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工伤死亡事故危害机械工伤死亡事故危害总结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总结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人为失误是人为失误是伤亡事故的元凶伤亡事故的元凶。事故中是由于人的。事故中是由于人的“三三违违”而引发,即而引发,即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伤亡事故。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于由于人的安全素质差人的安全素质差(即安全(即安全意识意识差、安全差、安全观念观念差、安全差、安全技能技能差、安全差、安全行行为规范为规范差)而造成的事故灾祸占伤亡事差)而造成的事故灾祸占伤亡事故的故的80%80%以上以上。人为失误造成机械危害的原因人为失误造成机械危害的原因以下图片可引起不安情绪
2、以下图片可引起不安情绪v 某厂男患者莫:某厂男患者莫:48岁,在工作中不慎被电刨割伤左拇、岁,在工作中不慎被电刨割伤左拇、食、中、环指,左拇、食、中、环指剧痛,伤口流血较多。自行包扎食、中、环指,左拇、食、中、环指剧痛,伤口流血较多。自行包扎止血,急诊送院止血,急诊送院 “1、左环指近节完全离断、左环指近节完全离断2、左示、中指近节不完、左示、中指近节不完全离断全离断3、左拇指软组织挫裂伤、左拇指软组织挫裂伤” v某某 厂厂 男患者男患者 饶:饶:34岁,于两点左右在工厂工作时,右腕部被搅料机重锤压砸致岁,于两点左右在工厂工作时,右腕部被搅料机重锤压砸致伤伤,当时右腕部于桡腕关节处完全离断。伤
3、后被工友握紧右腕部止血,离断手用塑料带当时右腕部于桡腕关节处完全离断。伤后被工友握紧右腕部止血,离断手用塑料带包装,立即携带患手即来我院,手外科急诊行断腕再植术。包装,立即携带患手即来我院,手外科急诊行断腕再植术。 特种设备定义: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对人身和财产特种设备定义: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列举法明确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列举法明确八八类类设备,并且提出设备,并且提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的其他特种设备” 并不是所有的特种设备都纳入安全监察。纳入监察并不是所有的特种设备都纳入安全
4、监察。纳入监察范围的特种设备,考虑三个因素范围的特种设备,考虑三个因素:成群体伤害;成群体伤害; 造成他人伤害造成他人伤害; 产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生较大社会影响。锅炉安全:锅炉安全: 要看要看锅炉安全附件:锅炉安全附件: 安全阀安全阀 水位计水位计 压力表压力表 水位警报器水位警报器压力容器压力容器气气瓶瓶 气瓶安全附件主要有气瓶安全附件主要有(1 1) 安全泄压装置;安全泄压装置; (2 2) 瓶帽;瓶帽;(3 3) 防震圈。防震圈。 压力管道压力管道电梯电梯电梯安全电梯安全电梯常见不安全状态:电梯常见不安全状态: 失控失控 平层越位终端失控平层越位终端失控超速危险运行非正常停车超速危险运行非
5、正常停车关门受阻关门受阻起重机械起重机械起重安全起重安全 起重机械零部件安全起重机械零部件安全 (1 1) 钢丝绳钢丝绳 (2 2) 滑轮滑轮 (3 3) 吊钩吊钩 (a a)波浪形)波浪形(b b)笼状畸变)笼状畸变(c c)绳股挤出)绳股挤出(d d)钢丝挤出)钢丝挤出(e e)绳径局部增大)绳径局部增大(f f)绳径局部减小)绳径局部减小(g g)扭结)扭结(h h)弯折)弯折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滑轮的报废滑轮的报废1 1 裂纹;裂纹;2 2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 mm3 mm;3 3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20;4 4 因磨损使轮
6、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钢丝绳直径的钢丝绳直径的 5050;5 5 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吊钩吊钩按形状分为单钩和双钩。按形状分为单钩和双钩。按制造方法分为模锻钩和叠片钩。按制造方法分为模锻钩和叠片钩。 水平断面AA(受力最大)垂直断面BB(吊索强烈磨损的部位)钩柄螺纹根部CC断面(会在缺陷处断裂)吊钩吊钩的报废的报废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1 1、裂纹;、裂纹;2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10;3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15;4 4、钩身扭转变形超过、
7、钩身扭转变形超过 1010度;度;5 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客运索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场(厂)内机动车厂内机动车运输安全厂内机动车运输安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的生产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修理)、经营经营、使用使用、检验检验、检测检测和特种设备和
8、特种设备安全的监安全的监督管理督管理,适用本法。,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特种设备。 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经过:2008年年2月月2日,吴江市七日,吴江市七都太湖明珠休闲浴室一台蒸汽锅炉运行过程中,都太湖明珠休闲浴室一台蒸汽
9、锅炉运行过程中,锅炉房内锅炉发生爆炸,由于司炉工不在锅炉房锅炉房内锅炉发生爆炸,由于司炉工不在锅炉房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造成锅炉破裂,锅炉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造成锅炉破裂,锅炉房倒塌,浴室建筑大部分损坏,周围其他建筑玻房倒塌,浴室建筑大部分损坏,周围其他建筑玻璃全部损坏,璃全部损坏,后经调查该浴室司炉工无操作证,后经调查该浴室司炉工无操作证,事故发生前一天刚到事故单位上班。事故发生前一天刚到事故单位上班。【75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梯事故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梯事故】 2011年年7月月5日早,北京地铁四号线动日早,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物园站A口上行电扶梯发生设备故障,正在搭乘口上行电扶梯发生设
10、备故障,正在搭乘电梯的部分乘客由于上行电梯突然电梯的部分乘客由于上行电梯突然 倒转,很多人防倒转,很多人防 不胜防,人群纷不胜防,人群纷 纷跌落,导致踩纷跌落,导致踩 踏事件发生。造踏事件发生。造 成成1人死亡,人死亡, 2人人 重伤,重伤,26人轻伤。人轻伤。【武汉工地电梯坠落事故武汉工地电梯坠落事故】 2012年年9月月13日下午,日下午, 武汉东湖风景区武汉东湖风景区“东湖景园东湖景园” 在建楼工地的一台施工升降在建楼工地的一台施工升降 机,在升至机,在升至100米处(米处(30层)层) 时发生坠落,时发生坠落,19名工人随梯名工人随梯 坠下,当场死亡。据了解,坠下,当场死亡。据了解,
11、该升降梯属超期超载使用,该升降梯属超期超载使用, 登记牌标注核定人数登记牌标注核定人数12人,人, 实际超载实际超载7人。人。 【写字楼电梯厢从写字楼电梯厢从19楼坠落楼坠落】 2011年年9月月9日东莞市鸿福日东莞市鸿福商务写字楼商务写字楼A1电梯突发事故,电梯电梯突发事故,电梯厢从厢从19楼直接坠落,在楼直接坠落,在8楼停顿楼停顿1秒后继续下坠,掉到了负一层。当秒后继续下坠,掉到了负一层。当时东莞一建材公司的员工刚刚培训时东莞一建材公司的员工刚刚培训完,完,20人挤进限乘人挤进限乘13人的电梯厢,人的电梯厢,电梯厢竟然没有发出报警,电梯门电梯厢竟然没有发出报警,电梯门还没关紧,就听到两声钢
