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贯ppt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文档编号:2717777 上传时间:2022-05-20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3.5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病防治法宣贯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职业病防治法宣贯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职业病防治法宣贯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职业病防治法宣贯ppt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职业病防治法宣贯ppt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新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培训培训安全环保管理部安全环保管理部2012.022012.022内容内容修订旧法的背景修订旧法的背景从张海超看旧法的从张海超看旧法的“漏洞漏洞”新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七个特点七个特点3职业病防治现状职业病防治现状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对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对此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根据卫生部门公布的数字,2010年全年共报告的职业病病例是27240人,其中,尘肺病病例是23812例,增加了64.3%。难监管难监管难鉴定难鉴定难维权难维权无投入无投入无制度无制度无保障无保障大环

2、境:国家大环境:国家小环境:企业小环境:企业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修订修订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九年后就启动了修改进程,在立法领域并不多见。业内人士认为,这很大程度是因有了2009年“开胸验肺”事件的推波助澜,而这也使张海超成为职业病患者们眼中的“悲剧英雄”。20112011年的最后一天年的最后一天, ,十一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 ,以以138138票赞成、票赞成、1 1票反票反对、对、5 5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5 张海超张海超 开胸验肺第一人开胸验肺第一人“以前的法律漏洞

3、致以前的法律漏洞致使众多的职业病患者使众多的职业病患者维权无望,此次的草维权无望,此次的草案修改,也可称为堵案修改,也可称为堵漏,不知道是多少职漏,不知道是多少职业病患者不明不白死业病患者不明不白死去换来的一次堵漏。去换来的一次堵漏。”漏洞漏洞6漏洞漏洞一一:几几乎无预防乎无预防漏洞二:诊漏洞二:诊断机构纠结断机构纠结漏洞漏洞三三:诊诊断鉴定要不断鉴定要不到材料到材料漏洞四:漏洞四:索赔程序索赔程序冗长冗长漏洞五:病漏洞五:病患者获赔低患者获赔低7新法的七个特点新法的七个特点1 1、明确了职业病人群的概念、明确了职业病人群的概念3 3、规定了劳动者诊断职业病规定了劳动者诊断职业病的权力的权力6

4、 6、明确了意外情况下职业病明确了意外情况下职业病鉴定和仲裁裁决时间鉴定和仲裁裁决时间2 2、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5 5、确认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救助确认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救助4 4、诊断鉴定机构有权进行现诊断鉴定机构有权进行现场调查场调查7 7、“高危粉尘高危粉尘”写入职业病写入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法8新法第二条第二款:在职业病的定义上,在用人新法第二条第二款:在职业病的定义上,在用人单位之前加了个单位之前加了个“等等”字,这就意味着职业病患字,这就意味着职业病患病群体从原来限定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病群体从原来限定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这三类扩大到了所有的用人单位。

5、织这三类扩大到了所有的用人单位。9 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管职责。修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管职责。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将原来规定的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将原来规定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修改为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修改为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职责, ,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卫生

6、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0新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承担职业病新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职业病诊断的要求。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可以到卫生部门批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可以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诊断机构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诊断机构无权拒绝。无权拒绝。11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7、,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这些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这些规定解决了劳动者对于职业病鉴定的担心,避免了规定解决了劳动者对于职业病鉴定的担心,避免了“开胸验开胸验肺肺”事件的再次发生,从根本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件的再次发生,从根本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调查,

8、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阻挠。新法新增加的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新法新增加的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的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的接触病诊断、鉴定所需要的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的接触史,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可根据日常监督的史,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可根据日常监督的信息作出判断信息作出判断。12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用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

9、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业病病人, ,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采取其他措施采取其他措施, ,使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使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针对职业病的隐匿性强针对职业病的隐匿性强, , 暴露时间长,暴露时间长,某些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某些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的情况。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的情况。13新法第五十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过

10、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新法第五十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仲裁用人单位在

11、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14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这比之前审议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四个字这比之前审议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四个字:“:“高危粉尘高危粉尘”。在修正案草案审议时在修正案草案审议时, ,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有的常委委员

12、、部门和地方提出, ,高危粉尘对高危粉尘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十分严重作业人员的危害十分严重,“,“速发、群发、高发速发、群发、高发”尘肺病基本都是高危尘肺病基本都是高危粉尘所致。如果控制了高危粉尘所致职业病粉尘所致。如果控制了高危粉尘所致职业病, ,也就基本解决了我国尘肺也就基本解决了我国尘肺病高发的问题。病高发的问题。15俄罗斯方块俄罗斯方块犯下的错误会犯下的错误会积累,获得的积累,获得的成功会消失!成功会消失!16经常调整状经常调整状态,方能应态,方能应付不同挑战付不同挑战植物大战僵尸植物大战僵尸17有时沉下身有时沉下身子,是为了子,是为了飞的更高。飞的更高。愤怒的小鸟愤怒的小鸟18机遇与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并存水果忍者水果忍者19再烦:也别忘记微笑再烦:也别忘记微笑再急:也要注意语气再急:也要注意语气再苦:也别忘记坚持再苦:也别忘记坚持再累:也要珍惜自己再累:也要珍惜自己再忙:也要谨记安全再忙:也要谨记安全202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职业病防治法宣贯ppt课件.ppt)为本站会员(三亚风情)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