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附表附表 5.15.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单位 资质 与 人员 资格 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扣 10 分 项目经理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扣 5 分 违反规定调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 兼任,扣 5 分 项目部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安全专职 管理机构,扣 10 分 未明确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部门,扣 5 分 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扣 10 分 安全管理人员未持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扣 5 分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或未现场带班,扣 38 分 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 36 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 10 分 监测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扣 5 分 盾构机司机上岗前未经(施工单位)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扣 25 分 10 2 责任 制度 与 目标 管理 未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或考核奖罚制度,扣 5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3 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扣 4 分 目标未分解或未量化,扣 3 分 考核制度未有效落实,扣 35 分 5 3 施工 组织 设计 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使用未经审
3、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扣 10 分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未落实保障施工安全 的设计措施,扣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扣 10 分 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存在盲目压缩工期,扣 5 分 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58 分 工程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指导施工时,未修改施工组织设 计,扣 5 分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产品,扣 10 分 未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步编制标准化实施方案,扣 5 分 对拟采用的无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未进行技术论证,扣 5 分 10 2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4、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4 安全 技术 交底 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 2 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挂设在作业 场所显著位置,扣 23 分 项目技术人员(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未就有关施工安 全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交底,扣 3 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不全面,扣 2 分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双方未签字,扣 3 分 5 5 安全 教育 和 班前 活动 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扣 5 分 未对进入新岗位或者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含起重 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 10 分 未对作业人员普及触电、 高处坠落或有限空间中毒 (窒息) 等
5、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扣 35 分 安全教育档案不全,扣 23 分 未进行年度安全教育或教育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扣 35 分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 3 分 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扣 2 分 未进行主要风险公示,扣 3 分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未设置明显标识、警 戒围栏或安全引导语等安全警示标志,扣 5 分 进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设备调试等危险作业时, 未设明显标识、正确显示工作状态,扣 5 分 在隐患没能及时整改的场所未设置隐患告知牌,扣 3 分 10 6 作业 管理 未建立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包括进 入有限空间、压力/高压设备调试区域的安全许可) ,扣 5
6、 分 未按规定对工程重要部位或环节进行安全条件验收,扣 510 分 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验收,扣 4 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 监督,扣 5 分 存在违规作业或违章指挥现象,扣 510 分 工程(临时)停工前未进行风险评估并落实相应措施,或 复工前未进行安全检查,扣 5 分 10 3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7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扣 510 分 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带班检查(生产),扣 58 分 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 安全专项
7、整治,扣 25 分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扣 3 分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责任、时限、措施、资金、预案) “五到位”原则落实整改,每项扣 25 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扣 5 分 10 8 工程 周边 环境 保护 施工前未核查工程周边环境,扣 510 分 核查结果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符时未反馈给建设单 位,扣 3 分 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未采取专项 防护措施,扣 10 分 未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 议,扣 10 分 未在现场标识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并竖立警示标志,扣 2 分 在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前未核查开工
