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学校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2学校事件学校事件n校园安全校园安全3讲讲 课课 提提 纲纲一、学校卫生监督概述一、学校卫生监督概述二、学校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二、学校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三、学校卫生监督困境三、学校卫生监督困境四、卫生部试点工作四、卫生部试点工作4学校卫生工作的概述学校卫生工作的概述n主要任务四个方面:主要任务四个方面:(1)监测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学生健康状况;(2)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3)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4)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加强对传染病、学
2、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n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5学校卫生监管职责分工学校卫生监管职责分工n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教育行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卫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卫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所管辖
3、的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所管辖的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6学校卫生监管职责分工学校卫生监管职责分工n卫生行政部门工作职责主要由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担,主要有:卫生行政部门工作职责主要由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担,主要有:1与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研究拟定学校卫生监管工作的与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研究拟定学校卫生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政策、措施,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2依照国家有关学校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校依照国家有关学校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
4、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等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舍的选址、设计等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实行卫生监与生活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实行卫生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督。对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和政府。4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协调医
5、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协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病人救治、事态控制与调查处理等工督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病人救治、事态控制与调查处理等工作。作。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学校内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学校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学校内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学校内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6开展学生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预防、监测和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开展学生常见病及
6、传染病的预防、监测和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学生预防保健、健康相关行为监测,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及死亡情况进。开展学生预防保健、健康相关行为监测,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及死亡情况等监测,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监测,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的卫生监测等监测,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监测,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的卫生监测等。等。7 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n以上职责中,第以上职责中,第2、第、第3、第、第5、第、第7项内容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承担。项内容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承
7、担。7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 n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学校食品卫生监督n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 n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 n学习环境卫生监督学习环境卫生监督 n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监督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监督 n学校其它方面卫生监督学校其它方面卫生监督 8学校卫生监督依据学校卫生监督依据【法律】n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规】n学校卫生工作条例n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n医疗机构管理条例n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9学校卫生监督依据学
8、校卫生监督依据【规章规章】n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n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n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n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2010)n消毒管理办法n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n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n1. 中共中央中共中央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07)n2. 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 (2007)n3. 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
9、2008)n4. 卫生部 教育部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2008)n5.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 (2010)n6.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n7. 卫生部 诊所基本标准诊所基本标准(2010)n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1)10学校卫生监督依据学校卫生监督依据【标准】国标,强制性n1.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4934-1994n2.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17051-1997n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n4.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 7793-20
10、10n5. 铅笔涂层中可溶性元素最大限量 GB 8771-2007n6. 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GB 8772-2011n7.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 11533-2011n8.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 GB 16134-2011n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n10.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11学校卫生监督依据学校卫生监督依据【标准】国标,推荐性n11.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GB/T 3976-2002n12.采光测量方法 GB/T 5699-2008n13.照明测量方法 GB/T 5700-2008n14.儿童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的初筛 GB/T
11、16133-1995n15.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GB/T 17223-1998n16.中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GB/T 17224-1998n17.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GB/T 17225-1998n18.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GB/T 17226-1998n19.中小学生教科书卫生标准GB/T 17227-1998n20.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GB/T 18205-2000 n21.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规范GB/T 18206-2011n22.盲学校建筑设计卫生标准GB/T 18741-2002n2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12学校卫生监督
12、依据学校卫生监督依据【标准】 行标n24.黑板安全卫生要求 WS 99-1998n25.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WS 103-1999n26.儿童少年矫正眼镜 WS 219-2002n27.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 WS/T 100-1998n28.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标准WS/T 101-1998n29.儿童少年斜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WS/T 200-2001n30.儿童少年弱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WS/T 201-2001n31.儿童少年屈光检测要求WS/T 202-2001n32.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 39-87n33.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 GB28231-2011 13
