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权利保护我国主要法律法规解读本章解析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权利的保护教育法律法规解读权利:六大权利义务:六大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学生权利的保护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纲要教育法律法规理念第一节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考情分析】1.本节内容多以选择题形式出现。2.重点掌握教师六大权利与六大义务辩证地理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熟悉国家关于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教师权利的涵义教师权利的涵义 也称教师的法律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教师的权利确立
2、教师权利的法律依据确立教师权利的法律依据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是教育的基本法,第四章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教师法第七条提到教师的六条权利,在相关条款中,涉及教师权利的还有:教师的申诉权利、人格权、人身权。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义务教育法中有“教师”专章,对义务教育教师的权利也作了相关规定。其中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等。 (一)教师的权利 人身权利、人格权利 1、公民的权利2、职业的权利 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 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权、 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
3、权 1、教育教学权不可剥夺性、在法律范围内灵活施教、多种形式教学2、学术研究权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进行科研活动、参加学术交流、学术争鸣 3、指导评价权合法、爱生为前提的指导教育、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不可干涉性4、报酬待遇权(1)工资水平: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2)按时发放,不得拖欠(3)教师有权要求足额支付工资报酬(4)权利的维护: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报酬待遇权】1.基本工资:教师依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60元,随着教龄增长。3.课时
4、工资.课时补贴依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45分钟30元,每月25节义务课。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教师工资一览表】5、参与管理权公民权利在职业下的具体化、正确行使权力、参与学校管理6、进修培训权计划组织性、保证性教师指导挣工资,教师指导挣工资,参与培训保权利。参与培训保权利。总结 学校派张老师参加省里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应扣除张老师500元的绩效工资。学校的这项规定( )【2012年上半年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真题】 A、节约了办学成本 B、加强了经费管理 C、体现了按劳取酬 D、侵犯了教师权利 【真题再现】【答案】D
5、(二)教师的义务护团结、守纪律、求安全、卫祖国、服兵役、纳税款 1、公民的义务2、职业的义务遵纪守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护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水平1、遵纪守法遵法守纪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引路人依法执教 VS 廉洁从教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遵守社会主义要求、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合同来工作依法执教:(1)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2)不得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廉洁从教:(1)过节收礼;(2)有偿家教;依法执教 V S 廉洁从教 3、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重思想品德教育、德育为先、爱国团结和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4、爱护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尊重学生人格尊严、
6、促进全面发展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教学范围内,对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要制止、对有害于学生的现象要批评和抵制6、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教师指导挣工资,参与培训保权利。守法教学重思想,尊重维权提水平。宏宏记忆总结小亮同学在课堂上大声喧哗,秘秘老师为了教学的正常进行,命令小亮马小亮同学在课堂上大声喧哗,秘秘老师为了教学的正常进行,命令小亮马上去教室外罚站,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上去教室外罚站,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小亮这孩子成绩那么差还这么小亮这孩子成绩那么差还这么淘气,干脆别上学了淘气,干脆别上学了”,课堂终于安静了下来。秘秘老师的做法(,课堂终于安静了下来。秘秘老师的做法( ) A A
7、、正确,、正确, 很好的维护了教学秩序很好的维护了教学秩序 B B、正确,保护了其他学生的权益、正确,保护了其他学生的权益 C C、错误,没有尽到尊重学生的义务、错误,没有尽到尊重学生的义务 D D、错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错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 【 经典考题】 【答案】C 权利义务公民职业公民职业人身人格教学、研究指导、报酬管理、培训团结守纪服兵役纳税守法、教学思教、爱生维权、提水平教师的权利与义务1、学生的法律地位2、学生权利的保护第二节 学生权利的保护【考情分析】1.本节内容多以选择题形式出现。2.学生权利以及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下如何对其进行保护是历年考察的重点,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
8、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1、作为公民的学生2、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3、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一)学生的法律地位 宪法的权利:在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享有的主要权利。 民法通则:十周岁以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一定民事活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是以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教育法:参加学校活动,获得各种奖励和补贴;公正对待;维护权益。公民未成年人受教育者学生权利包括 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 1、人身权 公民的人身权可以分为两种,即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主要包括姓名权、名誉权、生命权、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和肖像权等,人身自
9、由权还包括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不受侵犯。身份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中人身权利、监护权和亲属身份权等。(二)学生的权利与保护 1.1、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1.2、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 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人罪等八种罪名,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2、财产权3、受教育权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以下四项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权: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2)获得经济资助权: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获得学业证书权:获得公正评价、获得学
10、业证书 (4)申诉起诉权 :学生对学校所做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诉学生权利的保护1、人身权的保护:教育教学活动中人身权受法律保护。2、财产权的保护:未成年保护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3、教育权的保护:宪法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教育平等权。(1)女性:教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2)经济困难学生(3)残疾学生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尤其是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政府和学校的法定责任和义务4、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 法义务教育法对末法义务教育法对末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
11、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李天一,1996年生,2011年9月6日,因与人斗殴被拘留教养1年。2012年9月19日,李天一被解除教养。2013年2月22日,因涉嫌轮奸案被刑事拘留,后因可查资料显示未成年,移交少管所。该案件于2013年9月26日开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先进少管所,满18岁进监狱。(4)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总结总结 人身财产和教育,人身财产和教育,三大权利筑英豪。三大权利筑英豪。学生保护多一点,学生保护多一
12、点,特殊群体尤重要。特殊群体尤重要。 本节小结 学生的法律地位: 公民、未成年人、受教育者 学生权利的保护: 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及其保护教育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解读四法一纲要【考情分析】1.本节内容多以选择题形式出现。2.在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中重点掌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注意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性质与地位 1995年3月第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与
