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团的组织 第二章 团员 第三章 团的干部 第一节:团的性质、地位、职能和基本任务 第二节:团的组织系统 第三节:团的基层建设 第四节:团的换届改选工作 第五节:团费和活动经费 第六节:团的组织生活 一、团的性质一、团的性质 团章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党章第十章第49条有一字不差的描述。 二、团的地位二、团的地位 (一)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二)共青团是政府的帮手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三)共青团是革命和建设的生力军、突击队 (四)全国青年
2、的领导核心三、团的基本职能三、团的基本职能(一)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少年(二)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三)充分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四、团的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四、团的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奋斗目标: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奋斗。基本任务:贯彻基本路线,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一、共青团的组织原则一、共青团的组织原则中国
3、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章规定团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是:团章规定团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是:(1)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2)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4)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5
4、)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有: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有:1、团内各种会议;2、批评与自我批评;3、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4、调查研究,加强指导;5、民主选举 二、团的中央组织二、团的中央组织 (一)团的全国代表大会 (二)团的中央委员会 (三)团中央机关 三、团的地方和军队、武警部队中的组织三、团的地方和军队、武警部队中的组织 (一)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 (二)团的地方委员会 (三)县以上团的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 (四)团委派出机构(代表机关) 团委的派出机构,属于工作委员会性质,不需要经过选举,不设常委,其委员组成,一般以团委机关
5、干部为主,适当吸收下一级团委的同志参加。 (五)团的军队和武警部队中的组织 四、团的基层组织四、团的基层组织 (一)基层团组织的设置原则和任务 团的基层组织是按照生产、工作单位或学习、生活、工作区域设立的。把团的基层组织建在社会基层单位或社区,这是团的组织设置的一个原则。 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要适应改革开放条件下青年劳动组合方式的变化,可以打破行政区域和组织的界限,实行条块结合,建立网络联系,允许多种形式并存:(1)区域型。(2)专业型。(3)组合型(4)流动型(二)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6、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3)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5)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6)对团员
7、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7)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三)基层团组织的设置形式和程序 为完成某项任务而组建的临时机构或单位,短期培训班或比较重要的会议等,凡有正式团员3名以上的,可以建立临时团支部。 一、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和思路 二、党建带团建 三、巩固、调整、发展团的基层组织 定期召开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包括下列步骤: (一)会前准备工作 (二)大会筹备工作 (三)正式大会 向同级党委
8、和上级团委写出报告,待批准后,根据大会的任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确定召开团的代表大会、确定召开团的代表大会 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初步时间、地点;(2)会议的主要任务和议程;(3)代表的名额、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4)下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及产生办法;(5)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2、明确团代表大会的、明确团代表大会的“次数次数”和委员会的和委员会的“届数届数” 团代表大会的“次数”和“届数”是有严格规定的。(1)各级团委按照团章规定时间召开的代表大会的累计排列叫“次”。(2)团的每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累计排列叫“届”。3、确定大会筹备工作任务,
9、成立大会筹备机构、确定大会筹备工作任务,成立大会筹备机构(1)建立代表大会筹备机构、确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责成专人明确责任,认真开展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2)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及其产生办法。合理分配代表名额。对代表候选人选初步名单进行认真审查。选举产生代表。(3)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4)蕴酿和推荐下届团委成员候选人。在集中广大团员和基层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团委提出候选人名单,并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审查。(5)起草好团委的工作报告、决议及有关文件。(6)做好团代表大会前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广大团员普遍进行一次民主集中制、团的知识、团员的权利义务及
10、组织纪律教育。(7)认真做好各项会务工作。主要包括:大会议程,日程安排,证件的制作,文件印刷,会场的布置等。认真做好团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是开好团代表大会的关键。要集中完成好大会的组织工作、材料工作、宣传工作、会务工作等各项任务。 1 1、组织组的工作、组织组的工作(1)起草、印发召开团代表大会的通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规定: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人左右,最多不超过二百人。团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包括列席代表,可适当邀请党政领导、知名人士、同团的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有关方面人员列席。(2)分配大会代表名额第二,确定团代表大会代表构成比例。中国共产