12、绳断裂的还没关紧,就听到两声钢绳断裂的声音,之后电梯厢开始急坠。造成声音,之后电梯厢开始急坠。造成20人受伤,多为腿部骨折。人受伤,多为腿部骨折。 20122012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数量分布图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数量分布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次会议于2013年年6月月29日通过,日通过,2013年年6月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
13、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分总则,生产、经营、使分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责任,附则,共7章章101条,条,自自2014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将原来的将原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14、次会议于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年6月月29日通过,现予公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布,自2014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3年年6月月29日日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背景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背景v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数量大幅增加,年均增长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数量大幅增加,年均增长15%左右,而电梯年均增长幅度超过左右,而电梯年均增长幅度超过20%,全国,全国电梯数量由年的万台猛增到年电梯数量由年的万台猛增到年底的万台。电梯生产、安装和保有量位居世界底的万台。电梯生产、安装和保有量位居世界第一。由于立法缺失,监管不力,我国特种设备事故第一。由于
15、立法缺失,监管不力,我国特种设备事故率仍然较高,率仍然较高,2012年,万台电梯死亡人数为年,万台电梯死亡人数为0.11。总体上是发达国家的总体上是发达国家的4至至6倍,一些设备事故多发的倍,一些设备事故多发的势头仍未得到根本扭转,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头仍未得到根本扭转,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势依然严峻。解读特种设备安全法目录解读特种设备安全法目录1.1.立法过程立法过程2.2.立法宗旨立法宗旨3.3.基本结构基本结构4.4.适用范围适用范围5.5.工作原则工作原则6.6.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7.7.坚持基本制度,预留改革空间坚持基本制度,预留改革空
16、间8.8.关于生产、经营、关于生产、经营、使用使用的的义务义务9.9.检验、检测检验、检测10.10.关于监督管理关于监督管理11.11.关于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关于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2.12.关于法律责任关于法律责任13.13.关于附则关于附则一、立法的过程一、立法的过程总体包括总体包括酝酿、准备、起草、立项审议酝酿、准备、起草、立项审议、通过并颁布通过并颁布5 5个阶段个阶段。 酝酿阶段酝酿阶段( (自自2001200120062006年年) ):代表议案,列入议事日程。:代表议案,列入议事日程。 准备阶段准备阶段( (自自2006200620082008年年) ):成立起草组、境
17、内外调研、法规研究。:成立起草组、境内外调研、法规研究。 起草阶段起草阶段( (自自2008200820122012年年) ):起草、征求意见、财经委会议通过。:起草、征求意见、财经委会议通过。 立项审议阶段立项审议阶段( (自自2012201220132013年年) ):20122012年一次审议、年一次审议、20132013年二次和三年二次和三次审议,其中召开多次讨论会、座谈会、交流会、协调会、汇报会。次审议,其中召开多次讨论会、座谈会、交流会、协调会、汇报会。 20132013年通过年通过并颁布:并颁布:20132013年年6 6月月2929日,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十二届全国人
18、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通过,以主席令第,以主席令第4 4号公布,于号公布,于20142014年年1 1月月1 1日开始施行。日开始施行。本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本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向又迈进了一大步,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二、立法的宗旨(第一条)二、立法的宗旨(第一条) 1. 1.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u 体现了特种设备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体现了特种设备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 2. 2. 事故预防重大事故及特备重大事故发生事故预防重大事故及特备重大事故发生u 表述
19、了安全工作中的一项基本方针。表述了安全工作中的一项基本方针。 3. 3. 保障安全、促进发展保障安全、促进发展u 表述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目的。表述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目的。三、基本结构三、基本结构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特安法特安法)总)总的有七章,共计的有七章,共计101101条。条。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有(有1212条),条),主要表述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监管体制。主要表述立法宗旨、调整范围、监管体制。 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有(有5 5条),主要对生产、经营、使用
20、单位,对其条),主要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共有的义务及人员要求等。共有的义务及人员要求等。 第二节第二节 生产生产(有(有9 9条),条), 规定生产单位的义务。规定生产单位的义务。 第三节第三节 经营经营(有(有5 5条条),规定经营单位),规定经营单位( (包括进出口包括进出口) )义务。义务。 第四节第四节 使用使用(有(有1818条),规定使用单位条),规定使用单位 ( (包括充装包括充装) )义务。义务。 第三章第三章 检验、检验、检测检测(有(有7 7条)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义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义务及职责。及职责。三、基本结构三、基本结构0202 第四章
21、第四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有(有1212条)条),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和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和执法工作的职责。执法工作的职责。 第五章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有(有5 5条)条),规定应急预案规定应急预案的制定、启动,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等。的制定、启动,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等。 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有(有2525条)条),规定本法涉及各方的法律责任,规定本法涉及各方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有(有3 3条),条),对其收费以及特殊范围使用的特种对其收费以及特殊
