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 题解:女子等待情人时所作的各种悬想。【原文】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译文 记住那土坡上一片大麻,那里有郎的深情留下。那里有郎的深情留下啊,还会见到郎缓缓的步伐。记住那土坡上一片麦田,那里有郎的爱意缠绵。那里有郎的爱意缠绵啊,还会与郎再来野宴。记住那土坡上一片李树林,那里记下郎的真情爱心。那里记下郎的真情爱心啊,他赠送的佩玉光洁晶莹。注释 麻:大麻,古时种植以其皮织布做衣。留:一说留客的留,一说指刘姓。子嗟、子国:一说均是刘氏一人数名;一说“嗟、国”皆为语气助词。将(qiang1):请;愿;希
2、望。施施:慢行貌,一说高兴貌。贻:赠。玖:玉一类的美石。赏析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
3、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覈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
4、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 赏析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
5、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
6、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
7、前加“于”才能解通。 赏析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
8、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赏析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喫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
9、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
10、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赏析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
11、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
12、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 赏析。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
13、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
14、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
15、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赏析 诗经中许多作品,解释的岐义很多。特别是有些冬烘头脑的老儒生,总不敢正视这些民歌反映的人民群众最真实最纯朴的思想感情,而强行把许多男女情歌贴上了社会政治的标签,仿佛诗中男女爱情活动都是政治斗争似的。毛诗序阐述丘中有麻的主旨时说:“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把这首诗解释为思贤之作。倒是理学家朱熹眼光比较敏锐,他在诗集传中力排众议,肯定丘中有麻
16、是“女子盼望与所私者相会”的情诗。闻一多先生在风诗类钞中从民俗学角度解释“贻我佩玖”这句时,一语点睛,说:“合欢以后,男赠女以佩玉,反映了这一诗歌的原始性。”丘中有麻分明是一首情诗,我们还其本来面目,就能感受到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赏析在诗经时代,男女之间的情爱关系,比较宽松自由。特别是农村男女青年自由交往,野外幽会,相当普遍。这并不是后来儒家君子所指斥的淫乱,而是青年男女择偶的一种正常方式。这和我国有些少数民族,近几十年来还保存着的对歌择偶、赛马择偶一样,带有原始民族婚配的形式。丘中有麻正是这种原始择偶婚配形式的反映。诗歌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
17、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我们特别注意到,诗的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一章的“将其来施施”,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赏析 这首诗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而这一点,也正是后代理学先生们所不能正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