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 多年冻土、 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 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术 语
2、语 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 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
3、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 裸露、 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 10 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 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 2 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
4、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 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 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 基。 2111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 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 2112 无筋扩展基础 Non-reinfor
5、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 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 Pile foundation 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114 支挡结构 Retaining structure 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主要承受侧向荷载而建造的结构物。 2115 基坑工程 Excavation engineering 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所需的挡 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22 符符 号号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6、 Ea主动土压力; F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竖向力值; Gk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 M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值; p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 p0基础底面处平均附加压力; Q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轴心竖向力作用下桩基中单桩所受竖向力。 2.2.2 抗力和材料性能 a压缩系数; c粘聚力; Es土的压缩模量; e孔隙比; 3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qpa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qsa桩周土的摩擦力特征值; R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w土的含水
7、量; wL液限; wp塑限; 土的重力密度,简称土的重度; 填土与挡土墙墙背的摩擦角; r填土与稳定岩石坡面间的摩擦角; 地基的压力扩散角; 土与挡土墙基底间的摩擦系数; 泊松比; 内摩擦角。 2.2.3 几何参数 A基础底面面积; b基础底面宽度(最小边长) ;或力矩作用方向的基础底面边长; d基础埋置深度,桩身直径; h0基础高度; Hf自基础底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Hg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L房屋长度或沉降缝分隔的单元长度; l基础底面长度; s沉降量; u周边长度; z0标准冻深; zn地基沉降计算深度; 边坡对水平面的坡角。 2.2.4 计算系数 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b基础宽
8、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d基础埋深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4 s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3 基本规定 301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 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设计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 按表 3.0.1 选用。 表表 3.0.1 3.0.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设 计 等 级 建筑和地基类型 甲 级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3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 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
9、括高边坡)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大于 15m 的基坑工程 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 乙 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 丙 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 建筑;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 高且开挖深度小于 5.0m 的基坑工程 3 3 0 0 2 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根据建筑物