8、条件,扣 5 分 10 9 安全 防护 用品 管理 未建立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扣 3 分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或职业卫生用品,扣 5 分 未建立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档案,扣 3 分 5 10 分包 管理 与 协调 管理 未按规定进行专业分包,或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未按规定进行专业分包,或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扣 10 分 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扣 5 分 与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合 同未规定产品技术性能与质量安全要求,扣 5 分 专业分包合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扣 5 分 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扣 2 分 分包单
9、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扣 5 分 分包单位“三类”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扣 23 分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 5 分 总包单位未按要求对分包队伍开展安全教育,或未对劳务 作业进行安全管理,扣 35 分 未与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0 4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或未明确双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 5 分 11 费用 管理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扣 2 分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未建立费用登记台 账,扣 5 分 5 12 应急 管理 未
10、按规定编制、评审、备案、发布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各扣 57 分 预案、方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 35 分 未组织预案演练,扣 58 分 演练流于形式或演练频次不足,扣 3 分 未对预案进行定期评估,或出现规定情形时未对预案进行 修订,扣 3 分 未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扣 3 分 未建立或未及时更新应急物资、集结路线图,扣 3 分 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资源,或未及 时更换(置换)已失效的应急资源,每项扣 2 分 未设置应急逃生通道或通道被堵塞,扣 57 分 事故、险情发生后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扣 7 分 7 13 事故 管理 未建立
11、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扣 3 分 事故、险情发生后未按规定报告,扣 3 分 未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扣 3 分 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扣 2 分 3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 69 分,但当实际得分 少于 69 分时取实际得分) ; 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5 附表附表 5.2 5.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
12、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方案 无文明施工专项方案,扣 8 分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或措施不明确,扣 35 分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基本内容(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保、 水土保持和场地封闭、临时设施、公共安全与职业健康卫生等) 有缺项,扣 4 分 未实行用水计量或用电计量管理,扣 5 分 生产、生活用水未采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扣 4 分 未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质清单,扣 5 分 现场未定期检查文明施工实施情况,扣 5 分 8 2 现场围挡 主城区内主城区内工地周围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挡工地周围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挡,扣 8 分 其他区域工地周围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挡,扣 58 分
13、围挡不坚固、不稳定,扣 68 分 围挡高度不够或未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扣 35 分 围挡不整洁、不美观,扣 23 分 8 3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扣 5 分 在没有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出时工地大门敞开,扣 3 分 无门卫或出入人员、起重机械未登记,扣 5 分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持有效证件,每人扣 2 分 进入施工现场的移动式起重机无项目部的准入证,扣 5 分 8 4 交通疏导 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交通疏解告示、行人绕行提示、 文明施工用语等施工标志,扣 3 分 在围墙外未设置防来车碰撞墩或交通警示灯,扣 5 分 基坑便桥未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扣 3
14、分 5 5 施工场地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扣 3 分 出入口和主要道路未做硬化处理,扣 36 分; 道路不畅通,扣 3 分; 无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扣 4 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河)道的措施,扣 510 分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裸露场地等无防止扬尘措施,扣 56 分 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或车辆未经冲洗带泥上路,或运料 未按当地规定遮盖,扣 57 分 10 6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在噪声敏感区内未采取降噪措施将噪声控制在限值以下,扣 5 分 现场随意大小便,扣 2 分 现场随意吸烟,扣 2 分 6 材料管理
15、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扣 4 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扣 2 分 堆放不整齐,扣 3 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扣 3 分 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序堆放,扣 3 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或库房安全距离不符合 规范要求或未采取防火、防渗措施,扣 58 分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未密闭存放或未采取覆盖 等措施,扣 35 分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或预拌砂浆,扣 5 分 8 7 办公 与 住宿 现场搭建宿舍等临时设施不符合结构安全要求,扣 8 分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无产品合格证,扣 8 分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6、扣 8 分 办公、生活区未与施工作业区办公、生活区未与施工作业区可靠可靠分隔,分隔,扣 8 分 项目部未设置民工业余学校,扣 4 分 宿舍净高、宽度、居住人数超过规定要求,扣 3 分 无保暖隔热、消暑、防煤气中毒、定期消毒、防蚊虫叮咬等措 施 ,扣 35 分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窗户,通风、采光差,不整洁,扣 2 分 宿舍无床铺,或生活用品放置混乱,扣 3 分 宿舍内使用明火,扣 5 分 宿舍、办公室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 器具、高热灯具,扣 58 分 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或裸露场地未及时绿化,扣 3 分 未明确卫生责任人并设置标牌,扣 35 分 8 8 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
