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10kV-1.5 m; 35kV-3.5 m; 110kV-4.0 m; 220kV-5.0 m; 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相关规范 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 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 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 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其中对小于或等于 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
2、)之间的最小水 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 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 管线名称 高压铁塔基础边 照明及35KV 道路侧石边缘 0.5 给水管 3.0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5 0.5 燃气管 1.0 1.5 1.0 热力管 2.0 3.0 1.0 电力电缆 0.6 电信电缆 0.6 0.5 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
3、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要 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 表2 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m) 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 500KV 6075 110、66KV 1525 330KV 354535KV 1220 220KV 3040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表3 线路经过地区 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220 330 居民区 60 65 75
4、85 14 非居民区 50 50 60 65 75 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 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 见表4。 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 表4 线路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导线至路面最小垂直距离(m) 70 80 90 14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平行,开阔地区) 最高杆(塔)高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路径受限制地区) 50 50 60 80 四、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7年9月国务院颁布,是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 顺利进行,维护公
5、共安全而制定的。条例中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为 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 线延伸距离如下:千伏米;千伏米; 千伏米;千伏米。同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 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在架空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 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 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颁 布。细则中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 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 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 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