13、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工作n卫生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号)n省卫生厅省卫生厅2010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苏卫监督(苏卫监督201017号)号) 全面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饮全面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教学卫生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用水、传染病、教学卫生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省卫生厅办公室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苏卫办监督201014
14、号)号)142011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工作n卫生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卫(卫办监督发办监督发201138号)号)n省卫生厅省卫生厅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苏卫监督(苏卫监督2011 14号)号) 附件附件 2011年全省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年全省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在2010年学校卫生基本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完成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含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托幼机构)等所有学校基本情况的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卫生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学校卫生档
15、案,达到一校一档,建档率达100%。n学校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n学校卫生现场检查记录表152012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工作n省卫生厅省卫生厅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监督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苏卫监督(苏卫监督2011 18号)号) 2012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16三年学校卫生重点工作比较2010年2011年2012年范围普通高等学校至少2所或不低于总数的5%,中小学至少50所或不低于总数的20%(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应占检查学校数的50%以上) 普通高等学校至少2所或不低于总数的5%;中小学至少50所或不低于总数的20%,其
16、中寄宿制学校与农村学校的检查数应当占辖区内此类学校总数的50%以上 普通高等学校不低于总数的5%;中小学至少50所或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检查数应占辖区内此类学校总数的50%以上。 传染病防控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7三年学校卫生重点工作比较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
17、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可联合有关机构共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测与监督检查。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饮用水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以学校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情况、供水
18、设施卫生状况、自备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状况为重点,着力加大对辖区内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并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供水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 182012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工作要求:工作要求:n(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该(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该计划要求,结合计划要求,结合2011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
19、辖区学校卫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n(二)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深入学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二)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深入学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作用,摸清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作用,摸清辖区学校底数,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辖区学校底数,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n(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
20、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科号),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科室设置和人员培训,积极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室设置和人员培训,积极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中发现好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依法查处
21、,对在执法中发现好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n各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于各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12年年11月月3日前将本级的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汇总数据表和工作总结表和工作总结上报市级卫生监督机构;上报市级卫生监督机构; 192012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工作3张报表:n1.2012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n2.2012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汇总表n3.2012年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2012年年11月月3日前上报日前上报 2021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 (一)机构和人员n1、是否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或部
22、门。n2、是否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n3、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n4、普通高校是否设校医院或卫生科;校医院是否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保健工作;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 22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二)卫生管理(二)卫生管理n1、是否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n2、是否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n3、是否有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n4、是
23、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是否正确,是否有记录。n5、是否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是否有记录。n6、是否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是否有记录。n7、是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是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有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措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 n8、是否对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是否有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是否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n9、是否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n10、是否对发生传染病的学生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进
24、行及时消毒,是否有消毒记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第第10条条 第第31条条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 23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传染病防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n第三条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
25、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
26、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n第十条第十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n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4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n学校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
27、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n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天内有例或者连续天内有多个学生(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5学校医疗机构(
28、保健室)卫生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一)卫生(保健)室设置(一)卫生(保健)室设置诊所基本标准诊所基本标准1卫生室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2保健室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
29、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26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卫生室。(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的功能分区。(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
30、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2保健室。保健室。(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的功能分区。(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
