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5-302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9月13日发布 第144号局长令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2004年开始起草,多次在系统内征求意见,2次向WTO通报,2007年和2010年2次通过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 )2022-5-303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根据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检验检疫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检验检疫机
2、构的行为做出的规定,是上述法律机构的行为做出的规定,是上述法律法规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法规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集成和细化。集成和细化。2022-5-304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食品进口 (第三章)食品出口, (第四章)风险预警及相关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办法共六六章64条 2022-5-305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共6条 制定依据依据 适用范围范围 监管机构的职责职责 注册、备案、监督、抽检等主要制度制度 生产经营者的义务义务 对检验检疫人员的要求要求。2022-5-306第二章第二章 食品进口食品进口 共17条 规定了进口食品时
3、进口前准入 进口时的检验 进口后的检验检疫以及监督管理2022-5-307进口食品进口前准入条件 三项制度 体系评估制度(第7条)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制度(第9条) 检疫审批制度(第10条) 2022-5-308进口检验 3项制度4项规定9条三项制度 指定口岸入境制度(第11条) 进口商备案制度(第19条) 指定场所存放制度(第17条)四项规定 食品的检验标准(8条) 报检要求(第12条、第13条) 包装和运输工具安全卫生要求(第14条) 标签和说明书要求(第15条、第16条)2022-5-309进口后的监督管理 3项制度+2方面规定,5条三项制度 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第
4、20条) 进口食品风险监测制度(第21条) 不良记录名单制度(第23条)二项规定 检验后产品的处置(第18条) 加工复出口产品的检验(第22条)2022-5-3010第三章食品出口 共17条 本章特别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 本章特别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第24条),所以首先要求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明确了企业的责任(第25条),其余各条款从企业和监管部门2个方面,对原料、生产加工、出口及监管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2022-5-3011第三章食品出口对企业以及监管部门两个方面: 从原料、生产加工、出口及监管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2022-5
5、-3012第三章食品出口在原料方面, 规定了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制度及其实施(第28条、29条、30条) 从备案范围、监管责任、企业责任等方面分别做了规定; 2022-5-3013第三章食品出口在生产加工环节,规定了 出口食品的生产标准(第24条) 出口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25条,包括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货查验、生产记录、出厂检验)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第26条) 日常监管(第27条) 1项制度+多方面要求,4条 2022-5-3014第三章食品出口 出口 1项制度+4方面要求,6条 报检报检要求(出口商、代理报检人)32条 抽检抽检制度(第33条) 检验后处置检验后处置,(出证、
6、不合格品处置)34条 包装包装和运输运输要求(第35、36、37条) 2022-5-3015第三章食品出口监管 3项制度+4方面要求,12条 企业和基地备案管理制度制度(第26条、28条) 风险监测制度制度(第31条)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监管(第27条) 包装和运输监管(第35条、36条、37条、38条) 信息通报(第29条、39条) 口岸查验(第39条) 不良企业记录制度制度(第40条)2022-5-3016第四章风险预警及相关措施 11条 进出口食品风险预警制度(第41条) 信息收集网络和收集的信息范围(第42条) 信息通报(第43条) 信息研判(第44条) 风险预警通报(第45条、
7、46条) 风险预警的解除(第47条) 风险控制措施(第48条、49条) 检验检疫机构的权力(第50条) 风险控制措施的报告(第51条)2022-5-3017第五章 法律责任 6条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本办法未再重复(第57条),明确了下列行为的处罚:违反指定场所存放(第52条)销售、使用经检验不合格进口食品(第53条)未按规定建立、保存进口和销售记录(第54条)种植养殖过程违法违规(第55条)擅自出口等(第56条)2022-5-3018 本章并未重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的法律责任,这是与
8、2007年版最明显的不同。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指定场所存放、销售使用经检验不合格食品、未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种植养殖过程违法违规、擅自出口等行为的处罚。2022-5-3019 第六章为附则,共七条,分别规定了本办法的有关定义,明确了本办法不适用于进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以边贸、互市贸易、快件、邮寄、携带等方式进出口的食品和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品的进出口食品。供港澳台地区食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质检总局,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22-5-3020第六章 附则 7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涵义(第58条)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及边贸、互市贸易、快件、邮寄、携带
9、等方式进出口的食品和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品、免税、使领馆自用的食品,按相关规定办理(第59条、60条、61条)供港澳台地区食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2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质检总局(第63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第64条)2022-5-3021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首部国家专门全面规范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法律(广义)七部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进一步细化2022-5-302224个基本制度在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得到确立进口环节(13个):(一)体系评估制度。第七条(二)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制度。第九条(三)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制度。第九条(四)检疫审批
10、制度。第十条(五)指定口岸制度。第十一条2022-5-3023(六)报检制度。第十二、十三条(七)标签审查制度。第十五、十六条(八)指定或者认可监管场所制度。第十七条(九)进口商备案制度。第十九条(十)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第二十条2022-5-3024(十一)风险监测制度。第二十一条(十二)诚信制度。第二十三条(十三)进口食品分类管理制度。第四条出口环节(9个):(十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十五)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第二十六条2022-5-3025(十六)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制度。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十七)风险监测制度。第三十一条(十八)报检制度。第三十二条(十九)出口食品分类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二十)适载检验制度。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二十一)运输监督制度。第三十八条(二十二)诚信管理制度。第四十条2022-5-3026风险预警环节(2个):(二十三)风险预警制度。第四章(二十四)召回制度。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