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家庭关系-扶养、亲权与监护本章主要内容 一、亲权以及亲子关系一、亲权以及亲子关系 亲权的概念、特征以及内容亲权的概念、特征以及内容 亲子关系的种类亲子关系的种类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监护二、监护 监护与亲权的关系监护与亲权的关系 监护的设立与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监护的设立与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三、扶养三、扶养 扶养的概念与特点扶养的概念与特点 我国的扶养制度我国的扶养制度案例引导:从本案谈亲子关系推定 基本案情:基本案情:1996年年7月,张学英与其夫陈生奎办理了月,张学英与其夫陈生奎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登记手续。1996年起,张学英与黄永彬一起同年起,张学
2、英与黄永彬一起同居生活至居生活至2001年年2月。月。1997年年2月月28日,张学英之女日,张学英之女黄欣出生,与黄永彬、张学英一起生活。黄欣出生,与黄永彬、张学英一起生活。2000年年6月,月,黄永彬之妻蒋伦芳因黄永彬与张学英同居之事同黄黄永彬之妻蒋伦芳因黄永彬与张学英同居之事同黄发生纠纷。黄所在单位调处时,黄否认与张学英的发生纠纷。黄所在单位调处时,黄否认与张学英的同居关系,否认黄欣是其女儿。同居关系,否认黄欣是其女儿。2001年年4月月18日,日,黄由他人代书遗嘱,将其去世后单位给的住房补贴黄由他人代书遗嘱,将其去世后单位给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蒋伦芳出售继承房屋所获款金、公积
3、金、抚恤金和蒋伦芳出售继承房屋所获款的一半的一半4万元,及自己所用的手机万元,及自己所用的手机1部,赠与张学英。部,赠与张学英。4月月22日,黄去世。日,黄去世。4月月25日,张学英持黄的遗嘱向日,张学英持黄的遗嘱向法院起诉,要求蒋伦芳交付黄遗赠的财产。法院判法院起诉,要求蒋伦芳交付黄遗赠的财产。法院判决驳回张学英的诉讼请求。决驳回张学英的诉讼请求。 (2001年年 四川泸洲遗赠案后续四川泸洲遗赠案后续.) 2002年年6月月2日,张学英找到医生朱万英,要求为黄欣开日,张学英找到医生朱万英,要求为黄欣开具出生证明,朱照办。具出生证明,朱照办。6月月10日,镇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日,镇政府计划生育
4、办公室根据出生证明和张学英的陈述,对张处以根据出生证明和张学英的陈述,对张处以6000元的计划元的计划生育罚款。张交纳罚款后,于生育罚款。张交纳罚款后,于6 月月12日以黄欣的名义向原日以黄欣的名义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诉称:黄欣系她与黄永彬的非婚生女。审法院提起诉讼。诉称:黄欣系她与黄永彬的非婚生女。黄永彬病逝后,黄妻蒋伦芳占有了黄永彬的遗产,领取了黄永彬病逝后,黄妻蒋伦芳占有了黄永彬的遗产,领取了抚恤金。黄欣虽系黄永彬的非婚生女,但依法享有同婚生抚恤金。黄欣虽系黄永彬的非婚生女,但依法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黄欣依法享有继承黄永彬的遗产、领取子女同等的权利。黄欣依法享有继承黄永彬的遗产、领
5、取抚恤金的权利。因黄欣系非婚生女,其母张学英受到计划抚恤金的权利。因黄欣系非婚生女,其母张学英受到计划生育行政罚款生育行政罚款6000元的处罚。该罚款应为黄永彬生前的元的处罚。该罚款应为黄永彬生前的债务,应从黄永彬的遗产中先予扣除。故请求法院判令蒋债务,应从黄永彬的遗产中先予扣除。故请求法院判令蒋伦芳返还黄永彬应交付的计划生育行政罚款伦芳返还黄永彬应交付的计划生育行政罚款6000元;返元;返还黄欣应得抚养费(计至还黄欣应得抚养费(计至18岁)、抚恤金及法定继承黄永岁)、抚恤金及法定继承黄永彬的遗产约彬的遗产约5万元。万元。 问题:问题: 1、我国现行法律有无亲子关系推定的相关规定?、我国现行法
6、律有无亲子关系推定的相关规定? 2、该案中黄欣的身份究竟该如何认定?其母的诉求法院、该案中黄欣的身份究竟该如何认定?其母的诉求法院是否会支持?是否会支持?参考法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
7、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第一节 亲权与亲子关系一、亲权的概念以及特征 (一)(一)亲子关系亲子关系以及其以及其立法演变立法演变 (二)亲权的(二)亲权的概念及特征概念及特征 (三)亲权的(三)亲权的内容内容二、婚生子女 (一)婚生子女的概念 (二)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 (三)婚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评析: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准正准正认领认领确认父亲身份确认父亲身份婚生化婚生化血缘主义血缘主义认领主义认领主义生父承
