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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通过学习,了解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增强自我消防意识。对具体条款的学习,能够作用于平时的工作与生活中。我国消防法律体系消防管理法规消防技术法规消防法地方性消防法规 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规范 消防产品标准体系消防行政法规 消防规章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消防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通过规定人们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保障消防安全目的的规范性文件总称。按照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消防管理法规和消防技术法规两大类。 (一)消防管理法规。 消防管理法规是通过规定消防管理活动的组织原则、管理内容和要求、管理方法及程序等,调整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关系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按照制定机关和效力的不同,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消防法 消防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关于消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现行的消防法是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全面、科学、准确地规定社会各方面的消防工作,是我国消防法规体系中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不仅对全国消防工作的开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且也是制定其他消防法规的主要依据。2、消防行政法规 消防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各

3、种规范性文件,如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消防行政法规是消防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法律效力仅次于消防法律。 3、地方性消防法规 地方性消防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消防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如省会城市)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如宁波)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适用范围限于本行政区域之内。如2010年9月1日浙江省消防条例。 4、消防规章 消防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主管行政部门(如公安部等)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适用于某

4、行业或某系统之内的规范文件。如目前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6号令)等。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选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如浙江省政府颁布的浙江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颁布的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二)消防技术法规 消防技术法规是规定社会生产、生活中保障消防安全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极限的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总和。分为两大体系:一是消防产品的标准体系,如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等,二是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按照规范、标准等级的高低,分为以下三

5、个层次: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有关技术要求而制定的,是消防技术法规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为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有关技术要求而制定的,在本行业范围内适用。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为了在本地区范围内统一有关技术要求而制定的。在本地区适用。 二、消防法立法的目的 及意义 1、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2、加强应急救援工作3、保护人身、财产安全4、维护公共安全5、保护历史文化遗产6、减轻战争造成的火灾危

6、害7、减轻地震次生火灾的危害8、打击放火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江泽民:江泽民:三、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相关内容(一)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方针方针: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原则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实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二)企业的职责 一般单位 第16条 重点单位 第17条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

7、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

8、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9、 第二十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

10、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第二十七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 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

11、的 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

12、灾。1、任何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2、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3、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4、火灾扑灭后 ,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5、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

13、时查处。四、 有关消防的行政、刑事责任1、概念 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给予的惩戒和制裁。符合的条件:符合的条件:(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要合法,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来实施,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事务的机关。(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法行为。(3)被处罚实施违法行为时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4)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之内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无明文规定的不得处罚。(5)程序要合法。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4)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5)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14、(6)拘留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

15、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

16、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

17、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处五日以下拘留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

18、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

19、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十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

20、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罪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行动来追求或者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是危害公共安全

21、的行为。它分为明知自己行为能够导致火灾却依旧行动或者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火灾却放任灾难发生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的火灾,行为人不希望后果出现,但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后果发生的。它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

22、后果的行为。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994年12月8日下午,新疆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为迎接自治区教委工作检

23、查,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由克拉玛依市教委组织现场文艺汇报演出,由于光柱灯烤燃纱幕而引起火灾,当时七个安全出口仅有一个打开,造成325人死亡、130人受伤、经济损失211万元,其中280多名中小学生死亡。友谊馆服务组组长陈慧君,以重友谊馆服务组组长陈慧君,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友谊馆服务员努斯拉提友谊馆服务员努斯拉提玉素普玉素普江,江,43岁。以重大事故责任罪岁。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副主席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副主席岳霖,岳霖,41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判有期徒刑四年 友谊馆服务

24、员刘竹英,友谊馆服务员刘竹英,46岁。岁。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刑六年。 克拉玛依教委副主任唐健,克拉玛依教委副主任唐健,54岁。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岁。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5年年 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蔡兆锋,58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孙勇,35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教导员赵忠铮,45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克拉玛依市54岁的副市长赵兰秀 ,以玩忽职守 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况丽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

25、刑四年 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52岁。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五、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时间:2002年5月1日 施行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对象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为什么要参加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

26、持证上岗 责任人和管理人的职责: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

27、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

28、)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重点单位的分类: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

29、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

3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1、(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

32、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

33、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应急预案及演练: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