10、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 5 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l l)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 130kPa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 2)在基础上及其附
11、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 大的不均匀沉降时;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 4)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 5)地基)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 边坡附近的
12、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3 表 3.0.3 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 表 3.0.3 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的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 地基主 要受力 层情况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kPa) 80fak 30 30frk15 15frk5 5 414 岩体完整程度应按表 4.1.4 划分为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当缺
13、乏 试验数据时可按本规范附录 A.0.2 条确定。 表表 4.1.4 岩体完整程度划分岩体完整程度划分 完整程度等级 完整 较完整 较破碎 破碎 极破碎 完整性指数 0.75 0.750.55 0.550.35 0.350.15 17 粘 土 100.8 含水比w0.8 0 0.15 1.2 1.4 大面积 压实填土 压实系数大于 0.95、粘粒含量 c10%的粉土 0 1.5 最大干密度大于 2100kg/m3的级配砂石 0 2.0 粉 土 粘粒含量 c10%的粉土 粘粒含量 c10%的粉土 0.3 0.5 1.5 2.0 e 及 IL均小于 0.85 的粘性土 粉砂、细砂(不包括很湿与饱和
14、时的稍密状态) 中砂、粗砂、砾砂和碎石土 0.3 2.0 3.0 1.6 3.0 4.4 注: 1 强风化和全风化的岩石,可参照所风化成的相应土类取值,其他状态下的岩石不修正; 2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本规范附录 D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时d取 0; 3 含水比是指土的天然含水量与液限的比值; 4 大面积压实填土是指填土范围大于两倍基础宽度的填土。 525 当偏心距(e)小于或等于 0.033 倍基础底面宽度时,根据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确定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式计算,并应满足变形要求: fa= Mbb+Mdmd+Mcck (5.2.5) 式中:fa由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15、) ; Mb、Md、Mc承载力系数,按表 5.2.5 确定; b基础底面宽度(m) ,大于 6m 时按 6m 取值,对于砂土小于 3m 时按 3m 取值; ck基底下一倍短边宽度的深度范围内土的粘聚力标准值(kPa) 。 表表 5.2.5 5.2.5 承载力系数承载力系数 Mb、Md、Mc 土的内摩擦角标准值 k() Mb Md Mc 0 2 4 6 0 0.03 0.06 0.10 1.00 1.12 1.25 1.39 3.14 3.32 3.51 3.71 17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0.14 0.18 0.2
16、3 0.29 0.36 0.43 0.51 0.61 0.80 1.10 1.40 1.90 2.60 3.40 4.20 5.00 5.80 1.55 1.73 1.94 2.17 2.43 2.72 3.06 3.44 3.87 4.37 4.93 5.59 6.35 7.21 8.25 9.44 10.84 3.93 4.17 4.42 4.69 5.00 5.31 5.66 6.04 6.45 6.90 7.40 7.95 8.55 9.22 9.97 10.80 11.73 注:k基底下一倍短边宽度的深度范围内土的内摩擦角标准值() 。 5. 2. 6 对于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的岩石
17、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本规范附录 H 岩基载荷 试验方法确定;对破碎、极破碎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平板载荷试验确定。对完 整、 较完整和较破碎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也可根据室内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按下式进行 计算: fa=r frk (5.2.6) 式中:fa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f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kPa) ,可按本规范附录 J 确定; r折减系数。根据岩体完整程度以及结构面的间距、宽度、产状和组合,由地方 经验确定。无经验时,对完整岩体可取 0.5;对较完整岩体可取 0.20.5;对较 破碎岩体可取 0.10.2。 注: : 1 上述折减系数值未考虑施工因素
