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益慈善组织的规范运作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 郑帅 一、公益慈善组织的产生 二、公益慈善组织的特性 三、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解析 四、公益活动 五、筹资 六、保值增值 七、合作 八、公信力公益慈善组织的产生从个体互助到慈善组织从个体互助到慈善组织个体互助,属于私有财产的赠与。慈善组织的产生是满足下列几种需求: 慈善财产上负有特殊的使命和责任,要求区别于捐赠人的其他私人财产,也要求慈善财产的使用受到专门的管理和监督; 慈善财产和活动的有限责任; 慈善活动的专门化和可持续发展。慈善活动包含的五类主体: 慈善组织 捐赠人和志愿者 受助者 政府部门 其他支持机构公益慈善组织的产生公益慈善组织的
2、产生现代慈善体系:一类组织五种关系现代慈善体系:一类组织五种关系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捐赠者与慈善组织的捐赠关系捐赠关系志愿者通过慈善组织参与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慈善组织对慈善受助者的救助关系救助关系慈善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和接受监管合作和接受监管慈善组织与其他参与机构的合作关系合作关系公益慈善组织的特性 非营利性:可以从事营利活动,但利润不得用于分配。 公益性:服务于不特定的公众。 非营利组织五要素:组织性、民间性、利润不分配、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慈善组织的特性公益慈善组织的四个维度: 特定领域:符合公共目的若干领域、非政治、非宗教 行为要求:非营利性,不以特定私人利益作为组织目的 产权:财产来自捐
3、赠及其孳息,而不是投资。捐赠财产不再归捐赠人所有;慈善组织在其财产使用上受到组织宗旨和捐赠合同的限定。 组织形式:慈善组织没有股东,但应当有自己的内部治理,以及控制自身事务的能力和权力。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公益慈善组织的特性公益捐赠 公益捐赠: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目的。 赠与:自愿无偿将财产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公益慈善组织的特性法律法规公益慈善组织应当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公益事业捐赠法 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即配套规
4、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财税发(2008)160号、财税发(2008)122号、123号、财税(2014)13号等 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解析 决策机构理事会(以基金会为例) 理事会由5-25人组成。利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理事相互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可以占1/3以下,一般的基金会理事之间不能有近亲属关系。 理事会一年至少召开2次。一般的事项,理事会议要2/3以上的理事参加,到会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重大事项要经2/3以上表决通过。 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5、 理事长不能召集理事会的时候,有1/3以上理事提议也可以召开理事会。 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解析 决定理事会质量的决定因素 成员的相对稳定和适当更新与轮换 适宜的理事会人员规模 理事的来源与构成应当有合理的内外部理事比例 理事会的会议安排次数、程序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解析 理事会的定位 理事会是捐赠人和公众的代表。与公司董事会不同,不代表不同股东利益。 理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理事会决策如果违背法律、法规以及章程,导致基金会或公众利益遭受损失,参与决策的理事要承担责任。 理事会的基本责任是化解各方冲突和矛盾:捐赠人与公众之间、不同捐赠人之间、基金会与员工之间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解析 理事会与管理层 理
6、事会负责战略决策 管理层负责业务活动的计划、执行 理事会与管理层、理事长与秘书长的分权与制衡(在制度建设中应予以考虑) 决策的动议: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提高管理层乃至员工的参与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解析章程 章程是基金会的基本大法。 章程应当按照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章程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以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基金会的各项制度。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解析个性化的治理机制选择: 组织应当针对自身处于的成长阶段、规模、工作人员状况、公益项目模式等选择合理的治理结构与决策机制。 在合理的治理结构基础上,从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维度,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