8、担义务生父承担义务三、非婚生子女u(一)非婚生子女的概念u(二)非婚生子女的准正u(三)非婚生子女的认领u(四)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第一个试管婴儿结婚四、人工生育子女u(一)人工生育子女的概念u(二)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u1978年7月25日,英国伦敦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 五、继子女u(一)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及类型u(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地位u(三)继父母关系的终止以及效力第二节 监护一、监护与亲权u监护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u与亲权:与亲权:1、基础不同;、基础不同;2、性质不同;、性质不同;3、法律对、法律
9、对其的态度不同;其的态度不同;4、是否索要报酬、是否索要报酬u监护的目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的人身、财监护的目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产等合法权益;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u监护的性质:监护的性质:1、权利说;、权利说;2、职责说职责说 3、统一说;、统一说;二、监护的设立u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法定监护及指定监护;u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及指定监护;三、监护的终止与撤消 教材P272页第三节 扶养概述u一、扶养的概念与特征u二、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u三、我国现行的扶养制度小结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祖孙关系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兄弟姐妹关系扶养扶养亲权
10、亲权家庭关系家庭关系监护监护(夫妻关系法)(夫妻关系法)我国应当建立完善的家庭关系法律调整机制,我国应当建立完善的家庭关系法律调整机制,以适应亲子关系复杂化、家庭职能发挥的需要以适应亲子关系复杂化、家庭职能发挥的需要值得思考的问题 1、父母子女关系的复杂化对于我国婚姻法提出了那些挑战? 2、为什么建立准正与认领制度?二种制度的建立的基础是什么? 3、比较现行法律大监护的规定,论述中国建立区分的亲权与监护制度的必要性。 4、总结有关婚姻法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指出如何在婚姻法中体现 “子女最大利益”?建议阅读 1、陈明侠:亲子法基本问题研究,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6卷,第147页 2、王洪:论血缘
11、主义在确定亲子关系时的修正,现代法学1999年第4期 3、樊丽君:论亲权法律关系的构成,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 4、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版一、(一)扶养的概念u广义上的扶养是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u狭义上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u以产生的标准不同,可分为:法定扶养、协议扶养与遗嘱扶养。后二者是基于法律行为的扶养,前者是基于亲属身份行为的扶养,为法律意义上的扶养。返回u一、(二)扶养的特
12、征 1、身份性 2、条件性:以不能维持生活而无谋生能力 3、人身专属性:不可转让或者处分 4、相互性:*一致性*时间、程度非对等性 5、无时效性 6、可变性 7、保障性:依靠受害人扶养而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返回一、(三)扶养的分类 依主体:长辈对晚辈、平辈之间和晚辈对长辈 依扶养方式:同居生活的扶养(迎养在家)和不同居生活而给付扶养费的扶养 依扶养的条件和程度:生活保持义务和生活扶助义务P249返回二、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u“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u群体式扶养u家族式扶养u夫权、亲权式的扶养u保障式的扶养u发展的趋势返回u三、我国现行的扶养制度 (一)
13、夫妻之间:法20条 *内容 *婚姻期间 *强制性 (二)父母子女间: 1、父母对子女*无条件 *内容复合性 *长期性与持续性 2、父母对成年子女 法21条 解释(一)20条 3、子女对父母 法21条有条件:困难无能力子女有能力 (三)祖孙间:祖对孙*未成年*父母缺位*有能力 孙对祖*成年有能力*子女缺位*需赡养 (四)兄弟姐妹间:兄姐无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 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 弟妹有能力返回1.亲子关系n亲子关系,又称为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是指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亲子关系是血亲关系中最近的直系血亲,是家庭法律关系的核心。n(1)中国古代亲子关系的分类n(2)现代亲子关系的分类返回2.亲