17、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内容不完善,扣 510 分 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建筑构件(金属夹芯板材)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建筑构件(金属夹芯板材)燃烧性能等级未达 A 级级, 扣 10 分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不符合 防火规范要求,扣 10 分 宿舍区消防疏散通道被占用或堵塞宿舍区消防疏散通道被占用或堵塞,扣 10 分 10 7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扣 5 分 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 510 分 现场重点防火部位未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扣 25 分 未对从事有火灾危险的
18、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扣 6 分 未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扣 58 分 未定期组织火灾疏散演练,或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扣 5 分 9 综合治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扣 35 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力,扣 35 分 5 10 现场标志 大门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扣 3 分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标牌内容不全,扣 35 分 无绿色施工警示标识或职业卫生、安全警示标志,扣 5 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 5 分 8 11 生活设施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分 炊事员无健康证,扣 10 分 食堂无责任制和卫生管理制度,扣 5 分 食堂燃气瓶(
19、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好, 或未加装燃气报警装置,扣 4 分 食堂无吊顶,四周、地面未贴瓷砖,无排烟、隔油设施,扣 2 5 分 食堂生熟食未分开,或无防蝇、蚊、鼠、蟑螂等措施,扣 25 分 食堂食物留样不足 48 小时或未做好留样记录,扣 3 分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且饮水安全管理不到位,扣 5 分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4 分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并装入容器,扣 35 分 食堂的炊具、餐具或公用饮水器清洗消毒不及时,扣 3 分 10 12 保健急救 无保健医药箱,扣 5 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扣 6 分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 4
20、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扣 4 分 6 8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3 和谐社区 无防噪音、防废气排放、防光污染等其他环保措施,扣 5 分 未按设计措施进行古树名木或文物保护,扣 5 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 6 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恶臭的物质或其他废弃物,扣 5 分 未建立其他施工不扰民措施,扣 3 分 工程竣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临时设施或恢复道路,扣 3 分 6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
21、接判定为不合格(合计得分取 69 分,但当实际 得分少于 69 分时取实际得分) ; 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9 附表附表 5.45.4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 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 10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 10 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 证,扣 10 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 5 分 10 2
22、架体 基础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 10 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砼基础除外) ,每处扣 1 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 5 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或基础积水,扣 8 分 10 3 架体 稳定 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每处扣 2 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未采 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 2 分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 10 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扣 5 分 专用斜杆两端未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碗扣 结点处,每处扣 2 分 专用斜杆
23、或八字形斜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 符合要求,扣 5 分 10 4 杆件 锁件 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扣 10 分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碗扣结点处设置 纵、横向水平杆,扣 10 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 24 m 时,顶部 24m 以下的连墙件层未按 规定设置水平斜杆,扣 10 分 架体组装不牢或上碗扣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1 分 10 5 脚手 板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 710 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710 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 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 2 分 10 6 架体 防护 架体外侧未
