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施工常见作业五个“十”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作业是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水利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应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作业行为,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将水利工程施工常见的五类危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总结为水利工程施工常见作业五个“十”:高处作业“十不准” 患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登高禁忌症者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未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紧库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遇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等天气不准露天登高; 脚手架、操作平台、梯子、安全帽、防护板等安全设施不牢靠时,不准登高; 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不准攀爬井架、龙
2、门架、脚手架和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光线不足不准登高。焊接作业“十不焊”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 雨天露天作业或场地潮湿,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 一、二、三级动火范围内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焊; 装过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容器,未经彻底清洗和浓度检测不焊; 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施的部位或火星飞溅的地方未采取安全措施不焊; 设备未断电、容器未卸压不焊; 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 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 焊接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 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破作业“十不准”
3、 没有爆破员作业证和未经岗前安全培训不准作业 ; 未进行爆破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不准作业 ; 未确定联络信号或者信号不良不准作业; 爆破器材未经检验合格不准作业 ; 作业场所不准抽烟; 所有人员未撤至安全处所不准起爆; 未设置安全警戒不准起爆 ; 剩余爆破器材必须运回仓库,不准存放于现场; 爆破后未检查所有炮孔或发现哑炮未处理,不准继续作业 ; 其它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 。水上作业“十不准” 施工船舶未取得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或未获得安全签证,不准作业; 未佩戴安全帽、穿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准上船; 无证或未经定期体检合格,不准作业; 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未备足救生设施,不准作
4、业; 作业区域情况不清楚,不准作业; 超载、超负荷,不准作业; 未设置安全标志和障碍物夜间警示灯,不准作业; 不准在航行中向船舷外提水、洗物; 不准擅自在江河中游泳、追鱼或摸蟹; 遇六级以上强风、大浪、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准作业。起重作业“十不吊” 超负荷或歪拉斜拽工件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捆绑不牢或带棱角、缺口物体无防割措施不吊; 吊件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体不吊; 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高压输电线下不吊; 爆炸品和危险品未办理审批手续、无可靠措施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设备有勾挂不吊;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雾、大雨等恶劣气候不露天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