14、子关系的立法演变以家为本位以家为本位以子为本位以子为本位以亲为本位以亲为本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返回(二)亲权的概念及特征l 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监督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监督和保护的权利义务的总称。和保护的权利义务的总称。n特征:特征:n基于身份基于身份n以保护教养为目的以保护教养为目的n权利义务的双重性权利义务的双重性n(义务性的权利)(义务性的权利)n绝对权、支配权和专属权的性质绝对权、支配权和专属权的性质 返回父母对子女的教育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哪种更合适?哪种更合适?(三)亲权的内容n 1人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人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n
15、惩戒权(管束权)惩戒权(管束权)n教育权教育权n命名权:婚姻法第命名权:婚姻法第23条条n居所(住所)指定权居所(住所)指定权n人身保护权(内含子女交还请求权)人身保护权(内含子女交还请求权)n子女身份行为及身上事项同意权与代理权子女身份行为及身上事项同意权与代理权n 2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n管理权管理权n用益权用益权n处分权(对子女利益明显不利的除外)处分权(对子女利益明显不利的除外)返回(一)婚生子女的概念u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者出生的子女。者出生的子女。日本民法典称为嫡出子;韩日本民法典称为嫡出子;韩国民法称为亲
16、生子。国民法称为亲生子。 n婚生子女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婚生子女应当具备四个要件:n(1 1)父母间有合法婚姻关系)父母间有合法婚姻关系n(2 2)其为生父之妻所怀孕分娩)其为生父之妻所怀孕分娩n(3 3)其在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其在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n(4 4)其为生母之夫的血统)其为生母之夫的血统返回(二)1.婚生子女的推定u婚生子女的推定是指子女是生母在婚姻关系存期间受胎或者出生,该子女被法律推定为生母与生母之夫的婚生子女。子女的出生子女的出生生母的婚姻生母的婚姻子女与生母之夫子女与生母之夫具有血缘关系具有血缘关系u三种原则与方法:三种原则与方法:u受胎说受胎说u出生说出生
17、说u混合说混合说返回混合说 瑞士瑞士“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在婚姻终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在婚姻终止之后止之后10个月内所生的子女,为夫妻双方的个月内所生的子女,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夫即为父。婚生子女。夫即为父。” 包括:包括: (1)婚中受胎,婚中出生;)婚中受胎,婚中出生; (2)婚前受胎,婚中出生;)婚前受胎,婚中出生; (3)婚中受胎,婚后出生。)婚中受胎,婚后出生。推定的意义:尊重婚姻道德;保护子女的利益;推定的意义:尊重婚姻道德;保护子女的利益; 保护丈夫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和睦稳定保护丈夫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和睦稳定返回(二)2.婚生子女的否认n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当事
18、人享有否认婚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当事人享有否认婚生子女为自己亲生子女的诉讼请求权的制生子女为自己亲生子女的诉讼请求权的制度。度。n为了维护婚生父母子女的血缘真实性为了维护婚生父母子女的血缘真实性, ,使法律使法律的推定与事实尽可能相一致的推定与事实尽可能相一致, ,以保护当事人的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法权益. . n否认的基本原因,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在妻否认的基本原因,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在妻受胎期间没有同居的事实;二是夫有生理缺受胎期间没有同居的事实;二是夫有生理缺陷或者没有生育能力陷或者没有生育能力;n否认的方式否认的方式:诉讼诉讼返回(三)婚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 1 1父母对子女有扶养教