18、及建筑物使用后风化作用的继续; 2 对于粘土质岩,在确保施工期及使用期不致遭水浸泡时,也可采用天然湿度的试样,不进行 饱和处理。 5. 2. 7 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下式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 pz+pczfaz (5.2.7-1) 式中:pz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压力值(kPa) ; pc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kPa) ; fa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经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 2 对条形基础和矩形基础,式(5.2.7-1)中的 pz值可按下列公式简化计算: 条形基础 tan2 )( zb ppb
19、p ck z (5.2.7-2) 矩形基础 18 )tan2)(tan2( )( zlzb pplb p ck z (5.2.7-3) 式中:b矩形基础或条形基础底边的宽度(m) ; l矩形基础底边的长度(m) ; pc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kPa) ; z基础底面至软弱下卧层顶面的距离(m) ; 地基压力扩散线与垂直线的夹角() ,可按表 5.2.7 采用。 表表 5.2.7 5.2.7 地基压力扩散角地基压力扩散角 Es1/Es2 z/b 0.25 0.50 3 5 10 6 10 20 23 25 30 注:1 s1为上层土压缩模量;Es2为下层土压缩模量; 2 z/b 0.50 时
20、 值不变; 3 z/b 在 0.25 与 0.50 之间可插值使用。 5. 2. 8 对于沉降已经稳定的建筑或经过预压的地基,可适当提高地基承载力。 5. 3 5. 3 变形计算变形计算 5. 3. 1 5. 3. 1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53. 2 地基变形特征可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 53. 3 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由于建筑地基不均匀、荷载差异很大、体型复杂等因素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 承重结构应由局部倾斜值控制;对于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 对于多层或高层
21、建筑和高耸结构应由倾斜值控制;必要时尚应控制平均沉降量。 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分别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值,以便预 留建筑物有关部分之间的净空,选择连接方法和施工顺序。 5. 3. 4 5. 3. 4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按表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按表 5.3.45.3.4 规定采用。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规定采用。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 基变形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基变形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表表 5.3.4 5.3.4 建筑物的地基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变形允许值 变变 形形 特特
22、征征 地地 基基 土土 类类 别别 中、低压缩性土中、低压缩性土 高压缩性土高压缩性土 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 0.002 0.003 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柱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柱 基的沉降差基的沉降差 框架结构框架结构 0.002l 0.003l 砌体墙填充的边排柱砌体墙填充的边排柱 0.0007l 0.001l 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 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 0.005l 0.005l 19 1 单层排架结构单层排架结构( (柱距为柱距为 6m)6m)柱基的沉降量柱基的沉降量(mm)(mm) (120) 200 桥式吊车轨面的倾斜桥
23、式吊车轨面的倾斜( (按按 不调整轨道考虑不调整轨道考虑) ) 纵纵 向向 0.004 横横 向向 0.003 多层和高层建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筑的整体 倾斜倾斜 Hg24 0.004 24Hg60 0.003 60100 0.002 体型简单的高层建筑基础的平均沉降量体型简单的高层建筑基础的平均沉降量(mm)(mm) 200 高耸结构基础的倾斜高耸结构基础的倾斜 Hg20 0.008 20Hg50 0.006 50Hg100 0.005 100Hg150 0.004 150Hg200 0.003 200Hg250 0.002 高耸结构基础的沉降量高耸结构基础的沉降量 (mm)(mm) Hg1
24、00 400 100Hg200 300 200Hg250 200 注:注:1 本表数值为建筑物地基实际最终变形允许值;本表数值为建筑物地基实际最终变形允许值; 2 有括号者仅适用于中压缩性土;有括号者仅适用于中压缩性土; 3 l 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g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4 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5 局部倾斜指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向局部倾斜指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向 610m 内基础两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内基础两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535