22、范围使用的特种设备的适用情况、施行日期的规定。设备的适用情况、施行日期的规定。四、适用范围四、适用范围特安法特安法第二条第二条在监管的环节增加了经营规定外,其余兼顾相关要求并与在监管的环节增加了经营规定外,其余兼顾相关要求并与特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保持基本一致。)保持基本一致。1.1. 明确现有的八大类,并且提出明确现有的八大类,并且提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二条第二段第二条第二段) ),保留下一步调整的余地。,保留下一步调整的余地。2.2. 有条件的扩大适用范围的调
23、整有条件的扩大适用范围的调整 ( (第一百条第一百条) )。3.3. 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附注(八大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附注(八大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五、工作原则五、工作原则特安法特安法第三条第三条 坚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根据本身工作的特点兼顾一坚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根据本身工作的特点兼顾一些相关工作。些相关工作。1. 坚持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
24、2. 节能环保。节能环保。3.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特安法特安法第四条第四条1. 分类监管是一项具体的监管制度或者方式分类监管是一项具体的监管制度或者方式。2. 全过程监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全过程监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 包括监包括监管环节和监管部门两个方面管环节和监管部门两个方面 。六、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六、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 特安法特安法第八条第八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在本法中,确定了其法律地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在本法中,确定了其法律地位。1. 技术规范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依据技术规范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依据 ,具有强制约束力。,具有强制约束力。2
25、. 技术规范在国内法律中逐步被采用。技术规范在国内法律中逐步被采用。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4. 特种设备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相辅相成。特种设备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相辅相成。5. 形成完善的制形成完善的制定、修定机制定、修定机制,提高质量,与世界相互交流。提高质量,与世界相互交流。七、坚持基本制度,给改革预留空间七、坚持基本制度,给改革预留空间本法在坚持基本制度本法在坚持基本制度与原则的同时,提出了一些适应改革所预留与原则的同时,提出了一些适应改革所预留的空间措施。的空间措施。1. 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
26、规定“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实施方式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实施方式”。 生产许可、检验和检测机构核准生产许可、检验和检测机构核准(第十八条、第五十条第十八条、第五十条), 实施实施“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级别的级别”没有规定没有规定 。 安全管理人员、检验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检验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实施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实施 。2. 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奠定其法律基础的作用,奠定其法律基础, 本法本法(第九条)(第九条)规定了行业协会的作用规定了行业协会的作用
27、、要求和目的要求和目的 。 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0101本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使用单位的义务本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使用单位的义务 ,对经营单位增加了要求。对经营单位增加了要求。除明确除明确条例条例规定的相应义务外,增加了缺陷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规定的相应义务外,增加了缺陷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报废处理要求等。报废处理要求等。 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 1. 总的要求(第二章第一节总的要求(第二章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规定企业的总体责任,包括人员配备和教
28、育、规定企业的总体责任,包括人员配备和教育、 培训义务培训义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人员资格和义务人员资格和义务的要求的要求(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自行检测、维护保养和申报检验并接受检验的义务自行检测、维护保养和申报检验并接受检验的义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评审要求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评审要求(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鼓励鼓励特种设备投保安全责任险特种设备投保安全责任险(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0202 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 2. 全面的规定了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的规定了生产单位的主
29、体责任 许可要求内,没有具体规定各类设备生产各环节的许可项目,按照分类要许可要求内,没有具体规定各类设备生产各环节的许可项目,按照分类要求实施求实施(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 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是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的主体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是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的主体(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明确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由经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明确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由经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规范了出厂资料和文件的表述,规定铭牌、警示标志及其说明要求规范了出厂资料和文件的表述,规定铭牌、警示标志及其说明要求(第二第二十一条十一条)。 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特殊要求,以及制造单