19、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扶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法法2121条条, ,解释解释2020条条,21,21条条 2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法法2323条条, ,未法未法8 81212条条 3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法2121条,老法条,老法10101919条条 4 4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法2424条,继承法条,继承法1010条条 返回(一)非婚生子女的概念u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韩国民法
20、称为婚姻外之子;日本民法典称为非女,韩国民法称为婚姻外之子;日本民法典称为非嫡出子。嫡出子。u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发生区别而受歧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发生区别而受歧视, ,始于父始于父系社会、父权社会。自系社会、父权社会。自2020世纪世纪6060年代以来,各国逐年代以来,各国逐渐转向保护。途径有二:一是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渐转向保护。途径有二:一是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二是保障非婚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二是保障非婚生子女的经济生活,即包括扶养权和继承权。生子女的经济生活,即包括扶养权和继承权。u统称为自然子女、亲生子女,我国婚姻法第统称为自然子女、亲生子女
21、,我国婚姻法第1919条条 返回(二)非婚生子女的准正u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制度。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制度。 此制度巧妙地将鼓励正式婚姻与保护非婚生此制度巧妙地将鼓励正式婚姻与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历年相联结,而具有奖励、促进非婚子女的历年相联结,而具有奖励、促进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母正式结婚之功能。生子女之生父母正式结婚之功能。 准正的形式:(准正的形式:(1)生父母结婚而准正;()生父母结婚而准正;(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因法官宣告而准正; 要件:要件:*血缘血缘 *婚姻或宣告婚姻或宣告 *法律事件法律事件返回(
22、三)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三)非婚生子女的认领u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自愿承认或者被法院强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自愿承认或者被法院强制其承认为该子女之父并领为子女子女的行制其承认为该子女之父并领为子女子女的行为。为。 认领的方式分为:认领的方式分为: 自愿认领:自愿认领:*对象对象*身份行为身份行为*无条件无条件*有追溯力有追溯力 *无时效限制无时效限制 强制认领:强制认领:*请求权人请求权人 *原因原因 *不受期限限制不受期限限制 *诉讼诉讼 *效力效力返回(四)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目前,我国现行婚姻法上无非婚生子女认领和准正目前,我国现行婚姻法上无非婚生子女认领和准正的的规定。的的规定。 (1)非婚
23、生子女的生父母负有抚养和教育非婚生)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负有抚养和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母,非婚子女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母,非婚生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生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 (3)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利。 索要抚养费纠纷案索要抚养费纠纷案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原告:钱伸阳,男,原告:钱伸阳,男,19951995年年1 1月月1919日生,住海安县曲塘镇银日生,住海安县曲塘镇银树村树村5 5组组4 4号
24、。号。 法定代理人:钱爱民,女,法定代理人:钱爱民,女,19711971年年1212月月2323日生,住海安县曲日生,住海安县曲塘镇银树村塘镇银树村5 5组组4 4号,系钱伸母亲。号,系钱伸母亲。 被告:王小兵,男,被告:王小兵,男,19721972年年8 8月月1 1日生,住海安县西场镇丰产日生,住海安县西场镇丰产村村1515组。组。 原告母亲钱爱民与被告王小兵原告母亲钱爱民与被告王小兵19941994年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年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凰镇打工时相识。鸣凰镇打工时相识。19951995年正月钱爱民按民俗与张松涛举行年正月钱爱民按民俗与张松涛举行结婚仪式,同年结婚仪式,同年7 7月