24、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 扣 7 10 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10 10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规定高度的挡脚板,扣 3 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 10m 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 5 分 7 构配 件 材质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 要求,扣 10 分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 10 分 10 8 荷载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 10 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 5 分 10 9 通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 10 分 通道设置
25、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10 10 验收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或架体搭设完 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 10 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负责人签字确认,扣 5 分 10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 69 分,但当实际得分 少于 69 分时取实际得分) ; 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11 附表附表 5.5.7 7 模架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模架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 号
26、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 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 按规定进行审批按规定进行审批,扣 15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 10 分 对没有采纳专家意见未说明理由,扣 5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明确混凝土浇筑方式或未根据混凝土施工 工艺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扣 8 分 专项施工方案无支架体系结构设计计算书,扣 8 分 施工方案无针对性 ,扣 5 分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 6 分 15 2 材料 材质 模板、钢管、主(次)楞、对拉螺栓的材
27、质、型号与方案不 符,扣 48 分 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扣 510 分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扣 510 分 10 3 地面 基础 立杆、移动模架的基础承载力不符合方案要求,扣 7 分 立杆底部未设置底座、垫板或垫板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 处扣 3 分 基础未设排水措施,或基础积水,扣 5 分 7 4 支撑 系统 或 桥墩 立模 主(次)楞间距、对拉螺栓间距等与方案不符,扣 35 分 立杆间距、步距等架体布设参数与方案不符,每处扣 8 分 不按规定设置纵向、横向及水平剪刀撑,或纵横向扫地杆, 每处扣 3 分 不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具备连墙或抱柱条件的而未落实, 扣 3 分 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定
28、,每处扣 5 分 梁、板下立杆未采用横杆连接成整体,每处扣 3 分 立杆顶托、底托或自由端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 2 分 杆件对接或搭接错误,每处扣 2 分 未按说明书规定组装,有漏装杆件和锁件,扣 6 分 脚手架组装不牢、连接件紧固不合要求,每处扣 3 分 支架与外架、防护架、作业平台连接,每处扣 10 分 立模钢模板、连接螺栓型号与方案不符,扣 10 分 钢模板连接、钢模板与基础连接的螺栓数量不足,每缺 1 个 扣 5 分 未按方案要求设通行门洞,或通行门洞无防撞设施、限高、 限宽、警示标识,扣 5 分 10 12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29、5 移动 模架 或 挂篮 移动模架或挂篮安装前未对重点部位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 测,或对明显缺陷未采取处理措施,扣 10 分 未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移动模架和挂篮进行检测, 或检测 不合格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扣 10 分 移动模架拼装作业,支腿、主梁、横联未及时连接,扣 610 分 移动模架过孔前未对受力构件、油路、电路、行走系统进行 专项检查,扣 58 分 挂篮拼装未对称进行,构件未及时稳固连为一体,扣 10 分 挂篮移动前未检验梁体及孔道压浆体强度,或未检查走行、 吊挂、模板系统,或未对称移位,扣 10 分 挂篮移动到位后未及时锚固,或前吊杆、后锚杆的锚固力未 调试均匀,或吊杆、锚杆变形,前
30、端限位装置未设置牢固,扣 10 分 10 6 施工 荷载 高架桥混凝土现浇前未按方案要求进行预压,扣 15 分 加压和卸压未按方案进行,扣 10 分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扣 15 分 混凝土浇筑速度超过施工方案限值,扣 1015 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匀,扣 510 分 15 7 支拆 模板 2 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扣 8 分 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扣 5 分 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扣 4 分 支架、模板、挂篮拆除顺序不当,扣 5 分 移动模架拆除时未设缆风绳及临时支撑,扣 10 分 受力构件的模板拆除前无同条件试件强度报告,扣 5 分 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值提前拆模,扣 10
31、15 分 多层结构施工中,板、梁作为上层结构支架基础时,上层结 构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板、梁的支撑提前拆除,扣 1015 分 模板拆除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扣 5 分 15 8 模板 存放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扣 3 分 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扣 12 分 木模、方木等存放无防火措施,扣 2 分 3 9 上下 通道 未按规定设置爬梯(专用扶梯) 、人行通道,扣 5 分 爬梯(专用扶梯) 、人行通道不符合规定,扣 3 分 5 13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0 关键 节点 验收 模板(移动模架、挂篮)安装后未验收模板(移动模