34、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消防档案: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六、浙江省消防条例 的相关亮点特色浙江设消防条例,于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获得通过,这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

35、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 (四)物业服务合同依法约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

36、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开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针对当前小区存在较为普遍的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况,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同时,对不履行上述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责任人员,还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接到这类投诉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核查,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

37、给予警告处罚。第十七条 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的具体要求由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二)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进行监督; (三)发现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要求。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对承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 (二)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消

38、防安全要求。 我省出租房屋火灾隐患突出、亡人火灾多发、出租房屋管理不规范,针对这种情况,我省立法机关集思广益,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难题提出了积极的破解之策,规定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的具体要求由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明确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义务。规定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对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 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

39、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引导宾馆、饭店、商场、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其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可以作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确定的依据之一。 引入保险的市场杠杆,对解决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无人买单”或者由“纳税人买单”等尴尬问题具有现实作用,是合理化解由火灾引起社会矛盾的有效

40、途径。条例细化了消防法“鼓励、引导”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规定:明确“鼓励、引导”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可以作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确定的依据。这些规定,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增强消防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浙江省消防条例的制定,适应了新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深入贯彻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部署精神,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着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条例的施行,对于完善地方消防法律体系,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维护社会消防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发展,解决群众民生问题

41、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上半年,全国火灾形势总体保持稳定,火年上半年,全国火灾形势总体保持稳定,火灾起数和伤亡人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据统灾起数和伤亡人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据统计,全国共发生火灾计,全国共发生火灾7.4万起(指统计月,不含森万起(指统计月,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死亡死亡655人,受伤人,受伤297人,直接财产损失人,直接财产损失6.6亿元亿元(不含仍在核定的北京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火灾(不含仍在核定的北京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火灾损失),与去年上半年相比,四项数字分别下降损失),与去年上半年相比,四

42、项数字分别下降8%、25%、15.4%和和32.9%。另外,上半年共发。另外,上半年共发生放火案件生放火案件2012起,死亡起,死亡80人,受伤人,受伤31人,直人,直接财产损失接财产损失4549万元。万元。 1月31日晚,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15人死亡。据当地政府介绍,当晚11时30分左右,长乐市拉丁酒吧10名左右男女青年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火灾。接到报警后,长乐市第一时间组织公安、消防、安监、民政、卫生及吴航街道等单位开展现场抢险工作。经全力扑救,火灾于2月1日零点20分左右被扑灭,现场陆续救出35名人员,其中15名因窒息经现场紧急抢救和送往医院

43、抢救无效后陆续死亡。 2月5日9时50分左右,位于武汉桥口区汉正街武房1号楼发生火灾。起火点所在街道比较狭窄,消防部门调集了79台消防车,但是能开到一线灭火的仅有4台左右,公安干警350余人防守火灾现场,严格控制安全隐患。5日14时大火基本得到控制,但之后又有复燃,至5日23时许,大火明火基本扑灭。据了解,起火大楼共有9层,一至三楼是塑料玩具和工艺品市场,四楼以上是居民住宅,在四楼还有一家幼儿园。起火原因为市场内堆放大量塑料工艺品所致,这次大火过火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波及了200多商户及居民。武汉市政府6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汉正街武房1号楼火灾现场清理基本完毕,确认一商铺雇用工人因火灾

44、死亡,有11名被困群众和4名消防、公安人员送医院观察,无在医院死亡病例。 2月9日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派27个中队、85辆消防车,共595名消防官兵前往现场扑救。北京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现场设置应急指挥中心。着火的是央视主体大楼北侧的配楼“北京文华东方酒店”,该酒店建筑高约一百三四十米,东、南两面着火,火势有80米到100米高。引起此次大火的主要原因是系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所致,火灾共造成1人死亡和7人受伤。2月10日,涉案嫌疑人和物证已被警方监控。起火的文化