25、月1010日补领结婚证,日补领结婚证,19961996年年1 1月月1919日生一子日生一子钱伸阳(即本案原告)。钱伸阳(即本案原告)。20032003年年3 3月月1212日钱爱民与张松涛经日钱爱民与张松涛经法院调解离婚,海安县人民法院(法院调解离婚,海安县人民法院(20032003)安民初(曲)字第)安民初(曲)字第12201220号民事调解书主文明确:婚生子钱伸阳随钱爱民生活并号民事调解书主文明确:婚生子钱伸阳随钱爱民生活并由其负责抚育;张松涛的婚前财产自愿赠与其子钱伸阳所由其负责抚育;张松涛的婚前财产自愿赠与其子钱伸阳所有。原告钱伸阳诉称:有。原告钱伸阳诉称:19941994年被告王小
26、兵与我母亲钱爱民同年被告王小兵与我母亲钱爱民同在常州市武进区鸣凰镇纪市大队曹桥埠在常州市武进区鸣凰镇纪市大队曹桥埠1111号吴文元家的织号吴文元家的织布厂打工,王小兵以夫妻关系不好为由与钱爱民谈恋爱;布厂打工,王小兵以夫妻关系不好为由与钱爱民谈恋爱;19951995年两人又同到该地打工并同居生活,年两人又同到该地打工并同居生活, 后钱爱民怀孕。被告承诺离婚后与钱爱民结婚,后钱爱民怀孕。被告承诺离婚后与钱爱民结婚,但其言而无信,钱爱民只得与张松涛恋爱并仓促但其言而无信,钱爱民只得与张松涛恋爱并仓促结婚。原告的生父非张松涛,而是被告,现要求结婚。原告的生父非张松涛,而是被告,现要求被告给付此前的抚
27、育费被告给付此前的抚育费8 8万元及今后每年万元及今后每年80008000元的元的抚育费。抚育费。 被告辩称:被告辩称:19951995年两人同到常州打工、年两人同到常州打工、同居不是事实,我与原告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同居不是事实,我与原告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我不应承担其抚育费。我不应承担其抚育费。 本案在审理中,原告向法本案在审理中,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与被告王小兵作亲子鉴定,因院提出申请,要求与被告王小兵作亲子鉴定,因王小兵拒绝做鉴定,亲子鉴定无法完成。王小兵拒绝做鉴定,亲子鉴定无法完成。 问题思考问题思考 : 1 1、原告向被告索要抚养费有何法律依据?是否合、原告向被告索要抚养费有何
28、法律依据?是否合法?法? 2 2、原告钱伸阳提出要与被告进行亲子鉴定,但被、原告钱伸阳提出要与被告进行亲子鉴定,但被告王小兵拒绝鉴定,能否就此推定被告王小兵就告王小兵拒绝鉴定,能否就此推定被告王小兵就是钱伸阳之生父?是钱伸阳之生父? 3 3、本案涉及的亲子关系的认定究竟该依何标准?、本案涉及的亲子关系的认定究竟该依何标准?(一)人工生育子女的概念u是指利用人工生育技术受胎而出生的子女。是指利用人工生育技术受胎而出生的子女。u1、同质人工体内受精子女、同质人工体内受精子女AIH:婚生子女婚生子女u2、异质人工体内受精子女、异质人工体内受精子女AID:夫妻双方同夫妻双方同意则视为婚生子女意则视为婚
29、生子女u3、同质体外受精同、同质体外受精同AIH;u4、异质体外受精同异质体外受精同AIDu人工生育子女的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返回人工受精子女抚养纠纷案人工受精子女抚养纠纷案 案情介绍案情介绍:19921992年,成都市某国营企业的何梅和高兵结婚,两年,成都市某国营企业的何梅和高兵结婚,两人的结合可谓郎才女貌,门当户对。然而人的结合可谓郎才女貌,门当户对。然而2 2年过去了,希望有个年过去了,希望有个孩子的何梅却未能如愿。孩子的何梅却未能如愿。19931993年,何梅和高兵双双到医院做检查。年,何梅和高兵双双到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是高兵系性功能低下,无生育能力。检查结果是高兵系性功能
30、低下,无生育能力。 因不愿领养他人因不愿领养他人孩子,十分爱孩子的何梅和高兵商量后决定到医院接受人工授精。孩子,十分爱孩子的何梅和高兵商量后决定到医院接受人工授精。19941994年何梅到医院移植了库存精子,年何梅到医院移植了库存精子,9 9个月后她成功地产下一健个月后她成功地产下一健康儿子高武。但是,几年以来,何梅享受不到做女人的快乐,感康儿子高武。但是,几年以来,何梅享受不到做女人的快乐,感到这样生活实在无意义,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今年何梅向高兵到这样生活实在无意义,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今年何梅向高兵提出离婚。提出离婚。 儿子该归谁?双方在离婚上没什么异议,但在儿子儿子该归谁?双方在离婚上