32、架、挂篮)安装后未验收,扣 10 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扣 5 分 模板(移动模架、挂篮)拆除前未办理审批手续,扣 10 分 10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 69 分,但当实际得分 少于 69 分时取实际得分) ; 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14 附表附表 5.8 5.8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33、分数 实得 分数 1 外电 防护 外电线路与在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 车道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设施车道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设施,扣 10 分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不符合规范要 求,扣 510 分 在线路下方进行起重作业或搭设临时设施(堆物) ,扣 10 分 未经建设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同意,从车站或隧道供 电线路接线,扣 5 分 10 2 接零保 护系统 施工现场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扣 10 分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含引出位置、材质、规格、颜色 标识等)不符合要求,或线上装设开关、熔
34、断器、与工 作零线混接,扣 58 分 工作接地或重复接地(设置、安装、材料、接地电阻) 不符合要求,扣 58 分 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或接零保护不符合要求,扣 35 分 突出设施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 (或设计) 要求, 扣 2 5 分 10 3 配电 线路 未按要求使用保护零线,扣 10 分 线路及其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扣 5 10 分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 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10 分 电缆沿地面明设、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或其他敷 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10 分 线路敷设的电缆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或破损严重未及 时更换,扣 510 分 室内
35、明敷主干线距离地面高度小于 2.5m,每处扣 2 分 存在乱拉乱接或架空缆线上吊挂物品现象,每处扣 2 分 10 4 配电箱 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扣 2020 15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开关箱 分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每处扣 5 分 箱体及箱门未做接零保护,每处扣 5 分 闸具损坏、闸具、垫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5 分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未正确设置N线端子或PE线端 子板,每处扣 5 分 箱体结构、 材料、箱内电器元件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每
36、处扣 5 分 开关箱违反“一机 、一闸、一箱、一漏” ,每处扣 2 分 配电箱内未按要求设置可见断开点的隔离开关,每处 扣 2 分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每处扣 2 分 电箱内布线混乱或配出线无护套保护,每处扣 2 分 配电箱无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 2 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处扣 2 分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检测不灵敏,每处扣 5 分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 每处扣 2 分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 规范要求,每处扣 2 分 5 现场 照明 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扣 10 分 照明未采用专用回路或
37、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扣 5 分 (地下暗挖、潮湿等)特殊场所未按规定使用 24V 及 以下安全电压,每处扣 5 分,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手持照明灯具未使用 36V 以下电源供电,扣 10 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每处扣 2 分 未按照要求在阴暗作业场所、通道口设置照明或应急 疏散照明,每处扣 2 分 10 6 电器 装置 电器具安全距离、爬电距离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3 分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 10 16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求,每处扣 3 分 闸具不具备过载、短路
38、功能,每处扣 5 分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扣 5 分 使用国家已淘汰产品,扣 5 分 电器装置损坏未及时更换或未停止使用,扣 5 分 7 配电室 与变配 电装置 配电室未采取防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扣 5 分 配电室门开启方向不符合规范,每处扣 2 分 配电室建筑、室内电气设备布设不符要求,扣 3 分 未设警示标志或消防设施布置图、工地供电平面图和 系统图,扣 2 分 地面未铺绝缘垫,扣 3 分 发电机组电源未与外电线路电源实行连锁,扣 5 分 发电机组未独立设置接地装置、实行 TNS 接零保护 系统,扣 5 分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气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或仪表、电气元件损坏,扣 5 分
39、 移动式发电机发电直接供电(中间未实行两级保护) , 扣 5 分 发电机组未配置双掷开关,扣 2 分 10 8 电气 消防 安全 电缆 (线) 截面不满足用电设备荷载要求, 每处扣 2 5 分 电气设备无过载、短路保护,每处扣 3 分 使用大功率、高热量照明灯具且无安全措施,扣 3 分 易燃物质储存、使用场所或可燃气体潜在场所未采用 防爆型电气设备,扣 3 分 电气设备、线路或其接头发热未及时更换处理,每处 扣 2 分 电气线路或设备与可易燃材料无足够安全间距,又无 安全措施,每处扣 2 分 发电机用油桶直接供油,扣 5 分 未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扣 3 分 10 17 序 号 检查
40、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9 用电 管理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扣 10 分 未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扣 10 分 用电组织设计、防护方案缺乏针对性,扣 35 分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 要求,扣 58 分 临时用电系统投入使用前未按要求进行验收,或验收 记录未如实填写,扣 5 分 未按规定进行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和漏电保护器 检测,或记录未如实填写,扣 3 分 10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
41、项标准分数; 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 69 分,但当实际得分 少于 69 分时取实际得分) ; 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18 附表附表 5.9 5.9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防 护 用 品 安全帽 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扣 35 分 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扣 5 分 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扣 23 分 5 2 安全网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扣 10 分 高架桥面边等临边未使用安全网,扣 5 分
