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 州 师 范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 命 题 纸杭 州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考试科目代码: 712 考试科目名称: 法理学 说明:考生答题时一律写在答题纸上,否则漏批责任自负。一、概念题(每题8分,共40分)1.法律的规范性2.法的预测作用3.法律效力4.目的解释5.归责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简述法律原则的特征。2.简述非正式法律渊源的种类。3.简述立法体制的构成要素。4.简述“自己不能作自己的法官”的含义。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1.在西方的权利理论中,存在着自由说、利益说、要求说、资格说、法力说等学说主张
2、,这些学说可以使我们从不同的侧面了解权利和义务所具有的一些属性。请分别论述这5种学说的大概意思。2.论述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作用。四、材料(案例)分析题(30分) 某县搞区域经济开发。由于规划不合理、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低等原因,开发区范围内的被拆迁居民纷纷将主管行政机关起诉到县法院。于是县政府召开开发拆迁工作协调会,主持会议的县长(也是县委副书记)要求参会的县法院分管副院长和行政庭庭长当场表态,能否配合县政府做好动员撤诉和不予受理案件的工作,如果做不到,就要建议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大常委会调整其工作。 请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我国司法原则的认识。 2016 年 考试科目代码 712 考试科目名称 法理学 (本考试科目共 1页,第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