31、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2728学校学习环境卫生学校学习环境卫生(一)教室(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平方米,中学不低于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平方米。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米以上距离。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
32、有不小于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米。 (二)课桌椅(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三)黑板(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米,中学为
33、11.1米米;讲台桌面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米。29学校学习环境卫生学校学习环境卫生(四)教室采光(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左侧。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五)教室照明(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课桌面和黑板
34、照度应分别不低于300LX和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2教室照明应配备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挂高度不应低于不应低于1.7m。(原先: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原先: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米 ) 3. 黑板照明应设黑板照明应设2盏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瓦荧光灯
35、,并配有灯罩。(六)教室微小气候(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用,并保持通风换气。3031饮用水的几个基本概念n(1)集中式供水: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n(2)二次供水: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
36、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n(3)分质供水:分质供水:主要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城市集中式供水或其他原水作进一步的深度(特殊)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给人们直接饮用的水。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n(4)分散式供水:分散式供水:分散居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n(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n
37、(6)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3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饮用水卫生n1.学校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制订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学校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制订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n2.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水以及相关设施: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水以及相关设施:饮用水有专人管理;饮用水有专人管理;有饮用水相关卫生许可证有饮用水相关卫生许可证 ;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对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并记录;对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并记录;按要求落
38、实清洗消毒措施,使用的消毒剂按要求落实清洗消毒措施,使用的消毒剂 符合卫生要求符合卫生要求33学校卫生案件处罚n学习环境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案由参考表学习环境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案由参考表 n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案由参考表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案由参考表 n学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案由参考表学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案由参考表n其他学校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案由参考表其他学校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案由参考表 34学校卫生档案学校卫生档案 n学校学校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n相关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饮水、传染病防控、应急相关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饮水、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预案)n相应台帐资料(制度
39、落实情况,并有记录:监督部门相应台帐资料(制度落实情况,并有记录:监督部门检查)检查)35学校卫生事故责任追究学校卫生事故责任追究n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暴发、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暴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等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负有监管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负有监管责任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责任人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36学校卫生监督困境学校
40、卫生监督困境n法律法规陈旧法律法规陈旧职责不清、处罚力度不够;职责不清、处罚力度不够;n涉及专业广,综合性强;涉及专业广,综合性强;n监督部门内部职能限制;监督部门内部职能限制;n卫生、教育协作性不强;卫生、教育协作性不强;n监管工作侧重在食品;监管工作侧重在食品;n监管人员相关培训少;监管人员相关培训少; 37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试点工作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试点工作n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卫办监督发办监督发201223号号 n试点工作选择北京、辽宁、上海、浙江、湖南、广西、甘肃7省(
41、区、市),每省选择省会城市和2个地级城市、2个县(可在试点地市外)开展试点工作,每个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分别选取10所中小学校(包括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各3所和职业中学1所),每个县(市)各选取5所中小学校,兼顾学校类别、乡镇分布和寄宿制学校。 38试点工作内容n1.基本情况调查。基本情况调查。试点省开展试点前期调查,摸清本省(区、市)学校卫生基本信息,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试点学校。试点学校一经确定,试点期间原则上不调整。n2.监督工作。监督工作。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试点工作要求,开展中小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工作(具体监督指标参见附表1)。监督频次每年2次
42、,于春秋季开学时实施,春季侧重于呼吸道传染病和教学环境卫生,秋季侧重于肠道传染病和饮用水、生活设施的卫生监督工作。n3.监测工作。监测工作。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微小气候、噪声、生活饮用水、学生宿舍等(具体检测指标参见附表2)。常规监测频次每年2次,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酌情调整。n4.信息报送。信息报送。试点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实行网络直报n5.评价干预。评价干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上报数据分析试点学校卫生现状、突出问题及影响因素,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学校卫生工作重点及干预措施的建议,完成上半年监测报告和年度学校卫生监督监测综合评价分析报告。39中小学校卫生
43、监督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试点工作n试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价表试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价表n试点学校卫生监测评价表试点学校卫生监测评价表 评价表402012年学校卫生主要工作年学校卫生主要工作n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络,推进学校卫生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络,推进学校卫生工作;n完成学校卫生重点监督工作;完成学校卫生重点监督工作;n试点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加大抽样检测力度试点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加大抽样检测力度(食品、教学食品、教学环境等环境等) ;n完成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深入推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工完成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深入推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工作;作;n试行市属学校食堂远程监控网络系统;试行市属学校食堂
44、远程监控网络系统;n加大对学校负责人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培训;加大对学校负责人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培训;n完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一户一档完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一户一档41学校卫生监督的目的学校卫生监督的目的 n1促使学校履行职责,规范卫生管理行为,消除卫生安促使学校履行职责,规范卫生管理行为,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全隐患。n2通过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通过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学校创建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学校创建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n3通过对学校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通过对学校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健康成长。n4促进学校对教学条件及设施设备的改善,提高学校卫促进学校对教学条件及设施设备的改善,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