45、中心大楼地上30层,地下3层,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火灾造成文化中心外立面严重受损,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文化中心大楼于2005年5月正式动工,整体工程预算高达50亿元 2月12日12时30左右,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高砂镇端溪村发生森林火灾。因风力过大,火灾迅速蔓延至龙江、高砂、渔珠等205国道沿线村,殃及高砂镇2家企业以及高砂镇、青州镇的少量民宅,并一度造成福银高速公路大年岭隧道路段、205国道沙县后底至青州路段封闭和鹰厦铁路三明段暂时停运。此次森林火灾形成11个火点,过火面积达到上万亩。据调查,火灾系由当地一农民在山边吸烟乱扔烟头引起,肇事者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沙县森林火灾因扑救组织比较严

46、密,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 5月24日下午,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第五小学南侧棚户区发生火灾,由于风力较大造成火烧连营,大火于25日凌晨3时全部扑灭。嫩江县第五小学南侧棚户区起火的房屋结构多为砖木结构,当时正值5-6级大风,平房大部分为连脊房且十分集中,房屋及柴草垛的火势已连成一片,火势愈演愈烈,大火顺风向东北方向蔓延。由于风力较大、消防车道非常狭窄和灭火力量不足等主要原因,火势无法控制。在消防官兵以及社会各方力量的努力下,大火于25日凌晨3时被彻底扑灭。大火造成280余户房屋烧损,1人死亡。 8月10日下午三时许,香港旺角嘉禾大厦的五级火被救熄,火警中两名消防员殉职。火警在今早九时许发生,焚烧了近

47、六个小时。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旺角嘉禾大厦发生5级大火,已造成4人死亡,包括两名消防员殉职,另有57人受伤。这起火灾在今早9时许发生,大火焚烧了近6个小时,期间消防员要升起云梯,将在窗前求救的市民逐一救下,另有消防员入内拯救,以及自邻近天台入内搜救。香港消防处称,出事的大厦楼高15层,起火的是阁楼的一间夜总会,消防在9时25分接报,3分钟后抵达火场,现场已是浓烟密布,消防在9时45分将火警升为三级,10时23分将火警升为四级,但在派出逾2百名消防员、40辆消防车救火后,火警仍然未受控,于是在12时16分,将火警升为5级,直到下午3时13分,大火才被救熄。火警中两名消防员殉职、一名77岁老妇死亡

48、,其后在火场中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令死亡人数增至4人。另外有57人受伤,包括3名消防员。 11月17日晚20时许,合肥市周谷堆批发市场干货区突遭受火袭,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紧急调动10个消防中队、28台消防车、240余名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灭火。经过消防官兵3小时苦战,于当晚23时,大火基本被扑灭。火灾造成干货B区约1500平方米、36间门面房过火,商户损失惨重。为彻底扑灭大火,防止复燃,消防官兵轮流进入建筑内部搜寻灭火,直至18日6时许,残火全部被扑灭。经过大量群众走访和现场勘察,最终确定着火点位于60号摊位干调B2新仓处,因未能及时发现,大火迅速蔓延。张某系周谷堆批发市场经营户,几年前一家几口来

49、合肥做生意,当天晚上,张某用液化气灶烧水,后来急着去教堂,忘记了关火,最终酿成大祸。 11月30日凌晨3时40分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23号的大世界商城起火,火灾发生后,哈尔滨市紧急调集12个消防中队的一百余台消防车、三百余名消防官兵对火灾进行扑救。南岗公安分局调集120名干警赶赴现场维护交通及治安秩序。据了解,本次火灾过火区域为大世界商城三至五层中厅部分区域。大火在早上6点左右得到控制,8点30分被彻底扑灭。事后了解,此火灾的发生为大厦的更夫不小心引燃垃圾所致。此次火灾给商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12.2西安十里铺供销百货商城火灾 12.2西安十里铺供销百货商城火灾 12月2日13时

50、25分左右,西安市十里铺影十路南口的供销百货商城发生火灾。40多家店铺连环着火,近300平方米的小街陷入一片火海。由于风大,火势蔓延迅速,引起了毗邻40多家店铺着火。3分钟后,西安市消防支队8中队首先赶到现场,经过40余分钟连续战斗,大火被成功扑灭,5名被困人员安全获救。为防止有人趁机盗窃财物,商城大门被关闭。“商城内主要经营服装,烧得只剩下灰了,具体损失不好估计,但至少超过200万元。”商户们说。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1至6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73317起(指统计月,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下同),死亡656人,受伤271人,直接财产损失7929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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