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细则一、活动目的:为培养学生成为“高境界做人、高质量学习、高品位生活”、“品德优良、成绩优秀、能力优异、举止优雅”的三高四优省实人,引领学生成为精神上的贵族、学识上的富翁、情趣上的雅士,我校将通过“十佳”学生评选活动,挖掘学生中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值得他人学习或鼓舞人进步的先进代表,让学生学有楷模、赶有目标,在校园里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二、评选对象范围:全体学生。三、评选条件:1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2、 .获得过省、市、区、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 .在省、市、区级学科竞赛活动中代表学校参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3) .在省、市、区级文艺体育类竞赛活动中代表学校参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4) .获得过“新生奖学金”、“学子奖”;(5) .获得过“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荣誉称号;(6) .所写的文章被校刊以及校外报纸刊物刊登。3 .学科考试中未出现不及格科目,并且学科总成绩排名达到全级前20%o4 .学期操行评定(即学期德育考核)为优秀。5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四、评选程序1. 候选人名额分配:实验班候选人2-3人/班,平行班候选人1-2人/班。2. 11月20日
3、至H月26日,学校首届“十佳学生”评选活动启动。3. 11月27日至12月3日,各班对照评比条件,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通过班会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被推荐学生填写好“十佳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并将各项获奖奖项复印件交至班主任处,各年级统一收集整理。4. 12月4日至12月10日,各年级认真按照评选条件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逐一审核,确定“十佳学生”各班推荐候选人合格名单,并将合格名单交至学生处审核。5. 12月11日至12月17日,学生处对各班推荐候选人进行宣传,并于12月14日下午第八节课后组织全体学生在升旗广场进行投票。6. 12月18日至12月24日,根据投票情况和“十佳学生”评选有关
4、规定确定初评人选,并在12月21日至12月23日进行公示。五、评选要求:1 .评选过程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实事求是原则。2 .各班级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3 .报送材料要真实、准确、具体,并按时上报,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4 .各班级之间不搞平衡和照顾。5 .“十佳学生”初评人选的名额严格按照学生处分配数决定。6 .推选学生经学生处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评选资格,不予增补。XXX学校“十佳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姓名性别班主任姓名政治面貌职务所在班级主要事迹:班主任意见年级意见校团委意见学生处意见候选人班别及姓名符号XXX学校“十佳学生”选票说明:1 .本次投票应选名额为10名,多选无效;2 .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同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号栏内划“J”,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3 .选票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选票填写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若字迹不清或符号无法辨认,则视为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