万元。2010年年4月公司成立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
16、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会议决定设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年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答案答案】ABD【例题例题2单选题单选题】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
17、是度规定的是(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B.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C.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D.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答案答案】A(三)监事会1、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18、2、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1、计划生育政策一个自然人(不适用法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公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3、公司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4、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时,“应当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
19、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 5、财务监督、财务监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
20、务承担连带责任。带责任。【例题例题单选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设股东会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不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但不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是法人D.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21、任的,有义务证明该公司的财产不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有义务证明该公司的财产不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产【答案答案】C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2.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机构委派。设董事长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
22、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者经济组织兼职。得在其他公司或者经济组织兼职。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3.监事会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得低于1/3。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
2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员中指定。4.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构批准。【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聘任张某为公司经理B.增选王某为公司董事C.批准董事林某兼任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D.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答案】A【例题2单选题】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24、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丙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股东代表B.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C.丙公司董事长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D.丙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答案】C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一)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本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25、。2013年公司法取消了对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在设立时股东不需要缴纳任何出资,只需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即可。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缴纳注册资本的方式及期限,均由公司章程定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
26、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3、设立公司失败的后果如果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二、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基本相同。 3、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27、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8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5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
28、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答案】AC3.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1/2)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集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4.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6.会议记录股东大
29、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7.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 (1)一般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出席1/2) 对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等等。(2)特别决议:出席2/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三、董事会三、董事会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2.董事会的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0、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3.董事会的会议制度董事会的会议制度每年度至少召开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有会议应有“过半数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31、名董事履行职务。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书面(不能口(不能口头)委托其他头)委托其他“董事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会议记录由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不包括列席(不包括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会议的监事)签名。 4 .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代表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提议。监事会提议。5.董事会的决议方式董事会的决议方式(1)全体)全体1/2董事会作出决议(如
32、选举董事长、更换高级管理董事会作出决议(如选举董事长、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人员)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过半数”通过。通过。(2)出席)出席2/3上市公司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上市公司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3)无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1/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33、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半数的“无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损失赔偿损失赔偿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参与决议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的董事
34、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7. 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之诉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之诉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自决议作出之日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例题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
35、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B.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C.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答案】BCD【例题2多选题】疏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拥有十辆货车的运输企业,甲是该公司股东。2010年4月1日,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汽车全部卖掉转而从事广告制作,甲认为广告制作业没有前途而坚决反对,但因甲只有10的股权,该决议仍得以通过。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拟采取的下列措施中,可以有效维护自己利益的有( )。A.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股东会决议B.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并分配剩余财产C.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股权D
36、.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出公司【答案】CD四、经理四、经理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2.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3.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在上市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五、监事会五、监事会 1.会议频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频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个月至少召开1次。次。2.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
37、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3.上市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监以不设立监事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监事会。事会。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一)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一)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1.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的基本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的基本任职条件具有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 不得担任独立
38、董事的情形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配偶的兄弟姐妹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在直接或
39、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询等服务的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例题例题多选题多选题】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公司法律制度的规
40、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的股东郑某的岳父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事的配偶【答案】ABD(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任期和更换(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任期和更换1.独立董事的提名独立董事的提名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市公司已发
41、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2.独立董事的任期独立董事的任期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超过6年。年。独立董事如果连续独立董事如果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人数要求人数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1/3为独立董事。为独立董事。如果上
42、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1/2以以上的比例。上的比例。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一)股份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股份是指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以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持有者是公司股东的公司资本的最基本构成单位。2、特征平等性、可转让性、有价证券性等(二)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三)股票的形式采用纸面形式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一)股份发行的原则和方式1、原则股份的
43、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2、方式设立发行:设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新股发行: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而发行股票。(二)新股发行的有关规定1、发行新股的条件2、发行新股的程序3、新股发行的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
44、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4、股份转让的限制、股份转让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年内不得
45、转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数的25(2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法定条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不超过总股份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不超过总股份5%););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46、、分立决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2.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质押权的标的。四、股份回购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47、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满未逾5年。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
48、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关联交易。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增资:相应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连带责任 一股二卖:相应责任 第六节 公司财务、会计 一、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作用1、
49、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2、有利于吸收社会投资3、有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二、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四、利润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有约按约,未约按实缴比例股份
50、有限公司:有约按约,未约按持股比例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五、公积金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又称为附加资本或准备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1.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2.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