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租赁转让协议出让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承让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场地租赁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里长堡沙场内的钢筋加工场地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租期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xxx元(大写:肆万元整)一年,没有递增。第三条:场地所涉及的水、电(包括照明用电及三厢电)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办理退租时,乙方结清水电费用。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水通、电通。2、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损坏甲方拒不
2、修缮时,乙方可退租。3、在租赁期间,甲方对乙方的所有安全问题和经营纠纷不承担责任和义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得利用承租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第六条:转让的设备、做钢材机器(全套),行车一台,吊秤两台,全部折合价41600元(肆万壹仟陆佰元整)如果房租到期后乙方不愿承租,转让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所盖的彩钢瓦房归还给甲方。第七条:租赁双方变更1、乙方需要转让场地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第八条:因政府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场地时,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计算,多退少补。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协议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