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XX县地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有力有序有效地应对地震祸患,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破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应急预案XX省防震减灾条例XX省地震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祸患和县外发生对我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祸患的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牢固树立以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统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资源共享的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县级指挥机构县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常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统领导、协调突发事件应对
2、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1.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统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县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必要时由县长直接担任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县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办公室分管地震工作副主任县人武部主要负责人县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
3、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武警中队、县团委、县红十字会、县银保监办、县气象局、县电力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分管负责人。2.1.2现场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地震祸患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现场指挥部),由赴现场指挥处置的县领导或由其人员任现场指挥长,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县指挥部派往灾区的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科技等有关部门和参加抗震救灾的军、武警部队负责同志组成。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护、基础设施保障、现场监测、治安维护、震害评估、信息发布与新闻舆情管理等若干工作组。2.1.3
4、专家组县指挥部建立抗震救灾专家组,为地震祸患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技术咨询和建议。抗震救灾专家组由县科技局负责组建和联系。2.2乡(镇)、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3分级与响应3.1地震祸患分级地震祸患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3.1.1特别重大地震祸患特别重大地震祸患是指我县境内发生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祸患。当我县境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祸患。3.1.2重大地震祸患重大地震祸患是指我县境内发生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
5、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祸患。当我县境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祸患。3.1.3较大地震祸患较大地震祸患是指我县境内发生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祸患。当我县境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祸患。3.4一般地震祸患一般地震祸患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祸患。当我县境内发生3.0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祸患。乡(镇)、街道办事处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对地震祸患事件的初判指标做出具体规定,但不得低于本预案的规定。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
6、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3.2分级响应根据地震祸患分级情况,县级地震祸患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级。发生一般地震祸患,启动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地震祸患,启动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地震祸患,启动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祸患,启动级应急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祸患的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运行机制4.1地震监测县科技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县市各类地震观测数据,负责建立完善地震监测系统、烈度速报与地震预警系统,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
7、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县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临震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4.2灾情接报4.2.1震情速报地震发生后,对于达到以下级别的地震,县科技局在省市地震部门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20分钟内报县委、县,同时通报县应急管理局及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1)我县境内发生3.0级以上地震;(2)我县境内人口密集或特定地区(水库区)发生2.5级以上地震。4.2.2灾情报告地震祸患发生后,灾区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灾区所在地在地震祸患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了解的情况报县指挥部。发生一般
8、以上地震祸患,县应急管理级响应时,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领导下,县指挥部组织实施全县的抗震救灾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气象局、县红十字会等单位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了解和收集本行业及管辖范围内的灾情信息,汇总后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5.1.3.1县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部署开展以下工作(1)协调县人武部和县武警中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派遣县地震救援队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受伤群众;(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
9、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3)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资金支付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资金汇划的畅通;(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祸患。对于已经受到破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6)对饮用水源的保护、重要建筑的抢险排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抢险抢修、受灾人员的临时避震、房屋建筑的应急评估等工作作出部署;(7)配合省市地震专
10、家做好震害损失评估、余震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余震防范工作。(8)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9)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乡(镇)、街道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10)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的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在灾区外围设立志愿者队伍和民间救灾物资接收点;(11)组织统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12)做好省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确保与省市联络畅通,及时报告信息;各项组织工作有序衔接,落
11、实到位;(13)请求省市地震局及毗邻市县地震部门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支援;(14)其他重要事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县提出启动县级地震应急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县决定启动级响应,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领导下,县指挥部组织实施全县的抗震救灾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等单位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了解和收集本行业及管辖范围内的灾情信息,汇总后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5.2.2.1县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部署开展以下工作(1)协调县人武部和县武警中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视情派
12、遣县地震救援队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赴灾区参与抢险救灾;(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3)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资金支付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资金汇划的畅通;(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祸患。对于已经受到破(6)根据灾区所在地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7)