7、体系。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解析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市场失灵政府不便第三方治理开展活动的依据:依法依规听党指挥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解析服务对象(客户): 受助人 捐赠人 政府 公众公益活动 开展公益项目,是公益慈善组织的主体活动,是基金会使命的最集中体现。 使命的实现由于个体的存续。 公益慈善组织应当将使命分解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战略和计划,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活动来实现目标,达成使命。公益活动公益绩效法律标准: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政策规定的公益支出比例下限合同约束:履行捐赠协议的要求公益活动公益组织的成本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 开展公益项目所发生的直接运行费用 两种成本的
8、支付标准、列支原则、审批程序、支出比例由基金会自行规定,但要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 捐赠财产的使用一要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二是符合捐赠协议。 用于救助突发事件的受赠财产,要在应急期和重建期完成前使用完毕。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完毕的,要经捐赠人同意或公示后,用于近似目的。 一般情况下,改变捐赠财产用途要征得捐赠人同意。 要对公益捐赠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受赠款物及时足额拨付和使用。公益活动预算和实际支出的披露 募捐要事先公布:捐赠人权利义务、资金详细使用计划、成本预算;计划调整的,应当及时公布调整后的计划。 通过募捐和为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接受的捐赠,在取得收入后定期公布详细的收
9、入和支出明细。每3个月公布1次,项目结束后还要全面公示。筹资筹资的目的 公益活动经费 日常运作费用 本金筹资筹资的方式: 全过程筹资与全员筹资 筹资要注重两个结合:公益慈善组织的使命与捐赠人意愿的结合,公益理念的培养传播与筹资的结合 特定对象筹资,要充分考虑能否在后续监管中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慎重对待。 公众筹资,要给公众提供易于参与和关注的平台。筹资捐赠收入的确认 公益捐赠,以实际受到财产为确认收入的时间,而不是依据合同订立的时间。 实物捐赠,要以相关凭证作为入账依据,要注意公允价值、评估价值和使用价值。保值、增值基本原则:合法、安全、有效机制:要建立资产管理和处置的原则、风险控制机制、审批程
10、序,规定用于投资的资产占基金会总资产的比例,并向社会公布。 投资方案应当经决策机构组织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保值、增值可以用于保值增值的财产: 非限定性资产,在保值、增值期间暂不需要拨付的限定性资产。政府资助的财产。投资方式: 根据自己的资源、背景可选择多种方式;委托投资,要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交换交易 交换交易收入和捐赠收入要严格区分。 交换交易要保护公益慈善组织自身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合作与商业部门的合作 不得将本组织的名称、公益项目品牌等其他应当用于公益目的的无形资产用于非公益目的。 不得直接宣传、促销、销售企业的产品和品牌;不得为企业及其产品提供信誉或者质量担保。 不得向个
11、人、企业直接提供与公益活动无关的借款。合作以公益名义的合作 合作形式:联合行动、项目办公室、支持单位、参与单位、专项基金专项基金等等 合作原则:公益慈善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名公益慈善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名义的有限使用义的有限使用;制度全覆盖;在财务上,以公益慈善组织名义接收的捐赠财产要全部入账,纳入统一管理;在人员上,要建立公益慈善组织的组织和控制权;要防止脱钩,防止坐收坐支,防止将资金转移到脱离公益慈善组织控制的其他主体账户上。合作专项基金 严把设立关口 规范名称使用 全面加强管理 落实信息公开 定期清理整顿合作关联方关系与关联交易的披露投资实体机构的管控公开透明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内容: 章程、组织
12、机构代码、登记证书号码、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 年度工作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公开募捐和项目信息:公开募捐大于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的具体情况,募捐活动结束三个月内要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运作同上。公开透明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和捐赠人或受益人与慈善组织协议约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信力 公信力内部治理公开透明社会认同 慈善组织的财产来自捐赠,对捐赠人有报告使用情况、接受监督的义务;当慈善组织向社会募捐时,面向公众就要承担更大程度的透明义务。公信力 慈善组织不归任何个人或组织所有,没有股东,所有者缺位需要通过社会监督加以弥补。财产负有公共目的,为防止被私人侵占,也有接受社会监督的需要。 慈善组织享有的税收优惠,是公众让渡的权利,要接受公众监督。公开透明应当遵循权责对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