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J13354-2016 DB34/T5040-2016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评价标准 2016-02-03发布 2016-04-01实施 -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DB34/TDB34/T 50405040- -2016 2016 主编部门:安徽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 督局 执行日期:2016 年 04 月 01 日 20162016 合肥合肥 安徽省住房和安徽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城乡建设厅 - 安安 徽徽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量技术
2、监督局 公告公告 第第 5 5 号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 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的公告 现批准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 准,编号为 DB34/T 5040-2016,自 2016 年 04 月 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年 02 月 03 日 - 目目 次次 1、总则.1 2、术语.2 3、检查评定项目4 3.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4 3.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6 3.3
3、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7 3.4 文明施工8 3.5 绿色施工10 3.6 扬尘防治12 3.7 登高架设设施.13 3.8 临时用电15 3.9建筑机械设备.18 4、评价方法21 5、评价等级23 附录 A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汇总表24 附 录 B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分项检查评分表.25 条 文 说 明 38 - 1 总 则 1.0.1 为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加强扬尘治理做到绿色施工,提高施工安全 管理水平,实现建筑安全生产规范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评价建筑安全生产标 准化示范工地,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改
4、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检查评价,其他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术术 语语 2.0.1 文明施工 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2.0.2 绿色施工 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 步,最大限度地 节约能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 能、节地、节水、 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2.0.3 扬尘治理 抑制建设工地尘土飞扬造成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上 升的控制措施
5、。 2.0.4 环境保护 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 社会经济的健康 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2.0.5 临时设施 施工期间临时搭建、租赁及使用的各种建 筑物、构筑物。 2.0.6 临边 施工现场内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 0.8m 的楼层周边、楼梯 侧边、平 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深度基础周边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边沿的简 称。 2.0.7 箱式配电室 箱式配电室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是指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 关、计量装置 等设备、总配电箱等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配电装置。 2.0.8 IFA - “IFA”是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
6、考勤系统的简称,通过互联网 以及人脸识别等技术,对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质量员 、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勤,实现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信息实时传输和动态 考核。 2.0.9 监管通系统 监管通系统是质量安全检查信息评价系统的简称,通过监管 通记录项目质 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内容并打分。 - 3 3 检查评定项目检查评定项目 3.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3.1.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标准的规定。 3.1.2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 织设计 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7、、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分包单 位安全管理、休息化管理。 3.1.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 构,并 开展自评工作。 2 施工单位与项目部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或协议书,明确安全文明、绿色施 工、扬 尘防治、标准化建设等管理目标。 3 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经 责任人 签字确认。 4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 6 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按计划实施。 7 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 8
8、执行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9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并持证 上岗。 3.1.4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 2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3.1.5 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 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人员向 现场管 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3.1.6 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并
9、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 按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固定落实整改。 3.1.7 安全教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教育资料按规定建档。 3.1.8 应急救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2 施工现设立应急体验场馆,定期进行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3.1.9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及建筑施 工特种 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2 总包单位与分
10、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1.10 信息化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实行 IFA 考勤。 2 将项目安全管理信息纳入监管通系统,利用 BIM 技术“互联网+”和工程休 息监管 平台等大数据,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3.2.1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标准和建设单位建立规范(GB/T50319)的规定。 3.2.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安全建立责任制、建立规 划及安 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
11、条件审查、施工阶段安全检查、 验收管 理、信息化管理。 3.2.3 安全建立责任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总监理工程师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 3 定期召开监理安全例会。 4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3.2.4 建立规划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编制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绿色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施工单位 扬尘污 染防治,绿色施工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 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检查方案。 3.2.5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条件审