25、 计算地基变形时,地基内的应力分布,可采用各向同性均质线性变形体理论。其 最终变形量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n i iiii si ss zz E p ss 1 11 0 )( (5.3.5) 式中:s地基最终变形量(mm) ; s按分层总和法计算出的地基变形量(mm) ; s沉降计算经验系数,根据地区沉降观测资料及经验确定,无地区经验时可根据 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 s E) 、基底附加压力按表 5.3.5 取值; n地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图 5.3.5) ; p0相应于作用的准永久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kPa); Esi基础底面下第 i 层土的压缩模量(MP
26、a) ,应取土的自重压力至土的自重压力 与附加压力之和的压力段计算; zi、zi-1基础底面至第 i 层土、第 i-1 层土底面的距离(m) ; i 、 1i 基础底面计算点至第 i 层土、第 i-1 层土底面范围内平均附加应力系数,可按 本规范附录 K 采用。 20 2 n i b 5 4 zn zi zi-1 z 1i 图图 5.3.5 5.3.5 基础沉降计算的分层示基础沉降计算的分层示意意 1-天然地面标高;2- -基底标高;3-平均附加应力系数曲线;4- i-1 层;5- i 层 表表 5.3.5 5.3.5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s E(MPa) 基底附加压力 2.5
27、4.0 7.0 15.0 20.0 p0fak p00.75fak 1.4 1.1 1.3 1.0 1.0 0.7 0.4 0.4 0.2 0.2 5. 3. 6 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 s E) ,应按下式计算: si i i s E A A E (5.3.6) 式中:Ai第 i 层土附加应力系数沿土层厚度的积分值。 5. 3. 7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zn(图 5.3.5) ,应符合式(5.3.7)的规定。当计算深度下部 仍有较软土层时,应继续计算。 n i in ss 1 025. 0 (5.3.7) 式中:si在计算深度范围内,第 i 层土的计算变形值(mm) ; sn在由
28、计算深度向上取厚度为 z 的土层计算变形值(mm) ,z 见图 5.3.5 并 按表 5.3.7 确定。 表表 5.3.7 z b(m) 2 2b4 4b8 b8 z(m) 0.3 0.6 0.8 1.0 5. 3. 8 当无相邻荷载影响,基础宽度在 130m 范围内时,基础中点的地基变形计算深 度也可按简化公式(5.3.8)进行计算。在计算深度范围内存在基岩时,zn可取至基岩表面; 当存在较厚的坚硬粘性土层,其孔隙比小于 0.5、压缩模量大于 50MPa,或存在较厚的密实 3 21 砂卵石层,其压缩模量大于 80MPa 时,zn可取至该层土表面。此时,地基土附加压力分布 应考虑相对硬层存在的
29、影响,按本规范公式(6.2.2)计算地基最终变形量。 znb(2.50.4lnb) (5.3.8) 式中:b基础宽度(m) 。 5. 3. 9 当存在相邻荷载时,应计算相邻荷载引起的地基变形,其值可按应力叠加原理, 采用角点法计算。 5. 3. 10 当建筑物地下室基础埋置较深时,地基土的回弹变形量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n i iiii ci c cc zz E p s 1 11 )( (5.3.10) 式中:sc地基的回弹变形量(mm) ; c回弹量计算的经验系数,无地区经验时可取 1.0; pc基坑底面以上土的自重压力(kPa),地下水位以下应扣除浮力; Eci土的回弹模量(kPa) ,按现
30、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中 土的固结试验回弹曲线的不同应力段计算。 5. 3. 11 回弹再压缩变形量计算可采用再压缩的压力小于卸荷土的自重压力段内再压缩变 形线性分布的假定计算: c ccc p p ss (5.3.11) 式中: c s 地基的回弹再压缩变形量(mm) ; c 回弹再压缩变形增大系数,由土的固结回弹再压缩试验确定; c s地基的最大回弹变形量(mm) ; p再压缩的荷载压力(kPa); pc基坑底面以上土的自重压力(kPa),地下水位以下应扣除浮力。 5. 3. 12 在同一整体大面积基础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宜考虑上部结构、基础与地 基的共同作用
31、进行变形计算。 5. 4 5. 4 稳定性计算稳定性计算 5. 4. 1 地基稳定性可采用圆弧滑动面法进行验算。最危险的滑动面上诸力对滑动中心所 产生的抗滑力矩与滑动力矩应符合下式要求: MMS1.2 (5.4.1) 式中:MS滑动力矩(kNm) ; M抗滑力矩(kNm) 。 5. 4. 2 位于稳定土坡坡顶上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条形基础或矩形基础,当垂直于坡顶边缘线的基础底面边长小于或等于 3m 时, 其基础底面外边缘线至坡顶的水平距离 (图 5 4 2) 应符合下式要求, 且不得小于 2.5m: 22 a b d 条形基础 a3.5b - tan d (5.4.2-1) 矩形
32、基础 a2.5b - tan d (5.4.2-2) 式中:a基础底面外边缘线至坡顶的水平距离(m) ; b垂直于坡顶边缘线的基础底面边长(m) ; d基础埋置深度(m) ; 边坡坡角() 。 2 当基础底面外边缘线至坡顶的水平距离不满足式(5.4.2-1) 、(5.4.2-2)的要求时, 可根据基底平均压力按公式(5.4.1)确定基础距坡顶边缘的距离和基础埋深。 3 当边坡坡角大于 45、坡高大于 8m 时,尚应按式(5.4.1)验算坡体稳定性。 图图 5.4.2 5.4.2 基础底面外基础底面外边缘线至坡顶的水平距离示意边缘线至坡顶的水平距离示意 5. 4. 3 建筑物基础存在浮力作用时应
33、进行抗浮稳定性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简单的浮力作用情况,基础抗浮稳定性应符合下式要求: w kw k k N G , (5.4.3) 式中:Gk建筑物自重及压重之和(kN) ; Nw,k浮力作用值(kN) ; w k抗浮稳定安全系数,一般情况下可取 1.05。 2 抗浮稳定性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增加压重或设置抗浮构件等措施。在整体 满足抗浮稳定性要求而局部不满足时,也可采用增加结构刚度的措施。 23 6 山区地基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 61 11 1 山区(包括丘陵地带)地基的设计,应对下列设计条件分析认定:山区(包括丘陵地带)地基的设计,应对下列设计条件分析认定: 1
