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一、院务公开工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医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本科的院务公开工作和日常管理。二、各相关处室要根据院务公开目录的任务要求,采取多种公开形式做好对社会、患者和医院职工的公开工作,要不断健全公开内容并及时更新。要建立院务公开档案,将公开后的材料存档备查。切实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对定期公开的内容,院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要在每季度首月10日内,整理有关的公开资料交至院长办公室。临时性公开内容要随时报送,由院长办公室登记编号并呈送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批后选择合适的公开形式进行公开。四、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每季度由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指导整改。五、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对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每季度检查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发放调查问卷,征求社会和本院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交院务公开工作小组落实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