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市场违法违规案例介绍暨风险提示监查部上海期货交易所 通过网络诈骗盗取他人账户资金1近期市场违法违规案例介绍 通过电脑木马程序盗取他人账户资金2 通过网络诈骗盗取他人账户资金1近期市场违法违规案例介绍 通过电脑木马程序盗取他人账户资金2 通过网络诈骗盗取他人账户资金 近期,我所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涉案嫌疑人通过网上QQ聊天等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代其账户理财为名义,获得被害人账户密码,随即通过对敲交易转移被害人账户内资金。此 类 案 件 特 征 :1、以网络聊天室为作案平台,通过网络聊天结识期货投资者。2、以“代客理财”为幌子,骗取投资者信任,套取期货账户信息。3、以转移投资者资金为目的,在
2、获取期货账户信息后,通过对敲交易将投资者期货账户内的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内。 具体案例: 甲期货公司客户朱某涉嫌盗取乙期货公司客户A账户、丙期货公司客户B账户、C账户资金。 某日,在我所某远期合约上,以4,567元/吨的价位,朱某账户与C账户相互开仓成交8手。随即双方以4,855元/吨的价位相互平仓。上述交易C账户亏损2万余元,朱某账户盈利2万余元。 某日,在我所某远期合约上,以4,516元/吨的价位,朱某账户与B账户相互开仓成交6手。随即B账户和朱某账户分别以5,031元/吨和4,700元/吨的价位与其他客户平仓。上述交易造成朱某账户盈利1万余元,B账户亏损3万余元。丙期货公司 某日,在我所某
3、远期合约上,A账户以接近跌停价(4,543元/吨)的4,572元/吨的价位卖出开仓14手,随即以5,109元/吨的价位平仓。经查,交易对手均为采用程序化交易系统的客户,未发现违规嫌疑。进一步调查发现,与A账户几乎同时申报的对手方为甲期货公司客户朱某,但朱某当天申报因价差等原因未能成交。上述交易造成A账户亏损7万余元。乙期货公司 以上三次异常交易造成A、B、C等三人账户亏损共计12万余元,朱某账户盈利3万余元。朱某客户A客户B客户C 朱某系甲期货公司北京营业部客户,2011年7月30日开户,留有开户影像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异常交易发生后,甲期货公司多次拨打客户电话,均为关机状态,至今无法取得联系
4、。 A于2011年7月3日开户,8月3日入金后,由于没时间操作就将账户交给同学看管。直到接到电话后方知交易异常,亏损了7万多元。后得知同学将账户密码泄露给了网上认识的“王某”。 B称将账户交给网友“杨某”操作。 C称通过网络认识网名为“心静如水”的网友,经协商将账户及资金交其委托理财。因该网友曾告知近期有可能不操作,因此并未在第一时间发现交易异常。当发现账户交易情况时,账户已经亏损2万余元。经调查后发现:涉案嫌疑人行为方式特点: 1、隐蔽性强。其行为主要通过网络进行,事发后涉案嫌疑人即消失。2、诱惑性强。利用投资者渴望赚钱的心理,涉案嫌疑人以承诺期货盈利为诱饵,掩盖盗取他人资金的真实目的。3、
5、欺骗性强。涉案嫌疑人以承诺资金账户由投资者自己保管为由,使投资者误认为资金账户是绝对安全的,很容易轻信上当。 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宣传。会员单位须加强对业务管理人员和投资者的宣传警示与风险提示,举一反三,帮助投资者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提醒投资者妥善保管交易账户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2、加强账户管理。严格执行实名开户等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涉案嫌疑人利用不实身份转移非法所得。 3、加强出入金管理。严格执行出入金管理制度,加强盘中出入金管理,对涉案嫌疑人盘中转移资金保持高度警惕。风险提示 通过网络诈骗盗取他人账户资金1近期市场违法违规案例介绍 通过电脑木马
6、程序盗取他人账户资金2 通过电脑木马程序盗取他人账户资金 近年来,随着期货市场网上交易方式运用日趋广泛,网上交易客户账户资金被盗案件也屡有发生,我所通过监控发现和期货公司举报,已调查了多起期货公司客户账户被盗用的案件。从已发现盗码案件分析,其作案方式有以下特点: 1、 作案人通过电脑木马程序等手段在获取了被害人的网上交易账户密码后,利用不活跃的远期期货交易合约进行对敲交易,导致对方账户亏损而使自己账户盈利,从而达到转移资金的目的。 2、开户及入金方式有相同特点,作案人通常在作案前数天至一个月内开户,并在作案前几天转入少量资金作交易保证金。案发后,作案人当日立刻通过银期转账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自
7、己账户盈利转出。 从已发现盗码案件分析,其作案方式有以下特点: 3、 有计划的团伙作案, 开户、期银账户资金转账测试、盗码、交易、资金划转、提款各环节,分工明确。 4、案发后作案人去向不明。案发后,期货经纪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电话、短信、上门查找)均难以寻获当事人。 具体案例: 甲期货公司2010年底至2011年初连续发生3起客户盗码交易案件。甲期货公司 2010年12月某日, 甲期货公司某营业部客户B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涉嫌盗取F、G账户的交易密码,并在我所某远期合约利用对敲手段转移F、G账户的资金,致使B账户获利1万3千余元,F、G两账户亏损1万3千余元。 2011年1月某日, 甲期货公司某营业
8、部客户C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涉嫌盗取H、J账户的交易密码,并在我所某远期合约利用对敲手段转移H、J账户的资金,致使C账户获利1万8千余元,H、J账户亏损2万2千元。 2010年12月某日,甲期货公司某营业部客户A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涉嫌盗取E账户的交易密码,并在我所某远期合约上利用对敲手段转移E账户的资金,致使A账户获利7千元,E账户亏损8千元。 A于交易当日首次入金,在14:29交易完最后一笔交易后,于14:29:58通过建行直通车转取了9千余元,账户余额为10.13元。案情概况 经证监会相关稽查部门调查后发现,3起案件均系同一有组织的团伙通过电脑木马程序从客户的电脑中窃取了期货账户交易密码,然后在我所远期期货合约进行对敲转移被盗账户资金,并在案发后立即通过银期转账办理出金。案情概况期货公司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开户手续。期货公司应要求客户本人到场开户,并认真核对客户的身份证件和资信情况,避免作案人利用假身份证或雇请他人到公司开户。 2、完备出金审核程序。可考虑借鉴证券公司的做法,规定客户当日交易盈利不能出金。 3、加强网上交易实时监控力度。期货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实时监控交易情况。特别是对参与远期合约交易的客户要严加关注。 4、加强客户的网络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提醒客户经常进行电脑杀毒、修改交易密码等。风险提示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