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会实践制度一、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包括学军、学工、学农及社会考察、调查、参观、访问、义工等活动。二、各年级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德育目标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三、初一、高一新生入学时要接受一周的学军训练。四、高二学生必须接受一周的学农锻炼。五、高三学生必须参与一周走向社会的实践活动,内容可以是到企事业单位参加劳动或开展专题性的社会调查。六、除以上学军、学农、走向社会的规定外,各年级还须安排一天以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为内容的社会实践日,一般安排在学期中段考那一周的星期六。七、以上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均要按学校要求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因病需请假者必须经学生处批准。八、对高中学生每年的社会实践表现要进行总结、鉴定,按要求记入省高中学生档案登记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