30、位对安装、改造、修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特殊要求,以及制造单位对安装、改造、修理的安全性能负责理的安全性能负责(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0303 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 规定向市级规定向市级“施工告知施工告知”,对应,对应条例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段第十七条第三段)。 关于生产过程的监督检验,机电类设备的制造监督检验没有给予明关于生产过程的监督检验,机电类设备的制造监督检验没有给予明确规定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 建立缺陷召回制度,要求主动召回,否则责令召回建立缺陷召回制度,要求主动召回,否则责令召回(第二十六
31、条第二十六条)。 3. 增加经营环节的要求增加经营环节的要求(第二章第三节第二章第三节) 规定销售设备随机资料齐全,建立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禁止销售规定销售设备随机资料齐全,建立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禁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不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0404 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 明确了出租与承租方的责任明确了出租与承租方的责任,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原则上是由出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原则上是由出租方负责租方负责(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对进口特种设备提出要求对进口特种设备提出要
32、求(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符合我国规范、检验合格、进口许可应符合我国规范、检验合格、进口许可 ; 文件资料符合要求、采用中文;文件资料符合要求、采用中文; 遵守商品检验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商品检验法律、法规要求; 进口告知。进口告知。 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0505 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4. 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使用登记(第三十三条)包括使用登记(第三十三条)、建立制度(第三十四条)建立制度(第三十四条)、建建立档案(第三十五条)立档案(第三十五条) 、设立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33、(第三十六条)设立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第三十六条) 、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定期检验(第四十、定期检验(第四十条)条) 、问题处理(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问题处理(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水、水(介介)质处理)质处理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等安全使用责任。等安全使用责任。 提出使用的安全距离和建筑物、附属设施的要求提出使用的安全距离和建筑物、附属设施的要求(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规定电梯、客运索道、规定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服务的特种设备的为公众服务的特种设备的特殊要求特殊要求(第四十三条第四
34、十三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0606 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 明确电梯维护保养的承担单位,并规定负责维护保养的单位要承明确电梯维护保养的承担单位,并规定负责维护保养的单位要承担应急救援工作担应急救援工作(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 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电梯运行情况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电梯运行情况,应履行跟踪和了解,应履行跟踪和了解等义务等义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特特种设备共有情况的责任主体种设备共有情况的责任主体(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产权共有人;产权共有人; 委托履行管理责任的单位;委托履行管理责任的单位; 实际
35、管理人。实际管理人。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八、关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义务0707 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 使用单位的报废义务,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处理使用单位的报废义务,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处理(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报废条件,有隐患、无改造、报废条件,有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安全技术规范修理价值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有规定的有规定的; 报废义务和措施,报废义务和措施,使用单位消除使用单位消除设备功能设备功能、注销;注销;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处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处理检验或者评估。检验或者评估。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单位义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单位义务(第四十九
36、第四十九)。 取得许可;取得许可; 充装前后检查,禁止充装不符合要求的移动式容器和气瓶;充装前后检查,禁止充装不符合要求的移动式容器和气瓶; 气瓶充装单位义务,提供符合要求气瓶、使气瓶充装单位义务,提供符合要求气瓶、使 用指导、办理使用登记、申用指导、办理使用登记、申报定期检验。报定期检验。九、检验九、检验 检测检测0101本法进一步明确了本法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检验、检测工作的性质和作用检测工作的性质和作用。一方面明确了检验队。一方面明确了检验队伍的主导力量,体现了政府保障安全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强化了企业责任,伍的主导力量,体现了政府保障安全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强化了企业责任,并利用检测这支社
