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投标审计基础 李晋2011年11月 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 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四、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四、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n目的目的 招标投标过程是一个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承包商招标投标过程是一个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承包商的过程。的过程。 招标投标活动是合同订立的一种特殊形式。招标投标活动是合同订立的一种特殊形式。 合同法合同法中规定,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中规定,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方式。 要约
2、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是邀约,中标通知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是邀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书是承诺。 广告是要约邀请。广告是要约邀请。 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制定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活
3、动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要约招标投标活动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要约和承诺机制,形成并订立一份有较强可执和承诺机制,形成并订立一份有较强可执行力的合同。行力的合同。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n作用作用 1、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 2、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3、预防和遏制腐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4、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资金,提高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资金,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 5、择
4、优选定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择优选定符合要求的承包人。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一、招标投标活动目的、作用和原则n 原则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审计技术=规矩+专业+案例=法规+经验法律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 2000年1月1日施行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 2003年1月1日施行 (CHINAAUDIT 2011.05 江苏省审计厅卢雅静江苏省审计厅卢雅静 政府工程项目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的法律适用招投标审计的法律适用)( CHINAAUDIT
5、2011.15 黄桂锋黄桂锋 审计署投资审计司审计署投资审计司审计视角下审计视角下招投标制度研究招投标制度研究) 建筑法建筑法 1998年3月1日施行 合同法合同法 1999年10月1日施行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n行政法规n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11月23日、30日分别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n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草案)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n法规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工程
6、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3号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5月1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第4号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7月1日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n行政监督职责分工-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国办发200034号,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5月3日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3
7、0号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2003年5月1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2号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3年6月12日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n货物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7号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2005年3月1日n评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
8、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12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 ,2001年7月5日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n招标代理费-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收费管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1月1日n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国家发改委,2003年9月15日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n投诉处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9、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11号令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 2004年8月1日 n建设部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管理办法 第89号令 建设部 2001年6月1日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n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 建市2005208号 建设部 2005年12月10日 n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10、理机构资格认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办法 第154号令 建设部 2007年3月1日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二、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n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吉林省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吉林省“有形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收费正式标准的复函收费正式标准的复函法规文号:吉省价经函字(200411号) 发文日期:2004-04-05n依法合规的招标文件n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0】82号 )n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招标代理收费的批复吉省价经字200018号n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5)n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吉政发【2006】
11、21号n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招标公告办法的通知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资格与备案 2、确定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方式 3、发布(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资格预审、确定合格 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人 6、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8、答疑、答疑 9、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10、开标、开标11、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12、评标、评标13、
12、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 14、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15、签署合同、签署合同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资格与备案n 依据:依据: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n 报建内容:报建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前,建设单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将下列内容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位应当将下列内容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建:建: (1)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工程规模; (4)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5)当年投资额;当年投资额; (6)资金来源;
13、资金来源;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资格与备案(7)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8)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文件;建设规划许可证及证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文件;建设规划许可证及证号、建设用地证件及证号。号、建设用地证件及证号。 (9)预计开工、竣工日期;预计开工、竣工日期; (10)发包方式;发包方式; (11)建设单位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情况。建设单位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情况。 n备案管理: 国家和省投资的大型、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向工程项目做在地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
14、序2、确定招标方式n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n 依据: 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n确定条件: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2、确定招标方式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
15、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3、发布(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n 依据:依据: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吉林省招标公告发布
16、暂行办法吉林省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n国家指定媒介:国家指定媒介: 中国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报报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3、发布(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n吉林省指定媒介,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指定
17、媒介,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吉林省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省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20042004):): 吉林日报吉林日报 、东亚经贸新闻东亚经贸新闻 、吉林省建设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信息网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要求:要求: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
18、标公告。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n资格预审是为了排除不合格的投标人,降低招标人的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资格预审后则不再进行资格候审。n依据: 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
19、标投标工作程序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n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应在公告发布5日前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不公正等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n依据:依据: 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吉林省建筑
20、市场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n 要求: 资格预审工作由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为1人。 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应当在指定场所进行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或补充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发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6、编制
21、、发出招标文件、编制、发出招标文件n依据: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要求: 招标文件应在公告发布5日前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不公正等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编制、发出招标文件n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1)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
22、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
23、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6)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7)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编制、发出招标文件n发售要求: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7、踏勘现场、踏勘现场n依据: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
24、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8、答疑会n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招标文件要求: 答疑、修改、澄清活动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会后所发的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9、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n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
25、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9、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n要求: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26、投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9、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
27、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0、开标、开标n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0、开标、开标n要求:要求: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8、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
29、封、宣读。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1、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n依据: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招标文件招标文
30、件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1、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n要求: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在评标委员会中只能有一名招标人代表,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职务。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2、评标、评标n依据: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招
31、标文件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2、评标、评标n要求:要求: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 2)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n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2种或其他。n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适用通用技术n综合评估法(打分),不宜采用前种方法的,都采用此方法。
32、n通常控制价格的做法:有标底,有拦标价。n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5%至-10%)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标底50%+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50%(55开).或4、6开。根据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计算得分。相等是100分。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3、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n依据: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招标文件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3、发
33、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n要求:要求: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不得少于3 3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3、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
34、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35、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标人。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3、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
36、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任。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414、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n依据: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招标文件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4、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n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
37、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5、签署合同n依据: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招标文件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三、招标投标工作程序15、签署合同n要求: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
38、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n(一)需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n1.招标文件(招标书)、清单n2.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n3.标底或拦标价有关文件n4.补遗书(如果有)n5.评标文件(评标报告)n6.投标文件(所有)。尽量要求是所有投标文件,不是只要投标文件。n7.中标通知书n8.施工或监理等合同n9.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招标文件图片招标文件 图片招标文件图片投标文件图片投标文件图片评标文件图片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n(二)审计发现的问题n1、应招标而未招标,或分解工程规避招标、假
39、招标n2、应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n3、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采用歧视性条款,以缩小投标范围,加大自己人中标概率。n吉林省教委校安文件n4、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建设单位由于不清楚该规定而交纳。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n5、我市招标中,建设单位由于不熟悉法规,而全额缴纳工程交易费 n6、多计招标代理费,分标段。应按签订合同金额n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与规定不符或干脆不发布,或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包括工程内容,时间点等。n8、拦标价存在问题影响决算 或低于成本中标。n9、不平衡报价问题与清单中个别单价畸低问题。第二十一条n10、阴阳合同问题 第五十九
40、条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n11、发售招标文件在同一张纸上签收问题第52条n12、中标人恶意放弃中标,业主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力。第六十条n13、故意不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与第一人签订合同,与第二名或第三名或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第57条n14、应重新招标而未重新招标问题(投标人少于3家,或经初步评审后少于3家,或各家报价均高于拦标价等)n15、评标委员会不按评标规则评标n16、挂靠问题。实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投标书中不一致。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四、审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四、审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n17、从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到截止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其至投标截止日的时间不符合要求n18、围标或串标问题、围标或串标问题 难难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