34、1 建设场区内,在自然条件下,有无滑坡现象,有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断层、破碎建设场区内,在自然条件下,有无滑坡现象,有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断层、破碎 带;带; 2 2 在建设场地周围,有无不稳定的边坡;在建设场地周围,有无不稳定的边坡; 3 3 施工过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 4 4 地基内岩石厚度地基内岩石厚度及空间分布情况、基岩面的起伏情况、有无影响地基稳定性的临及空间分布情况、基岩面的起伏情况、有无影响地基稳定性的临 空面;空面; 5 5 建筑地基的不均匀性;建筑地基的不均匀性; 6 6 岩溶、土洞的发育程
35、度,有无采空区;岩溶、土洞的发育程度,有无采空区; 7 7 出现危岩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可能性;出现危岩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可能性; 8 8 地面水、地下水对建筑地基和建设场区的影响。地面水、地下水对建筑地基和建设场区的影响。 612 在山区建设时应对场区作出必要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评价。对建筑物有潜在威 胁或直接危害的滑坡、泥石流、崩塌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不应选作建设场地。 613 山区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应根据使用要求、地形地质条件合理布置。主体建筑 宜设置在较好的地基上,使地基条件与上部结构的要求相适应。 614 山区建设中,应充分利用和保护天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
36、。当必须改变排水系统 时,应在易于导流或拦截的部位将水引出场外。在受山洪影响的地段,应采取相应的排洪措 施。 24 62 土岩组合地基土岩组合地基 621 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如遇下列情 况之一者,属于土岩组合地基: 1 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 2 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 3 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622 当地基中下卧基岩面为单向倾斜、岩面坡度大于 10、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大于 1.5 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 当结构类型和地质条件符合表 6.2.2-1 的要求时,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 表表 6.2.26.2.2- -1 1 下卧基岩表
37、面允许坡度值下卧基岩表面允许坡度值 地基土承载 力特征值 fak(kPa) 四层及四层以下的砌 体承重结构,三层及 三层以下的框架结构 具有 150kN 和 150kN 以下吊车 的一般单层排架结构 带墙的边柱和山墙 无墙的中柱 150 15 15 30 200 25 30 50 300 40 50 70 2 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考虑刚性下卧层的影响,按下式计算地基的变形: )2 . 2 . 6( zgzgz ss 式中:sgz具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土的变形计算值(mm) ; gz刚性下卧层对上覆土层的变形增大系数,按表 6.2.2-2 采用; sz变形计算深度相当于实际土层厚度按本规范第 5.
38、3.5 条计算确定的地基最终变 形计算值(mm) 。 表 6.2.2-2 具有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变形增大系数 gz hb 0.5 1.0 1.5 2.0 2.5 gz 1.26 1.17 1.12 1.09 1.00 注:h 基底下的土层厚度; b 基础底面宽度。 3 在岩土界面上存在软弱层(如泥化带)时,应验算地基的整体稳定性; 4 当土岩组合地基位于山间坡地、山麓洼地或冲沟地带,存在局部软弱土层时,应 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强度及不均匀变形。 623 对于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当石芽间距小于 2m,其间为硬塑或坚硬状态的红 粘土时,对于房屋为六层和六层以下的砌体承重结构、三层和三层以下的框架结构
39、或具有 150kN 和 150kN 以下吊车的单层排架结构,其基底压力小于 200kPa,可不作地基处理。如 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可利用经检验稳定性可靠的石芽作支墩式基础, 也可在石芽出露部位 作褥垫。当石芽间有较厚的软弱土层时,可用碎石、土夹石等进行置换。 25 624 对于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当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大于 150kPa、房屋 为单层排架结构或一、 二层砌体承重结构时, 宜在基础与岩石接触的部位采用褥垫进行处理。 对于多层砌体承重结构,应根据土质情况,结合本规范第 6.2.6 条、第 6.2.7 条的规定综合处 理。 625 褥垫可采用炉渣、中砂、粗砂、土夹石等材料,
40、其厚度宜取 300mm500mm,夯 填度应根据试验确定。当无资料时,夯填度可按下列数值进行设计: 中砂、粗砂 0.870.05; 土夹石(其中碎石含量为 20%30%) 0.700.05 。 注:夯填度为褥垫夯实后的厚度与虚铺厚度的比值。 626 当建筑物对地基变形要求较高或地质条件比较复杂不宜按本规范第 6.2.3 条、第 6.2.4 条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处理时,可调整建筑平面位置,或采用桩基或梁、拱跨越等处理 措施。 627 在地基压缩性相差较大的部位,宜结合建筑平面形状、荷载条件设置沉降缝。沉 降缝宽度宜取 30mm 50mm,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加宽。 63 填土地基填土地基 631 当