11、主义青年团基层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规定:团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第三,确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3)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提出大会代表的具体条件。 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4)选举产生大会代表 选举产生大会代表。各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5)审查大会代表资格 代表名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代表产生的办法是否符合团章规定; 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6)准备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审情况汇报提纲,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12、) (7)编排代表名册 (8)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 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上届团委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并取得原则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讨论选举。 委员候选人数额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团员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 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的产生及数额 (9)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0)起草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11)起草大会领导机构及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起草大会主席团
13、建议名单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一般应由各代表团负责人、团代表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代表组成。主席团的组成,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提名。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第一,按照大会议程主持会议;第二,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第三,主持大会的选举工作;第四,组织讨论通过大会的决议。大会主席团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有关大会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起草团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一般应设主席团常务主席。常务主席一般由上届团委提出建议名单,在大会秘书长主持的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上经过充分酝酿讨论,举手表决通过。 起草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
14、单大会执行主席分别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根据大会日程,一般以举行全体代表会议的次数确定分组,主席团每个成员至少应担任一次大会执行主席。当日的执行主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团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行政负责人是大会秘书长,主持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团代表大会的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上届团委或常务委员会提名,在大会预备会议上举手表决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是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和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是大会的正式代表,团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不得担任。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划分代表团,确定团
15、长、副团长 (12)印制选举所需要的各种证件和表格报告单: 出席选举大会代表签到人数报告单; 出席选举大会正式代表清点人数报告单; 发出各类选票数和剩余选票数报告单; 收回各类选票报告单; 计票结果报告单; 选举结果报告单;计票统计表: 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得票统计表; 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以外被选人得票统计表; 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得票汇总表。(13)设计、印制选票在印制大会选票的同时印制备用选票(颜色要与使用选票区别),以备重新选举时用。(14)准备好票箱及选举所需的各种工具 2 2、材料组、宣传组的工作、材料组、宣传组的工作 (1)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团代会其他材料 主要有大会工作报告、开
16、幕词、闭幕词、领带讲话、献词、祝词、工作报告决议、与当前重点工作相适应的决议、大会主持祠、大会典型材料等 。 (2)搞好团代表的宣传教育工作 (3)印刷、保管、发放、收回大会有关材料 3 3、会务组的工作、会务组的工作 (1)设计制作代表大会证件 包括:代表证、列席代表证、签到证、工作人员证。 团代表大会的佩条包括: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大会副秘书长、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大会总计票人、计票人、工作人员、来宾、记者等种类。 (2)起草有关会务的各种文件 团代表大会会务方面的文件有: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及任务分工、大会议程、日程安排、大会主持人讲话稿、大会注意事项、作息时间等。 (3)布置会场、安
17、排座次 (4)编制会议经费预算(决算),安排好代表的食宿、保健医疗、文娱活动及返程车票订购、会议用车等工作。 1 1、开幕前的工作、开幕前的工作 组织大会报到,统计代表报到人数 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召开预备会议(第一阶段) 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 继续召开预备会议(第二阶段)2、正式大会、正式大会团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程序一般应包括:大会开幕式、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通过决议、大会闭幕式。(1)开幕式(2)选举一般分为准备工作、预选、正式选举三个阶段进行(也可以不搞预选)。 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委员、候补委员、上一级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印
18、发各代表团酝酿讨论。预选前召开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根据上届团委建议,提出并通过预选和正式选举的总监票人名单;讨论通过工作报告和有关重大问题的决议(草案);布置大户选举工作等。若不预选,则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经各代表团讨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预选 正式选举第一,监票人要认真清点到会代表或团员人数,实到人数和应入场签到人数、选举前计票人员清点人数相符,保证准确无误。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第二,监票人要对选票认真清点。第三,表写票时应按照填写选票说明认真填写,必须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第四,计票人员一定要严
19、肃认真,在监票人领导和监督下工作,做到准确、迅速、无误。第五,除监、计票人员外,任何人一律不得进入计票室。正式选举程序:投票当众清点选票计票确认选举结果宣布选举结果 (三)大会闭幕式 大会闭幕式的程序是: 宣布到会代表人数; 通过工作报告的决议; 通过本地区范围内的有关重大问题的决议; 致闭幕词; 全体起立,奏团歌; 大会闭幕。 (四)第一次全委会 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团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 (五)会后工作 一、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 二、团费缴纳的办法 一、一、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团员大会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选举支部委员、发展团员、推荐出席上