42、钢结构、屋面安装未设安全平网,扣 5 分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安全网未取得安全标志,扣 10 分 10 3 安全带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每人扣 10 分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扣 3 分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条扣 2 分 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绳,扣 5 分 10 4 电气作 业防护 用品 电电焊人员、设备调试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焊人员、设备调试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 用品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扣 5 分 电焊人员未按要求佩戴护目镜等,扣 35 分 绝缘手套、绝缘鞋不符合标准,或绝缘失效,扣 5 分 5 5 防尘 防毒 用品 钻孔、注浆、喷混
43、凝土、切割、打磨及其他扬尘 作业不戴防尘口罩,每人扣 1 分 密闭/有限空间作业未配备防中毒/窒息等个体防 护装备, 扣 5 分 5 6 临边防护 (工作面、上下通道、基坑、沟、槽、竖井、高 架桥、屋面、建筑阳台、楼板、站台等部位)临边临边 无防护栏杆无防护栏杆,扣 10 分 高于 2.0m 的爬梯无防护笼等措施,每处扣 35 分 站台公共区靠轨行区临边或轨行区入口处未按规 定设置防护栏杆,扣 7 分 临边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 5 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 3 分 10 7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预留孔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在建工程的预留孔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风、风
44、 井口井口,未采取防护措施,未采取防护措施,扣 10 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 5 10 19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 3 分 未按规定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 10m)设 置安全平网,每处扣 5 分 8 通道口防护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 10 分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防护,每处扣 6 分 防护棚宽度不大于通道口宽度,每处扣 4 分 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6 分 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 每处扣 5 分 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5 分
45、10 9 攀登作业 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扣 5 分 一字梯的倾斜度、 上部挂靠伸出长度不符合要求, 扣 5 分 折梯(人字梯)使用未有可靠拉撑装置,扣 5 分 梯子的制作质量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杆上作业攀登脚扣质量不符合标准,扣 5 分 无可靠立足点,扣 5 分 5 10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 施,扣 5 分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吊具、料具等设备,未经 过技术鉴定或验收,每处扣 5 分 5 11 移动式 操作平台 未编制、审批平台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操作平台的面积或高度超过规定值,扣 6 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
46、 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规定值,扣 10 分 操作平台的组装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密,扣 10 分 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 高扶梯,扣 10 分 操作平台的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未悬挂验收合格牌,扣 3 分 10 12 物料平台 物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或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扣 10 分 物料平台搭设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物料平台支撑架未与工程结构连接或连接不符合 要求,扣 8 分 10 20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台面层下方未按要求设置安 全平网,扣 10 分 材质
47、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物料平台未在明显处设置限定荷载标牌,扣 3 分 物料平台堆物超载,扣 10 分 13 悬挑钢平台 悬挑式钢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或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悬挑式钢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或未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案,扣 5 分, 未按方案施工,扣 35 分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 建筑物结构上,扣 5 分 斜拉杆或钢丝绳,未按要求在平台两边各设置两 道,扣 5 分 钢平台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 栏板,扣 5 分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 铺板不严,扣 5 分 平台上未在明显处设置限定荷载标牌,扣 3 分 5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
48、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 69 分,但当实际得分 少于 69 分时取实际得分) ; 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21 附表附表 5.15.10 0 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限载 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未安装或失效起重量限制器未安装或失效,扣 10 分 力矩限制器未安装或失效力矩限制器未安装或失效,扣 10 分 10 2 行程 限位 装置 起升高度限位器未安装或失效起升高度限位器未安装或失效,扣 10 分 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6 分 幅度限位器未安装或失效,扣 10 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回 转限位器不灵敏,扣 6 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行走限位器不 灵敏,扣 8 分 10 3 保护 装置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或断轴保护装 置或保护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10 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