13、指挥、调度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救援、救灾行动;接收、指挥、调度支援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8)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9)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10)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灾区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祸患;(11)每日定时召开灾情分析和应急救援会议,各成员单位汇报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震情灾情数据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经会商核实后,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12)完成县指挥部部署的其他任务。5.4一般地震祸患5.4.1灾区所在地应急处置灾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灾民安
14、置、次生祸患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5.4.2县级应急处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县提出启动县地震应急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县决定启动级响应,由县指挥部负责统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及时了解和收集本行业及管辖范围内的灾情信息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5.4.2.1县指挥部各
15、专项工作组部署开展以下工作:(1)协调县人武部和县武警中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派遣县综合应急救援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受伤群众;(2)组织跨地区调动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3)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资金支付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祸患。对于已经受到破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6)根据灾情对
16、饮用水源的保护、重要建筑的抢险排查、县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抢险抢修、受灾人员的临时避震等工作做出部署。(7)组织地震专家做好震害损失评估、余震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余震防范工作。(8)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9)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受灾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10)组织统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11)及时向县办公室报送灾情及救灾信息。(12)其他重要事项。5.4.2.2县现场指挥部开展以下工作(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
17、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县指挥部工作部署;(2)根据灾区所在地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3)指挥、调度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救援、救灾行动;接收、指挥、调度支援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灾区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祸患;(7)每日定时召开灾情分析和应急救援会议,各成员单位汇报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震情灾情数据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经会商核实后,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县委宣传部;(8)完成县指挥部部署的其他任务。6恢复与重建
18、6.1善后处置县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依法制定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要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防疫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勘查和理赔工作。6.2恢复重建实施当地应当根据重建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灾区重建环境、资源等进行评估认证,制定重建规划,报上级委、,积极迅速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7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县卫健局等单位和乡(镇)
19、街道应加强地震救援、公安消防(综合救援)、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援、医疗卫生救护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祸患的能力。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乡镇(街道)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7.2指挥平台保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各级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20、设备,完善地震灾情和数据产品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互联互通和灾情共享机制。7.3物资与资金保障县级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落实抗震救灾工作资金,保障地震祸患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供应。建成规模适度的县级救灾物资装备储备库体系,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急需物资和后勤保障的需要。地震紧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
21、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7.7宣传、培训与演练宣传、教育、文化、地震、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教育、地震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有关部门要制订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8.1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当我县主要乡(镇)街道、人口密
22、集地区和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县科技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震情灾情的危害程度,建议县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8.2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当我县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传言发生地在应对工作中起主体作用,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和县委宣传部协助当地工作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传言。按以下应急响应处置:(1)迅速查明地震传言的来源、波及范围、成因和背景;(2)县科技局判断震情趋势,针对传言动向,确定地震传言性质,拟定宣传口径,及时指导传言发生地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澄清事
23、实,及时解除群众疑虑;(3)必要时,县科技局派出地震专家协助当地做好地震宣传和平息传言工作;(4)县委宣传部对传言发生地区的宣传机构进行指导,统宣传口径,播发有关辟谣的新闻报道或公告;(5)传言发生地的各级公安加强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必要时,协同调查传言原因,对故意制造和散布地震传言者,开展教育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6)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和县委宣传部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县。9监督与管理9.1预案编制与更新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制订,报县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地震应急预案。
24、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祸患的大型水库和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须制订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县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地震应急检查的有关规定,组织应急管理、地震、发改等部门,对有关部门以及大型企业、生命线工程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地震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本预案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三)面临的风险发
25、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本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七)本预案编制和审批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9.2预案演练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9.3责任与奖惩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0附则(1)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