37、会力量、以市场运作方式,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注入了第并利用检测这支社会力量、以市场运作方式,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注入了第三方作用三方作用 。(一)检验、检测工作的基本作用和做法(一)检验、检测工作的基本作用和做法 1. 在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在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 2. 我国目前检验、检测工作的基本做法。我国目前检验、检测工作的基本做法。 3. 借鉴国际的基本做法。借鉴国际的基本做法。(二)(二) 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历史和现状: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历史和现状:监察与检验双轨制监察与检验双轨制。(三)(三) 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监察、检验队伍监察、检验队伍力量力量与特种设备迅
38、速增长的矛盾。与特种设备迅速增长的矛盾。九、检验九、检验 检测检测0202 (四)(四) 优化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优化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 1. 检验、检测机构,其活动不同,处罚也有区别。检验、检测机构,其活动不同,处罚也有区别。 检验活动的强制性和法定性检验活动的强制性和法定性 申报、提出、接受申报、提出、接受(第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十五条、第四十条); 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检测活动的自愿性和委托关系检测活动的自愿性和委托关系(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行为规范和处罚、收费要求不同。行为规范和处罚、收费
39、要求不同。 不得故意刁难相关单位不得故意刁难相关单位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否则受到惩罚否则受到惩罚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 收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收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九条)。九、检验九、检验 检测检测0303 (四)(四) 优化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优化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 2. 优化法定检验监督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检测力量的作用优化法定检验监督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检测力量的作用 。 允许委托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工作允许委托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工作(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合理的设定自检和法定检验项目、周期。合理的设定自检和法定检验项目、周期。
40、 创造条件进一步发展检测力量的作用。创造条件进一步发展检测力量的作用。 3. 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行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行为本法对包括取得核准本法对包括取得核准(第五十条第五十条),遵守规定和要求、诚信服务,遵守规定和要求、诚信服务(第第五十二条五十二条),检验、检测结论负责和隐患报告,检验、检测结论负责和隐患报告(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保密义务,保密义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等做了规定,还规定了禁止性要求,并且规定了监督管理等做了规定,还规定了禁止性要求,并且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要求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要求(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41、)。九、检验九、检验 检测检测0404 (四)四) 优化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优化法定检验、发挥社会力量 3. 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行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行为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关于故意刁难的投诉关于故意刁难的投诉(只适用于检验机构只适用于检验机构)。十、关于监督管理十、关于监督管理 0101本法保持本法保持条例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使用等的监管职责,对生产、使用等的监管职责,包括监督检查包括监督检查(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许可工作、许可工作(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六十四条)、违法行为处
42、理和报告、违法行为处理和报告(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执法、执法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公布安全状况等,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公布安全状况等,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一)(一) 新的要求新的要求 1. 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2. 建立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督促报废建立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督促报废(第六十条第六十条)。(二)(二) 许可工作职责和监督检查职权许可工作职责和监督检查职权 1. 许可工作职责:本法规定的许可工作包括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使许可工作职责:本法规定的
43、许可工作包括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使用登记。用登记。十、关于监督管理十、关于监督管理 0202(二)(二) 许可工作职责和监督检查职权许可工作职责和监督检查职权2. 监督检查的职权监督检查的职权(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 进入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进入现场检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有条件的查阅和复制资料。有条件的查阅和复制资料。 有条件实施查封和扣押。有条件实施查封和扣押。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三) 关于安全状况公布关于安全状况公布(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将将条例条例中的中的“安全以及能效状况安全以及能效状况”改为总体状况、内容还改为总体状况、内容还是可以按