12、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 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 2 审查分包单位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纸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验收手续 。 3 总监工程师按规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3.2.6 施工阶段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巡视等安全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并督促整改,对未整改落实的,责令 其停工 整改,对拒不停工整改的,告知建设单位,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3.2.7 验收管理应
13、符合下列规定: 1 参与对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经验收,履行前置手续。 2 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2.8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实行 IFA 考勤。 3.3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3.3.1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标准的规定。 3.3.2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工程相关资料、安全文明 施工措 施费用、合同工期管理、安全报监手续。 3.3.3 工程相关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2 建设单位确保提供的资料真
14、实、准确、完整。 3.3.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列为不可竞争费用。 2 建设单位应保障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 产、绿 色施工和扬尘防止费用。 3 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3.3.5 建设方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 3.3.6 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安全生产报监手续应提供应急救援预案。 - 3.4 文明施工 3.4.1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188 的规定。 3.4.2 文明
15、施工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工程整体形象、现场出入口、材料堆放、临时设施 、现场消防。 3.4.3 工程整体形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防护严密、标识标牌醒目美观、安全宣传氛围浓厚。 2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全封闭,鼓励使用工具化、定型化围挡、围挡稳定牢 固、整洁 美观、围挡外立面设置体现安全文化的图文。 3.4.4 现场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头设置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 2 出入口做到人车分离,建立值班制度,设置门禁打卡设施,实施实名制管理。 3 实施管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 3.4.5 材料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的堆放应按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16、 2 材料堆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等。 3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采取防护和防火措施。 - 3.4.6 临时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办公与住宿。 2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划分清晰,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3 会议室、库房和食堂必须设在一层。 4 现场临时设施必须采用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材料搭建,不得超过二层,工 人宿舍 需配置空调设施。 5 生活区、办公区的通道、楼梯处设置应急疏散、逃生提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6 生活区内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文体活动室、配备文体活动 设施和 用品。 7 施工现场设置水冲式厕所,铺设墙地砖,门窗
17、齐全并通风良好,高层在建 工程楼 曾内必须合理设置临时移动式厕所。 8 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持有健康证 ,穿戴工作服上岗。 9 淋浴间内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供应热水,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10 设置专门的茶水间和吸烟处。 3.4.7 现场消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措施。 2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必须消防水源、水泵和立管。 - 3 施工现场灭火器应可靠有效,布局配置符合规范和现场实际要求。 4 明火作业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3.5 绿色施工 3.5.1 绿色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
18、05、建筑 工程绿 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和安徽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导则(试 行) 的规定。 3.5.2 绿色施工检查评定项目包括:管理措施、节水措施、节材措施、节能措 施、节地 措施、水土污染防治、施工噪音及光污染防治、建筑工业化。 3.5.3 管理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责任和义务。 2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并实施目标管理。 3 有节约用水、防止水资源污染和土质污染措施。 3.5.4 节水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2 建筑施工基础降水再循环利用系统。 3 施工现场采用节水器具,并设置节水标识。
19、 3.5.5 节材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节能措施,选用绿色、环保材料。 2 周转材料宜采用金属、化学合成材料等可回收再利用产品代替,并应加强 保养维 护,提高周转率。 - 3 实用工具式定型模板,增加模板周转次数。 4 对可回收再利用物质及时分拣、回收、再利用。 5 使用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 3.5.6 节能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使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灯具。 2 现场办公室、宿舍、淋浴间等临时设施宜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3.5.7 节能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对土地的占用。 2 施工现场宜利用拟建道路路基作为临时道路路基。 3 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减
20、少土方开挖和回填。 3.5.8 水土污染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管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可 进行循 环利用或排放。 2 废弃的降水井及时回填,并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3 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进行防渗漏处理,并定期清运和消毒。 4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置专用库房,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 5 施工现场废弃的油料、化学溶剂等废物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处理,不 得随意 倾倒填埋。 3.5.9 施工噪音及光污染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施工现场场界噪音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D 的规定,施工现场对
21、场界噪声排放进行监测、记录和控制,并采取降低噪 声的措施。 2 施工现场宜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 一侧, 并采用隔声、吸声材料搭设的防护棚或屏障。 3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加强噪声控制。 4 对强光作业和照明灯具采取遮挡措施,防止光污染。 3.5.10 建筑工业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设计标准化、构建生产工厂化。 2 现场装配式施工机械化,组织管理科学化。 3 现场装配式结构施工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3.6 扬尘防治 3.6.1 扬尘防治检查评定应符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建筑工 程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的规定。