13、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教育法是我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教育大法。2.重要条款 第九条【公民的教育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第九条【公民的教育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会。” 第十四条【分级管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14、。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第二十六条【办学条件】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十八条【义务教育】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有钱有地有人有制度 (一)遵守法律;(一)遵守法律; (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
15、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四)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规定收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五)按规定收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义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教育机构的义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第五十三条 【教育经费】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第七十三条 【刑事法律责任】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
16、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宏宏总结 教育是根本,公平是保障。管理要严明,经费不赊账。办学条件多,条条不能忘。校舍最要紧,生命系心上。 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的原则是( )。【20122012年下半年】 A、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B、统筹规划,以县为主 C、统筹规划,协调管理 D、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真题再现】【答案】A A 2.关于国家教育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构成,正确的是()。【2013 年上半年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真题】A、财政拨款为主,其它渠道为辅B、自筹经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 C、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捐款为辅D、自筹经费为主,学校集资为辅【答案】A A全
17、面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 B全面进行教育改革,全面发展职业教育 C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D全面发展,面向全体 【答案】C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 阶段,学校教育必须做到“两个全面”,即()。【答案】C 4林林在操场上玩滑梯,滑梯因年久失修突然断裂,林林从滑梯掉落在硬地上,造成脊椎严重骨折。谁应对林林的伤害承担责任?() A林林自己负责 B林林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 C学校负责 D以上各方均不负责【答案】D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来处
18、罚。 A学校 B教育主管部门 C家长 D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重要条款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第七条、第八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资格限制】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 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 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第十三条【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第十七条 【教师聘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 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
19、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 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 【教师工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第三十七条 【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 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第三十九条 【教师申诉】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
20、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宏宏总结 教师法律很重要,教师权利要记牢。合格教师不违法,入职应把合同报。教师考核争先锋,工资一定往上升。以身作则树模范,自身权益维护好。【真题再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教师进行考核的内容不包括()。【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真题】 A、业务水平 B、工作态度 C、工作成绩 D、工作年限【答案】D【答案】C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适用于()。A在学校中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B所有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C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的教师D其他教育工作者 【答案】A 3小刚学习成绩
21、较差,张老师怕影响整体成绩,不让他参加考试,这侵犯了学生的()A受教育权B人身安全权C隐私权D名誉权 1、1986 年4 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2、重要条款 第二条 【制度概说】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九条 【问责制度】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
22、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六条 【保障措施】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十四条【社会的义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十一条 【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二十二条 【均衡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二十四条 【安全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第三十三条 【支教工作
23、】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二十七条【批评教育的】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五十八条 【家长的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宏宏总结 义务教务不收费,适龄儿童入学堂。校舍安全负责任,学生教育记心上。【2012年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真题】 1、某县教育行政部门为推进当地教育发展,决定设置一批重点学校并给
24、予财政、师资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设置重点学校有利于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B、设置重点学校有利于打造本地教育品牌 C、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无权设置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 D、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设置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真题再现】【答案】C答案 B 2进城务工的张某夫妇超计划生育一女孩,今年已满六岁由于没有准生证,他们临时住所附近的一所小学及当地教育局拒绝接受该孩子入学。学校和教育局的行为违背了()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答案】D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
25、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1、时间:1991 年 9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2007 年 6 月 1 日 起施行。 2、内容:提出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求。(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六条【监护职责】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
26、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 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家庭保护 第十八条 【学校责任】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教育】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保护 第三十条 【公共场馆】 第三十六条 【活动场所】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三十七条 【禁止烟酒】 第三十九条【隐私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社会保护 第
27、五十四条 【教惩结合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 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五十七条【羁押、服刑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司法保护1.1.五年级学生陈某逃课去网吧上网,学校在得知消息后应当()。【教师资格考试真题】A、及时与陈某的父母取得联系B、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 C、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取得联系D、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情况【真题再现】【答案】A A A家庭家庭 B B学校学校 C C人民政府人民政府 D D教育局教育局【答案】C 2 2对
28、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 【答案】D3下列做法没有违法的是()。A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14至16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B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C某中学高一年级两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做出取消这两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D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吴老师将此信归还了高某 4、