44、照是可以按照条例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条。十一十一.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 0101将将条例条例中中“事故预防事故预防”更名为更确切的更名为更确切的“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有关有关事故报告和调查基本上保持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基本上保持了条例条例中相关规定中相关规定 。(一)(一) 关于事故应急救援关于事故应急救援 1. 预案的制定预案的制定(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包括国家、地方和使用单位。,包括国家、地方和使用单位。 国家监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国家监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家突发事件应急
45、预案体系。 地方各地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组织制定本救援体系。地方各地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组织制定本救援体系。 使用单位制定本单位的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使用单位制定本单位的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2. 预案实施和报告预案实施和报告(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按照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证据、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按照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证据、及时报告。十一十一.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 0202 2. 预案实施和报告预案实施和报告(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核实情况,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核实情况,按规定报告。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隐
46、蔽、毁灭证据以及故意破坏现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隐蔽、毁灭证据以及故意破坏现场。 3. 预案启动和应急救援当地政府负责预案启动和应急救援当地政府负责(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二)(二) 事故调查组织事故调查组织各级事故的调查职权与各级事故的调查职权与条例条例一致一致,增加提出调查组的工作准则,增加提出调查组的工作准则要求(即依法、独立、公正)。要求(即依法、独立、公正)。(三)(三)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调查报告的上报程序和对处理要求基本和调查报告的上报程序和对处理要求基本和条例条例一致一致,但增加了,但增加了事故责任单位整改和赔偿责任。事故责任单位整改和赔偿责任。十二十二. .关于法律责任关
47、于法律责任 0101(一)总的原则(一)总的原则 按照承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责任形式进行表述,按照承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责任形式进行表述, 有二十五条有二十五条【占占特安法特安法条款的四分之一条款的四分之一 】。1. 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义务和检验、检测和监管部门的职责等都基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义务和检验、检测和监管部门的职责等都基本上对应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上对应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2. 增加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规定了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增加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规定了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七条)。3. 处罚上限有所增加,并且幅度也相应增加,有的达到处罚上限有所增
48、加,并且幅度也相应增加,有的达到10倍。倍。4. 加入治安处罚的规定加入治安处罚的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九十八条)。(二)(二) 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法律责任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法律责任 1. 一般要求的法律责任一般要求的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人员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人员(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十二十二. .关于法律责任关于法律责任 0202(二)(二) 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法律责任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法律责任 1. 一般要求的法律责任一般要求的法律责任 据不接受监督检查,擅自启用查封据不接受监督检查,擅自启用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扣押的特种设备(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五条)。 吊销许可证,吊销许
49、可证,三年三年内不予以受理许可申请内不予以受理许可申请(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六条)。 2. 有关生产单位法律责任有关生产单位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的活动未经许可的活动(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未经鉴定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的设计文件 (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 未进行型式试验未进行型式试验(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未按规定附资料未按规定附资料(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未未经监督检验经监督检验(过程中过程中第七十九条,交付项第七十九条,交付项第八十二条第四段第八十二条第四段)。十二十二. .关于法律责任关于法律责任 0303(二)(二) 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法律责任生产、经营、
50、使用单位法律责任 2. 有关生产单位法律责任有关生产单位法律责任 不再具备生产条件、对缺陷设备未召回、交付淘汰设备、违规使用许不再具备生产条件、对缺陷设备未召回、交付淘汰设备、违规使用许可证可证(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 未施工告知未施工告知(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电梯制造单位特殊法律责任,校验、调试,跟踪调查、了解,问题告电梯制造单位特殊法律责任,校验、调试,跟踪调查、了解,问题告知和报告知和报告(第八十条第八十条)。 3. 有关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有关经营单位法律责任销售、出租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进口销售、出租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进口未告知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