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机要文件管理与使用制度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厅对机要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此办法。一、文件收发制度(一)文件管理人员,每周一、三、五到市委文件交换站取、换文件,做到送取文件清点无误。(二)来文来信均由文件管理人员签收、拆封并登记送阅。文件取回后,由机要员认真做好文件的分类、编号,登记时须对文件的发文日期、发文范围、文号、密级、份数和文件级别逐一进行准确记录。根据文件分类,于收文当天分别送至党委办公室主任、院长办公室主任处提出拟办意见。(三)绝密文件严格管理,单独存放。秘密等级以上文件,按照保密规定阅处,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及时催办入档。(四)发
2、放书籍、资料、材料、表格等要签名登记。(五)凡以院党委名义发文,由党委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上报下发。(六)文件一般要求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带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需经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退回。(七)年终做好文件的清缴工作。所有收到的上级党委文件、行政文件、保密资料等,必须按照市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要求及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统一的回收清退,对留存文件分类装订入卷,以备查用。二、文件批示传阅制度(一)传阅:党委文件送交顺序按照书记、院长兼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其他主管院领导进行批阅。院党委委员集中阅文时间定于每月初第一周的周五下午两点半至三点半,文件不得带出阅文室。(二)有
3、时限要求的文件,需在文件要求时限内批阅;非保密类文件需在一周内批阅;保密类文件有时限要求的,需在文件要求时限内批阅;其他保密文件在院党委委员集中阅文时间批阅。(三)因故不能按时批阅者,需说明情况或交由机要员收回归档。机要员须掌握文件传阅速度和文件去向,按时送收文件,防止文件积压、丢失、泄密等现象的发生。(四)机要文件应使用专门的文件传阅夹进行传阅,传阅结束后由机要员进行清点,并放在指定文件保险柜保存。任何人不得在机要文件上随意勾画、批注,不得在文件传阅过程中擅自抽走、留存、复制或损毁文件。(五)文件传阅应由文件管理员逐人递交,不得在传阅人间互相转交,以免文件丢失,分清责任。(六)凡传阅文件、信函要按规定范围传阅,注意保密。(七)注意督促检查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