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科技大学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及关于转发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等文件,为推进我校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职业为导向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特制定本方案。一、培养目标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在满足国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
2、明晰培养定位,突出培养特色,更好地服务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2 .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3 .掌握一门外国语。二、学习方式和修业年限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
3、种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2.5一3年,非全日制的学制可适当延长,具体学制由各学位点确定。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1.5年,学位论文形成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在籍年限累计不超过5年(从入学至毕业),在校攻读时间最短不得少于1.5年。三、课程设置和学分1 .课程设置我校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A类)、专业基础学位课(B类)、专业学位课(C类)、专业选修课(D类)、公共选修课(E类)五类和补修课程(F类)。学位课是必选课(明确可选除外),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数学基础课(或其他核心课程)、专业基础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在选修课中开设学科前沿课程、实践课程和专业外语。工程领域的实践课程开设不
4、少于4门,工程硕士必选实践课程不少于4学分。实践课程可以是以下三种方式,由各领域自行确定形式和内容:(1)具有特定主题的实验课或以实验为主的专题课;(2)与企事业单位共建的课程,企(行)业专家参与授课,共同进行课程教学;(3)案例编写和分析,等。公共选修课注重提升研究生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科学研究方法、学术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素质,主要开设“自然辩证法”“文献检索”“知识产权”“第二外国语”“学术与职业素养”、“工程伦理”等课程。补修课程是跨学科录取或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取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补修的本领域本科专业基础主干课程,补修2门(不记学分),随本科课程插班进行,没有相应本科专业的,可辅导自学。
5、2 .学分要求在校期间应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5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除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学时由学校统一确定,其他课程一般每学分16学时,每门选修课学时数不得超过32学时(2学分)。四、专业实践环节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应做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各学院应建立稳定的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应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提供适合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的岗位、课题及相关运行与研究经费,并有协助指导专业实践与课题研究能力。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专门的专业实践考核办法,对实
6、践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不断细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内容和标准,努力提高专业实践质量。1 .专业实践方式具体内容、要求和时间由导师安排并负责考核,鼓励专业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2 .实践时间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3 .学分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提交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工程硕士研究生获得专业实践6学分。五导师指导导师指导是保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学院应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
7、指导制,加强对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导师组应有校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六、中期考核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结合论文开题工作进行,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七、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学位论文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论文评
8、阅和论文答辩等环节的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位论文完成后应由2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同行专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不含导师),其中至少有1名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同行专家。学位论文要求、答辩和学位申请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各领域可根据领域特点和培养目标对学位论文提出具体要求。八、学位授予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育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相应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九、本方案自2018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