22、 3.6.2 扬尘防治检查评定项目包括:管理组织及人员、扬尘污染防治经费、车辆 管理、 施工场地防尘、材料防尘。 3.6.3 管理组织及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组织,明确 各级, 各工序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人。 - 2 按规定配置扬尘污染防治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工程特点对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扬 尘污染 防治的培训教育 。 3.6.4 扬尘污染防治经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单位依法支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2 施工单位依法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3.6.5 车辆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车
23、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宜采用自动冲洗平台。 2 冲洗设施宜采用循环用水系统,对驶出现场的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 3.6.6 施工场地防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对现场扬尘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在现场显示监测 数据, 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的污染时,现场增加洒水频次,加强 覆盖措 施,停止造成大气污染的作业。 2 设置高压喷雾水系统等综合降尘措施。 3 施工车辆出入口地面、场内运输通道宜采用钢板等可周转无污染的硬质材料。 4 其他一般道路、广场、办公区、生活活、材料堆放场和脚手架基础等宜采 用可重 复利用的预制件铺装。 5 其余裸露场地视情况采取覆盖、植被、洒水或
24、固化等抑尘措施。 3.6.7 材料防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2 沙石等山体材料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或洒水防尘措施。 3 对水泥、粉煤灰、聚苯颗粒、陶粒、白灰、腻子粉、石膏粉等扬尘污染的物料, 必须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分类存放。 4 建筑内垃圾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5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废弃物。 3.7 登高架设设施 3.7.1 登高架设设施检查评定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相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3.7.2 登高架设设施检查评定项目包括:方案及预案管理、人员管理、脚手架搭设、模 板支架、
25、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防护用品、临边洞口防护 、卸料平台。 3.7.3 方案及预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的审批手续应符合相关规定 的要求。 2 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具有针对性,审 批手续齐全,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按规定组织应急演 练。 - 3.7.4 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人员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与拆卸人员持证上岗。 2 脚手架和模板支架搭设人员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与拆卸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 3.7.5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
26、入使用。 2 使用的构配件应符合规范要求。 3 杆件表面作防腐刷漆处理。 4 安全网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5 脚手板宜采用新型钢制网状防滑材料。 6 悬挑式脚手架底部、立面防护严密、符合规范要求。 7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方式、间距和连墙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8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的防坠落装置和防倾覆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3.7.6 模版指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支架搭设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和建筑施工模 板 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等相关规范规定。 2 搭设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浇筑混凝土。 3
27、使用合格的杆件和可调托撑。 4 立杆严禁采用搭接方式。 5 不得利用扣件直接承受上梁传递的荷载。 - 3.7.7 高处作业吊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处作业吊篮防坠安全锁按规定进行检测,不得超过标定期限,安全锁必须灵敏 有效。 2 安全带采用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挂设,安全锁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 3 钢丝绳设置防松绳装置。 4 高处作业吊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7.8 安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符合规范要求。 2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和报废制度。 3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 4 登高作业人员正确系挂安全带。 3.7.9
28、临边洞口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边、洞口等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2 采用定型化、工具式防护设施。 3.7.10 卸料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卸料平台经设计计算。 2 卸料平台搭设制定施工方案,方案审批符合程序要求。 3 卸料平台经验收后方能投入实用。 4 卸料平台设置荷载标牌。 5 卸料平台铺设严密。 3.8 临时用电 3.8.1 - 临时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等的规定。 3.8.2 临时用电检查评定项目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人员管理、外电防护及配电室、接 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
29、箱、现场照明、用电档案等。 3.8.3 施工组织设计与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专项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程序审批。 2 用电作业前对电工和现场其他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8.4 外电防护及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 要求。 2 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 志。 3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并坚固稳定。 4 施工现场配电室采用可移动箱式配电室。 5 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作业,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
30、品。 6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符合规范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7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8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达到三级,配置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9 配电室采用通风,防治风雨和小动物浸入的措施。 - 10 配电室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并有巡检记录。 3.8.5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 2 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
31、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 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4 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 5 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 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30. 6 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同时作重复接地。 3.8.6 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线路及接头应满足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2 线路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积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 电缆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 敷设,埋地敷设的电缆在转向处地面应设置电缆线走向标志牌。 4 电缆中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