29、12岁的王某参与打架斗殴,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对于王某的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依法可以免于处罚 B,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C,可由公安机关予以收容教养 D,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正确答案】B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收容教养属于治安处罚的范围 1、2008年8月29日启动,2010年7月29日正式发布。是档和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性文件。分为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四个方面。 2、相关内容 (1)总体战略 工作方针:把教育摆
30、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 战略主题;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 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主题(2)发展任务1)学前教育:2020 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
31、育。2)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 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大力开展“阳光体育” 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3)高中教育: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
32、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教育特殊教育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3)体制改革 义务教育将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承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4)保障措施宏宏总结 纲要需记好,战略导向翘。任务分阶段,体制改革妙。保障措施多,财政最重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20102020)提出了构建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的改革目标,下
33、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12年下半真题】 A、师范院校为主体,校本培训为辅 B、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 C、校本培训为主体,师范院校为辅 D、综合大学为主体,师范院校为辅【真题再现】【答案】B我国主要法律法规解读1、教育法:性质与地位;原则;体制;问责。2、义务教育法:收费;问责;对学生的教育;家长职责。3、教师法:考核内容、教师申诉、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4、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 司 法保护。5、纲要: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本节总结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权利的保护教育法律法规解读权利:六大权利义务:六大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学生权利的保护教育法教师法义
34、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纲要教育法律法规理念教师指导挣工资,参与培训保权利。守法教学重思想,尊重维权提水平。宏宏总结总结总结 人身财产和教育,人身财产和教育,三大权利筑英豪。三大权利筑英豪。学生保护多一点,学生保护多一点,特殊群体尤重要。特殊群体尤重要。 总结 教育是根本,公平是保障。管理要严明,经费不赊账。办学条件多,条条不能忘。校舍最要紧,生命系心上。 教师法律很重要,教师权利要记牢。合格教师不违法,入职应把合同报。教师考核争先锋,工资一定往上升。以身作则树模范,自身权益维护好。总结总结 义务教务不收费,适龄儿童入学堂。校舍安全负责任,学生教育记心上。总结 未成年人要保护,家庭监护别疏忽。学
35、校关心与辅导,社会司法双帮助。总结 纲要需记好,战略导向翘。任务分阶段,体制改革妙。保障措施多,财政最重要。教育法概述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渊源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一、教育法律法规概述广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学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狭义:仅由国家权力部门(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原则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3.教育的保障性原则4.教育平等性原则5.终身教育原则1.规范功能2.标准功能3.预示功能4.强制功能1.定义3.基本原则2.功能教育法律概述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句话体现的原则是() A、国家性原则 B、公共
36、性原则 C、方向性原则 D、强制性原则 【 经典考题】 【答案】B 全体人民的利益 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 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体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又称为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可分为:1.物2.教育行为3.智力成果(财富)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自然人: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人法人: 独立享
37、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答案】A 1.下列不属于教育法律法规课体种类的是()A、学校B、物质财富C、非物质财富D、行为【答案】C 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各级权力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等来行使国家教育立法权、教育司法权和教育行政权,从而成为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2.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国家()A、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B、是同学校完全一样的法律关系主体C、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D、是法律关系的客体1.法律权利中的利益是可以放弃的,但是当权利与职法律权利中的利益是可以放弃的,但是当权利与职责相联系时,法律关系的主体就不可以轻易放弃。责相联系时,法律关系的主体就不可以轻易放弃。2.权利和义
38、务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 教育法的渊源就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教育法的渊源就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国家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关于教国家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律、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教育条例和规定。教育条例和规定。教育法的渊源宪法:我国根本大法,是国家法律的总章程,是我国一切立法的依据,是我国教育法的根本法源。教育法律: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教
39、育法就 是我国教育基本法。教育行政法规:我国重要的且数量很大的一种 教育法的渊源地方性教育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且不 得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前提)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性教育规章 教育法的渊源一、定义:1.广义:(1)法定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所应履行的义务。又称“第一性义务”。(2)行为人因实施的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它具有强制性。又称“第二性义务”。2.狭义:第二性义务。我们通常对法律责任定义为: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实施了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带有强制性和惩罚性的法律后果。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各种必
40、备的条件。它是执法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 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可以把构成要件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二、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损害行为违反教育法律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条件:1.造成实际的损害;2.未造成实际伤害,却存在这种可能性。条件:1.行为的违法性;2.必须是一种付诸实践的行为。分为两方面:1.故意的心理状态,明知结果却执意为之;2.过失的心理状态,没有避免伤害的造成。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必然结果。三、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三、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方式: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方式:赔偿、补偿
41、惩罚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方式:刑罚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一、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伤害时,通过裁决纠纷,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行政主体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如果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复议、行政诉讼或调解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偿。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救济的主要方式。可分为:1.教育行政申诉制度(教师、学生)2.教育行政复议 仲裁机构是非国家机构的由双方共同选择的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裁决。 又称诉讼渠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分为:行政(民告官)、民事和刑事。可分为:1.司法调解2.行政调解3.民事调解行政渠道司法渠道调解渠道仲裁渠道二、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