26、本数。(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县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编组及职责分工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附件1:县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编组及职责分工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1)抢险救援组。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县消防大队等各相关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空运、空投工作;清理灾区现场。(2)群众生活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市
27、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旅游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等参加。主要职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3)医疗救护组。由县卫健局牵头,县农业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市监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红十字会等参加。主要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后送;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保障灾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服务与心理援助。制订实
28、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4)基础设施保障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力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现金供应、防洪、通信、资金支付清算和汇划、广播电视等设施;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产品,调运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在灾
29、区外围设立志愿者队伍和民间救灾物资接收点。(5)现场监测组。由县科技局牵头,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对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祸患、山洪祸患等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协助当地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发生次生祸患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
30、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加强气象卫星监测分析,滚动发布灾区祸患性天气预报警报。(6)治安维护组。由县公安牵头,县武警中队等参加。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跨设区市的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7)涉外事务组。由县外事办牵头,县公安、县经商局、县市监局、县旅游局、县红十
31、字会等参加。主要职责:接受和安排捐赠,处理其他涉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按有关规定,接受和安排救援队伍,协调救援行动。(8)震害评估组。由县科技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祸患等调查。(9)新闻管理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中心)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外事办、县广播电视台、县旅游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
32、,正确引导舆论。附件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宣传部:启动地震应对处置工作舆论引导响应机制,统筹协调、引导管控相关舆论;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统有序开展震情灾情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处理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中的境外涉外服务等事务。2.发改局:指导防震减灾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核、审批有关防震减灾、地震监测;参与震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储备粮食及其他重要物资,保障灾区粮食和重要物资供应,并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需求,按程序负责组织储备救灾物资调出。3.经商局:负责协调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掌握商贸企业损毁情况,指导恢复灾区市场供应和商贸企业生产自救。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应急
33、物资的紧急生产,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调运等工作。4.教育局:了解和收集灾区学校人员伤亡、校舍破等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续报;协助救援队伍开展学校埋压师生的救援;协调落实灾区学生的异地就学,协同做好过渡性教室的搭建、校舍安全监测等工作,指导帮助灾区学校尽快恢复教学秩序;把防震减灾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5.科技局:负责抗震救灾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震情会商,分析、判断预测地震趋势;开展地震烈度、科学考察和震害调查等,会同有关部门承担祸患损失评估工作;指导抗震救灾的宣传工作;协同开展防震减灾应急科普宣传和研究。6.公安: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加强安全
34、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道路交通秩序,视情实施前往或者途经灾区交通干线的管制措施。7.民政局:组织指导开展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协助保障灾民基本生活。8.财政局:负责县级预防、应急与救灾工作经费的保障和监督;协同争取、省、市财政补助资金。9.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地质祸患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因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祸患的调查评价,指导开展灾区地质祸患预警预报工作;负责提供受灾区域测绘成果资料和地理信息服务,开展卫星导航定位、遥感信息获取和灾区地图制作,参与灾情评估等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指导并协助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所属地质祸患应急技术专家和抢险
35、救援力量参加地震引发的地质祸患抢险救援。10.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了解和收集灾区环境污染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续报;加强对灾区环境的监测,负责指导地震祸患引起环境污染等次生祸患的应急处置工作。11.建设局:了解和收集灾区建设工程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续报;监控灾区易发生燃气爆炸、水管爆裂引起火灾、水灾等次生祸患源,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灾区中被破的供排水、天然气(煤气)供气管道、公共交通、市政设施等进行排险抢修;组织开展危房鉴定,参与灾后重大建设设施安全和祸患损失评估;指导监管建设工程的防震措施。12.交通运输局:了解和收集灾区公路、桥梁、隧道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续报;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桥梁
36、、港口和有关设施的排险抢修;协调运力,保障地震物资运输和灾民的应急运输,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限制前往或者途经震区干线交通的管制措施;监督指导交通建设工程落实防震措施。13.水利局:收集和掌握灾区水利工程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续报;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指导灾区水库山塘、水电站、堤防、闸站等水利工程的险情排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应急抢险工作的技术支撑,协助处理堰塞湖险情;指导监管水利工程的防震措施。14.文广旅体局:疏导灾区旅行社组织的游客撤离,协同处理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中的相关涉外、涉台事务;指导监管文化和旅游设施的防震措施。15.卫生健康委:了解和收集灾区医疗机构灾情信
37、息并及时上报、续报;组织医疗救援队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开展灾区饮用水监测,保障用水健康安全;组织指导开展受灾人员的精神、心理卫生帮助抚慰工作。16.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合理调度全社会地震救援力量;及时统计汇总震情灾情并向县委县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及时发布应急救援工作动态信息;指导检查灾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开展震后调查评估和灾情核查工作;协调开通应急避难设施,指导做好灾民的临时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7.县消防救援大队
38、:组织指挥所属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等;18.县团委:协助开展地震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地震应急志愿服务工作。19.县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参加伤员救治;组织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20.银保监局:组织指导保险公司做好防灾减损的有关宣传工作,依法协调、监督、管理保险公司的日常参保和灾后理赔、给付工作。21.县气象局:负责灾区及周边地区天气的监测预报。22.电力局:组织开展电网恢复和电力设施抢修,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和生活用电;做好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的电力供应;指导电网工程中有关设施的防震措施。23.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铁塔XX分公司:抢修和维护灾区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灾区架设临时基站;保证通信工程和有关设施采取防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