32、并按规定接用。 5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不得小于 2.5m。 3.8.7 配电箱与开关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 的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 2 配电箱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 自的端子板连接。 3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内安装可见分段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参数匹配并灵敏 可靠。 4 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有门、锁及防御措施。 5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符合规范要求。 6 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 m。 3.8.8 现场照明
33、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照明用电与动力电分设配电线路。 2 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等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 灯具金属外壳做保护接零。 4 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3.8.9 用电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电档案记录按规定填写。 2 用电管理档案资料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3.9 建筑机械设备 - 3.9.1 建筑机械设备检查评定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相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3.9.2 建筑机械设备评定项目包括: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作业人员管理、设备备案、 使用登记及验收、安全装置、安全拆卸维修保养及使用管理。 3.9.3 专项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
34、用单位建立建筑机械起重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 字后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3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预案须有针对 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落实应急救援物资,按规定组织 应急演练。 4 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3.9.4 作业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件上岗。 2 塔式起重机起重司索信号工持有效岗位证件上岗。 3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维护保养人员和
35、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和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 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记录签字齐全规范,作业过程中严禁违反操 - 作规程。 3.9.5 设备备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按规定办理设备产权备案手续。 2 建筑起重机械不得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继续使用需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严禁使 用超过安全评估时限的建筑起重机械。 3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3.9.6 使用登记及验收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合格后,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 2 建筑起重机械经检验检测合格,总承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出租单位 、监理单位对其进行联合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
36、.9.7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塔式起重机安装的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小车变幅短绳保护装置、 回转限位和起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2 塔式起重机吊钩应安装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钢丝绳必须设置防脱装置。 3 施工升降机安装超载保护装置、防坠安全器、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安全钩 ,报纸齐全有效。 4 物料提升机应安装起重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上限为开关等安全装置,并保持齐 全有效运行。 3.9.8 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及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从事建筑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具有相应的纸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建立起重 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总
37、承包单位与安装、拆卸、租赁、维修保养等分包单位签 订分包合同,落实安全责任。 3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升高加节后,安装单位进行自行检查并提 供自检报告,总承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作业时,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 导与管理。 5 总承包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维 修保养不及时的,必须进行整改。 6 起重钢丝绳使用符合规范要求,存在磨损、变形、断丝、锈蚀等严重缺陷现象 不得使用,立即更换。 7 建筑起重机械附墙装置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必须
38、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不 得超标。 8 总承包单位应制定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防止碰撞措施,或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并保 - 持系统有效运行。 9 机械设备基础不得积水。 10 楼层联络信号装置保证畅通。 4 评价方法 4.0.1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应符合本标准第 3 章中各评定项目的有关 规定,并按本标准附录 A、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分为施工单位项目 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文明 施工、绿色施工、扬尘防治、登高架设设施、临时用电、建筑机械设备分项检查 表和评价汇总表。 4.0.2 申报单位应制定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实
39、施过程控 制和评价。 4.0.3过程控制由“监管通”系统进行评价,同时实行自评,在基础和结构施工阶 段至少各评分一次,评分项目子项中被扣 15分及以上的,该评定项目为零分。 4.0.4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检查评分表和评价汇总表的满分值均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为各检查项 目所得分值之和。 2 各评分表中的各个评分项目应采用扣减分数的方法,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 目的应得分数。 - 3 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评价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1= 式中:A1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B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C实 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4
40、 评价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因按下式计算: A2= 式中:A2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D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E汇 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 5 评价等级 5.0.1 按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 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等级划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等级。 5.0.2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达标: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低于 70 分的,汇总表得分值在 85 分 及以上的。 2 不达标: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 85 分的。 2)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低于 70 分(不含 70 分)。 3)有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 附录