41、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应根据结构类型、 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 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 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 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 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 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 632 当利用未经填方设计处理形成的填土作为建筑物地基时,应查明填料成份与来源, 填土的分布、厚度、均匀性、密实度与压缩性以及填土的堆积年限等情况,根据建筑物的重 要性、上部结构类型、荷载性质与大
42、小、现场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地基处理方法,并提 出填土地基处理的质量要求与检验方法。 633 拟压实的填土地基应根据建筑物对地基的具体要求,进行填方设计。填方设计的 内容包括填料的性质、压实机械的选择、密实度要求、质量监督和检验方法等。对重大的填 方工程,必须在填方设计前选择典型的场区进行现场试验,取得填方设计参数后,才能进行 填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634 填方工程设计前应具备详细的场地地形、地貌及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位于塘、沟、 积水洼地等地区的填土地基,应查明地下水的补给与排泄条件、底层软弱土体的清除情况、 自重固结程度等。 635 对含有生活垃圾或有机质废料的填土,未经处理不宜作为建筑
43、物地基使用。 636 压实填土的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级配良好的砂土或碎石土。以卵、砾石、块石或岩石碎屑作填料时,分层压实时其 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200mm,分层夯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400mm; 2 性能稳定的矿渣、煤渣等工业废料; 3 以粉质粘土、粉土作填料时,其含水量宜为最优含水量,可采用击实试验确定; 26 4 挖高填低或开山填沟的土石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5 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膨胀性土以及有机质含量大于 5%的土。 637 压实填土的质量以压实系数 c控制,并应根据结构类型、压实填土所在部位按表 6.3.7 确定。 表 6.3.7 压实填土地基压实系数控制值 结构类
44、型 填 土 部 位 压 实 系 数(c) 控制含水量() 砌 体 承 重及 框架结构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 0.97 wop 2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 0.95 排架结构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 0.96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以下 0.94 注:1、压实系数(c)为填土的实际干密度(d)与最大干密度(dmax)之比;wop为最优含水量。 2、地坪垫层以下及基础底面标高以上的压实填土,压实系数不应小于 0.94。 638 压实填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应采用击实试验确定,击实试验的操作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的有关规定。对于碎石、卵石,或岩石碎 屑等填料
45、,其最大干密度可取 2100 kg/m 32200kg/m3。对于粘性土或粉土填料,当无试验 资料时,可按下式计算最大干密度: )8 . 3 . 6( 01. 01 max sop sw d dw d 式中:dmax压实填土的最大干密度(kg/m3) ; 经验系数,粉质粘土取 0.96,粉土取 0.97; w水的密度(kg/m3) ; ds土粒相对密度(比重); wop最优含水量(),对于粉质粘土取 wp2%,wp为塑限,粉土取 14%18%。 639 压实填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现场原位测试(静载荷试验、动力触探、静 力触探等)结果确定。其下卧层顶面的承载力特征值应满足本规范 5.2.7
46、 条的要求。 6310 填土地基在进行压实施工时,应注意采取地面排水措施,当其阻碍原地表水畅通 排泄时,应根据地形修建截水沟,或设置其它排水设施。设置在填土区的上、下水管道,应 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避免因漏水使填土颗粒流失,必要时应在填土土坡的坡脚处设置反滤 层。 6311 位于斜坡上的填土,应验算其稳定性。对由填土而产生的新边坡,当填土边坡符 合表 6.3.11 的要求时,可不设置支挡结构。当天然地面坡度大于 20%时,应采取防止填土可 能沿坡面滑动的措施,并应避免雨水沿斜坡排泄。 表 6.3.11 压实填土的边坡坡度允许值 填 土 类 型 边坡坡度允许值(高宽比) 压实系 数(c) 坡高在 8m 以内 坡高为 815 碎石、卵石 1:1.501:1.25 1:1.751:1.50 0.94 27 砂夹石(碎石卵石 占全重 3050) 1:1.501:1.25 1:1.751:1.50 0.97 土夹石(碎石卵石 占全重 3050) 1:1.501:1.25 1:2.001:1.50 粉质粘土,粘粒含 量c10%的粉土 1:1.751:1.50 1:2.251:1.75 64 滑坡防治滑坡防治 6 64 41 1 在建设场区内,由于施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的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