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文件浙江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文件 浙交定200423 号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操作规定试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操作规定试行 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使经审查 的概算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工程实际,从而达到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造 价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查人员 每一项目的概算审查人员不少于 2 人,其中主审人员 1 人,为项目审查的 责任人。另 1 人为复核人员,主要由科室负责人承担。另可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若干名配合人员。主审和复核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造价编审资格证书。 二、审查依据 1 、国家发布的有关
2、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等; 2 、有关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 3 、现行的概 预 算定额、费用定额和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等; 4 、有关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及价格指数等; 5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如有 ; 6 、其他有关资料。 三、审查程序 1 、提供资料 在接受概算审查任务时,要求业主提供与概算审查有关的工可批复文件 含 估算 、设计图纸、概算文件 含电子文档 、调整图纸及相应调整概算 含电子文 档 等资料,并确定业主与设计单位的联系人。 2 、概算概略审查 在业主提供了上述资料后,业务科室应明确项目主审人员,并尽快着手进行 概算的概略审查,重点审
3、查有无大的错漏碰缺问题,并予以列出,供决策部门参 考或在初步设计审查会提出。 3 、参加初步设计会审 主审人员应直接参与具体的初步设计会审工作。在参加会审时,应注意收集 掌握与概算审查密切相关的设计总体思路,实地情况 水文、地质、地形、地貌、 主要线位等 ,会审意见和情况,并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概略审查发言。 4 、概算详细审查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和审查人员掌握的情况, 应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概算进行 详细的审查、 核对和调整, 并逐一做好记录。 如有必要, 可赴现场重新进行踏勘。 5 、拟定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审查情况,按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初步拟定审查意见,并经复核人员复 核调整后确定。 6 、修整概
4、算 对于初步设计批复前必须修整的内容, 在设计单位修整完成并提交了修整图 纸和概算后,尽快对修整内容的概算重新进行审查和修整。 7 、提供最终审查意见 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和修整概算情况,确定审查概算,完成概算审查意见,并 经复核人员复核后,形成最终的审查意见。 四、审查内容和要求 应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审查: 一 审查编制人员资格 在接到概算资料后,应首先审查编制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具有相应的编 制资格,否则,应视为该概算无效,责令退回重编。 二 审查编制依据 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 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批准,符合国家的编制规定,未经 批准的不能采用。 2、审查编制依
5、据的时效性 各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现行规定执行。 3、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 各种编制依据都应按规定的适用范围采用。 三 审查编制深度 1、审查编制说明 通过审查编制说明检查概算的编制方法、深度和编制依据等重大原则问题。 2、审查编制深度 审查编制说明和分级概算 总概算表、分段 或单项 工程概算表、单位工程 概算表、分项工程概算表等 是否完整,是否按有关规定的深度进行编制。 3 、审查编制范围 审查是否与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范围及具体工程内容一致;审查分期、 分段建设项目的范围及具体工程内容有无重复交叉,是否重复计算或漏算;审查 其他费用应列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等。
6、 四 审查建设规模、标准 审查投资规模、 设计标准等是否符合原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 准, 如概算总投资是否超过原批准投资估算 10 以上,如有应进一步审查超估 算的原因。 五 审查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 对于附属配套设备投资较大的项目,应审查所选用的设备规格、台数是否与 服务功能配套一致,材质、自动化程度有无随意提高标准,引进设备是否配套、 合理,备用设备台数是否适当,专用设备如消防、环保等设备是否已计算,设备 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六 审查工程量 应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逐一进行审查,有无多 算、少算、重算、漏算。 七 审查计价指标 主要审查计价
7、定额;费用定额、价格指数和有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和工程所在地实际。 八 审查其他费用 审查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具体费率或计取标准是否按国家、行业或部 门规定计算,有无随意增项、多列、交叉计列和漏项等。 五、审查方法 为确保审查质量、提高审查效率,应根据不同的审查内容采用对比分析法和 查询核实法分别进行审查。 1、对比分析法 对于大部分审查内容,应通过对比分析法,从中找出概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和偏差。对比分析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建设规模、标准与立项、工可批文对比; 2 工程数量与设计图纸对比; 3 综合范围、内容与编制方法、规定对比; 4 各项取费与规定标准对比;材
8、料、人工单价与价格信息和规定对比; 5 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工程对比等。 2、查询核实法 对于一些关键设备和设施, 且又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 应通过多方查询核对, 逐项落实的方法进行。对于深度不够或不清楚的问题应直接同原概算编制人员、 设计者询问清楚。 对于价格信息中缺项的单价和主要材料的价格, 应通过实地调查或查询予以 补充和核实。 六、审查意见书格式 概算审查意见书应包括封面、审查意见和有关附表三个方面。 一 封面 应包括项目名称、审查单位、审查时间和概算审查意见字样。 二 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工程概况 简要叙述项目所在地、起终点及桩号、路线长度、主要设计标准等
9、 。 2、审查依据 分别列出概算审查的主要依据清单。 3、审查基本意见 分两个方面进行总体叙述,列出概算编制值得肯定的各方面, 同时指出存 在不足的主要方面并举例。 4、调整意见 对具体的审查调整情况进行分别叙述,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 1 材料单价 2 工程数量 3 定额运用 4 取费标准和费率取用 5 各组成部分费用 主要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几 个部分分别进行叙述。 5、审查结果 主要概述概算审查时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原因,叙述项目原编总概算、审查后 总概算、审查增减总额、增减比例等内容,附上概算审查对照表。 6、署名 在审查意见的最后签署主审和复
10、核人员的姓名。 三 附表 应依次包括概算审查对照表见附表 1、总概算汇总表按软件已设置格式、主 要材料价格调整对照表见附表 2、工程数量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 3 等内容。 七、其他 1、审查时限 从接到概算审查任务, 同时提交了概算审查应具备的各项资料后的 15 个工 作日内全部完成。 若遇设计单位需对图纸和概算作重新调整或非审查人员原因导 致延误,审查时限顺延。 2、审查意见提交和归档管理 对于最终形成的概算审查意见,除提交给概算审批部门和站领导等外,应及 时做好备份和存档工作,主审人员除在原操作电脑中保存外,还应单独建立电子 备份文档;存档应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保存期限为长期。 3、概算审查情况汇总上报 对于已开展概算审查工作的市站,应按季汇总审查情况并上报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