41、 A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价汇总表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价汇总表 工程 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许可证编号 结构 类型 层数 檐口 高度 建筑面积 合同造价 合同开 工日期 实际开工 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 形象进度 项目 经理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编号 手机号 码 施工 单位 资质类型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码 监理 单位 资质类型 等级 项目总监 执行资格证书编 号 手机号 码 建设 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码 检查内容 分值 实 汇 得 总 分 得 分 施工单位 项目安全 责任 (满分 10 分) 建设单位项 目安全责任 (满分 5分) 监理单位 项目安全 责
42、任 (满分5分 ) 文明施工 (满分 10 分) 绿色施工 (满分10分 ) 扬尘污染 (满分 10 分) 登高架设施工 (满分 10 分) 临时用电 (满分10分 建筑机械设备 (满分 20 分) 检查意见: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录 B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分项检查品分表 表B.0.1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项目 评 定 标 准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工程项目未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构的,扣 15分 。 项目安全标准化自评机构未开展自评工作的,扣 15 分。 施工
43、单位未与项目部 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或协议的,扣 15 分。 未明确安全文明、绿色是施工、扬尘防 治、标准化建设等管理目标的,扣 5 分。 未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 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 15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的,扣 5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 10分。 未建立安全升 宸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扣 5 分。 为定期进行考核的,扣 5 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扣5分。 未按计划实施的,扣 3 分。 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 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扣 3 分。 未执行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
44、,扣5分。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扣 5 分。 15 2 施工组织设 计及专职安 全生产施工 方案 未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i方案审核、审批制度的,扣15分。 对超过一定规模 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扣 15 分。 未按施工组织 设计和相关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的,扣 5 分。 15 3 安全技术 交底 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扣 10 分。 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 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 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 5 分 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扣 5 分。 10 4
45、安全检查 未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的,扣 15分。 未按制度开展安全 检查的,扣 10 分。 检查无记录的,扣 5 分。 对检查 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落实整改的,扣 5 分。 15 5 安全教育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扣 10 分。 项目管理、施工 作业人员未经教育派训上岗的,扣 5 分。 安全教育资料 未按规定建档的,扣 3 分。 10 6 应急救援 未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扣 10 分。 未建立救援组织的,扣 5 分。 未配备相应 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的,扣 5 分。 施工现场 未设立应急体验场馆的,扣 5分。 未定期 进行应急救援专项演练的,扣 5 分。 10 7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分
46、包单位无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扣 15 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建筑施工特 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的,每人扣 5 分。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签订分 包合同的,扣 10 分。 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扣 5 分。 10 8 信息化管 理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实行 IFA考勤的,每人扣 5 分。 未将 项目安全管理信息纳入监管通系统的,扣 5 分。 未利用 BIM技术、“互联网”和工程信息监 管平台等大数据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 5分 。 10 -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表B.0.2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项 目
47、 评 定 标 准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安全监 理责任 制 未制定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 20分。 总监理工程师 未明确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的,扣 10 分。 未定期召开 监理安全列会的,扣 10 分。 未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 扣 10 分。 20 2 建立规 划及安 全实施 细则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扣 1 5 分。 未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检查方案的,扣 10分 。 15 3 施工准 备阶段 安全条 件检查 未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的,
48、扣 15 分。 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 应急救援预案的,扣 10 分。 15 4 施工阶 段安全 检查 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扣 20 分。 发现安全隐 患,未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并督促检查的,扣 10 分。 20 5 验收管 理 未参与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的,扣 15 分。 未 履行签字手续的,扣 10 分。 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未 经验收合格使用的,扣 10分。 15 6 信息化 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未实行 IFA 考勤的,扣 15 分。 未实施信息化管理的扣 15 分。 15 分享评分 100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 表 B.0.3 建设单
49、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项 目 评 定 标 准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工程相 关资料 未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 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纹观测资料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 的,扣 50 分。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扣 50 分。 未办理项目安全生产报监手续的,扣 30分。 50 2 安全文 明施工 措施费 用 招标文件中未将安全文明措施费列为不可竞争费用的,扣 25 分。 无保障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的,扣 20 分。 未按规定及 时支付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及扬尘防治费用的,扣 15 分 。 未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扣 5分。 25 3 合同工 期管理 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扣 25分。 25 100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表 B.0.4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 项目 评 定 标 准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工 程 整 体 形象 围挡未采取硬质材料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