31、没什么异议,但在儿子的归属和抚养上分歧较大。的归属和抚养上分歧较大。 何梅称,儿子与父亲无任何血缘关何梅称,儿子与父亲无任何血缘关系,儿子离不开母亲,并且她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儿子应和她系,儿子离不开母亲,并且她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儿子应和她一起生活。孩子虽与父亲没有血缘关系,但采取人工授精是征得一起生活。孩子虽与父亲没有血缘关系,但采取人工授精是征得丈夫同意,已形成父子关系,父亲应承担相应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丈夫同意,已形成父子关系,父亲应承担相应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高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妻子与他结婚,并不知道他无生育能高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妻子与他结婚,并不知道他无生育能力,对妻子要求与
32、他离婚表示理解。他已失去生育功能,对于儿力,对妻子要求与他离婚表示理解。他已失去生育功能,对于儿子,他已尽了一个作父亲的责任,况且妻子再婚后可再生一个孩子,他已尽了一个作父亲的责任,况且妻子再婚后可再生一个孩子,儿子应和他生活。如果儿子归何梅,儿子与他无血缘关系,子,儿子应和他生活。如果儿子归何梅,儿子与他无血缘关系,不存在父子关系,他将不承担抚养义务。不存在父子关系,他将不承担抚养义务。 问题思考问题思考:人工受精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人工受精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u我国我国2001年年8月月1日起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日起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
33、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理办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代孕技术。u1991年年7月月8日,最高院司法解释:在夫妻关系存续日,最高院司法解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应视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思考思考: :代孕的代孕的“子女关系子女关系”如何认定?如何认定?返回(一)继父母子女的概念及类型u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u继父母与继子
34、女关系有三种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三种类型类型:u1名分型,纯粹的姻亲关系;名分型,纯粹的姻亲关系;u2共同生活型,拟制血亲关系;共同生活型,拟制血亲关系;u3收养型,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型,养父母子女关系。返回(二)继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生父继子女继子女生母生母继父继父返回继父母子女抚养纠纷案 老张和老杨均为再婚。为避免今后发生财产纠纷,两人在结老张和老杨均为再婚。为避免今后发生财产纠纷,两人在结婚登记时一并订立了财产协议,并去公证机关作了公证。此婚登记时一并订立了财产协议,并去公证机关作了公证。此后,两人生活很和睦,夫妻互相照顾。一天,老杨在家中和后,两人生活很和睦,夫妻互相照顾。一天,老杨在
35、家中和几个朋友打麻将,老杨摸到一张好牌,只听老杨高喊了一声几个朋友打麻将,老杨摸到一张好牌,只听老杨高喊了一声“胡牌了胡牌了”人就不动了。周围人见状急忙摇晃老杨,老杨却人就不动了。周围人见状急忙摇晃老杨,老杨却身体发僵一动不动。人们急忙把老杨送至医院,经诊断是脑身体发僵一动不动。人们急忙把老杨送至医院,经诊断是脑溢血。生命虽没有危险,但一个月医院住下来,花费极大。溢血。生命虽没有危险,但一个月医院住下来,花费极大。虽然老杨的单位给报一部分医药费,但其它费用如自费药、虽然老杨的单位给报一部分医药费,但其它费用如自费药、陪床费等花销也很大。出院后,后续治疗费、保姆费及医生陪床费等花销也很大。出院后
36、,后续治疗费、保姆费及医生的出诊费都是额外的开支,老杨的积蓄几尽用完,退休金也的出诊费都是额外的开支,老杨的积蓄几尽用完,退休金也不够维持老杨的生活和医疗开支。老张很是烦恼,经常在邻不够维持老杨的生活和医疗开支。老张很是烦恼,经常在邻居们面前抱怨,自己的命怎么这么苦。老张找到老杨的女儿,居们面前抱怨,自己的命怎么这么苦。老张找到老杨的女儿,让她承担一部分抚养老杨的费用。可老杨的女儿下岗已有半让她承担一部分抚养老杨的费用。可老杨的女儿下岗已有半年,离婚后自己带着孩子靠打点邻工过,生活也十分困难。年,离婚后自己带着孩子靠打点邻工过,生活也十分困难。 问题:问题: 1、老张和老杨有夫妻协议,彼此还有抚养义务吗?、老张和老杨有夫妻协议,彼此还有抚养义务吗? 2、老杨的女儿有抚养老杨的义务吗?、老杨的女儿有抚养老杨的义务吗?(三)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终止u1、一方死亡;、一方死亡;u2、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子女意见第子女意见第13条条u3、双方协议(生父母与继父母并经子女同、双方协议(生父母与继父母并经子女同意)意)u4、诉讼解除、诉讼解除u5、问题:如何理解、问题:如何理解“形成扶养教育关系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标准?的标准?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