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程监理制度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理工作,根据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和监理工作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凡在医院范围内从事建设、改扩建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三、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责任主体,应对其所实施监理的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基建处有协助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四、根据项目规模、投资确定相应资格、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选派素质好的总监、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强有力的项目监理班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监理工作规范实施监理工作,以实现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四控制的目的。五、协调配合工程监理单位按监理工作要求组织召开的各形式的监理例会、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