20、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表彰或处分团员等。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研究确定以及落实团支部各项工作、进行集体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一节: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节:团员发展工作 第三节:“双推”工作 第四节:流动团员管理 第五节:团籍处理 第六节: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一、团员的义务一、团员的义务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识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六条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1、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团员应该自觉履行团员义务,主要应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第二,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第三
22、,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第四,密切联系群众。第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团员的权利二、团员的权利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5、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这
23、六条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团的领导人的决定权。第二,对团内事务的管理权。第三,对团的领导机关和团干部的监督权。第四,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权。 一、团员发展方针要求一、团员发展方针要求 在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工作要继续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 1、建设一支数量众多的青年积极分子队伍,为发展团员打好基础。 2、坚持发展团员标准,保证新团员的质量。 3、突出发展重点。 4、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做好发展团员工作提供保证。 二、入团的条件和标准二、入团的条件和标准 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24、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各级团组织应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意义,掌握正确的“推优”工作办法,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一)“推优”工作的意义和目标做好“推优”工作,是团的性质决定的。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央组织部规定,今后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
25、党,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二)“推优”工作的方法和要求培养教育考察推荐 二、推荐优秀青年作生产和工作骨干 “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又一项基本任务。 “荐才”工作的方法 1加强培养,提供舞台 2优化环境,建立制度 流动团员是指那些自发和有组织地离开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单位务工经商及从事其他正当职业的团员。流动团员管理要执行团中央印发的流动团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团员外出有固定地点和从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
26、到外出所在团组织活动。 流动团员外出所在团组织应做到: (1)及时接收外来团员 (2)吸收外来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其他活动,分配他们做适当工作,关心外来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努力提供学习、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服务。 (3)努力与外来团员原所在团组织沟通情况,督促在本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外来团员转移组织关系。 (4)外来团员返回原籍或去新的单位时,向有关团组织介绍团员的重要情况。 一、超龄离团的团籍处理一、超龄离团的团籍处理 “团员年满二十八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超龄离团手续不要集中办理,应当超龄一个,办理一个。 受留团察看处分还没有恢复团员权利的超龄团员提出离团,团组织
27、可以允许他离团。但对他受处分的情况及留团察看期间的表现,应该在档案材料上加以注明。如果在他离团时,留团查看的期限已满,从他的表现来看,可以恢复团员的权利,则应在恢复团员权利以后,再办理离团手续。 二、团员入党后团籍处理二、团员入党后团籍处理 团章第一条规定:“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三、出国团员的团籍处理三、出国团员的团籍处理 停止团籍 如期回国并经审查无问题者,团支部应及时恢复其组织生活。 四、自行脱团团员的团籍处理四、自行脱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
28、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对于自行脱团的团员,团支部应在核实情况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批准后,应口头通知本人。 要持慎重态度 五、主动要求退团的团员团籍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组织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极个别团员政治热情减退,不愿意继续留在团组织中发挥作用,主动提出退团要求,是允许的。 六、自杀团员的团籍处理 七、判刑团员的团籍处理 八、传教、信教团员的团籍处理 九、参加民主党派团员的团籍处理 一、奖励与处分工作的重要性 团章规定:“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组织应当给予奖励。”
29、“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二、奖励(一)对团员奖励的种类和审批权限对团员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所有奖励,都必须经团员所在团组织讨论通过,由授奖的该级团委批准决定。受通报表扬以上的,还须经团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审查同意。(二)对团干部奖励的种类和审批权限对于团干部的奖励有通报表扬和授予荣誉称号两种。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给下级专职或兼职团干部以通报表扬的奖励。对团干部的奖励,要经团干部所在地区或单位团组织讨论通过和党组织审查
30、同意,由授奖的该级团委批准决定。(三)奖励的时间与形式团的奖励工作一般每年集中评选一次。可采取发文通报、大会通报和登报等形式。办法团员荣誉证书或奖状。(四)追认为团员的条件和手续 三、处分 (一)处分的种类和审批权限 团长推定,团内处分分为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第一节:团干部分类和职责 第二节:团干部的条件和配备 第三节:团干部的待遇 第四节:团干部的管理 第五节:团干部培训 一、团干的分类 (一)团务工作者和非团务工作者 (二)团的机关工作者和团的基层工作者 (三)团的专职干部和团的兼职干部 (四)团的选任干部和团的非选任干部 二、团干部的职责 一、团干部
31、的条件 (一)团干部的基本要求 (1)政治要坚定 (2)学习要刻苦 (3)工作要勤奋 (4)作风要扎实 (5)品德要高尚 (二)团干部的年龄要求 二、团干部的配备 一、团干部的政治待遇 党章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的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企事业单位团委属于基层团委。根据党章规定,凡是党员的团委书记,均可列席同级党委会和常委会。 二、团干部的生活待遇 团的正、副书记享受同级党委职能部门正、副职经济待遇。兼职团委书记给予适当补助。 团干部的管理体制团干部的管理体制 团的干部管理体制,属于党中央规定的第二种类型干部管理办法。即: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团组织协助管理。 上岗培训、专项培训及其他知识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