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听课评课制度一、听课要求1、园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园长助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学大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节。参加工作不足一年的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次;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师徒结对互相听课不少于10节。外出听课的数量不记入听课量。2、听课要有计划性、目的性、针对性,听课前要有充分准备,了解所听班级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3、听课时须认真、专注,严禁互相交谈,随意走动,留心观察,做到听、看、记、思有机结合。4、对所听的课要认真进行现场记录,听课之后要及时进行评课、互动、交流。若公开活动,课后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集体评课。5、评课做到自评
2、和他评相结合,客观公正做到“六评”,即评教学思想、教材处理、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6、评课要以互评相长为目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提出改进教学的合理建议,以达到促进学习,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目的。7、外出听课后,要及时整理听课笔记,总结经验体会,向园长室或业务部门汇报,以点带面辐射外出学习成果。二、开放活动形式:1、随堂课。2、组内交流研讨活动3、园内交流研讨活动4、对外展示研讨活动5、一课三研活动6、精品课研讨活动三、观摩活动形式观摩形式分为集体听课、学科组活动、个人听课、师徒带教等。四、检查落实:教研组长对本组教师听课情况进行考勤,及时主持集体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业务部门、教研组学期末收齐教师听课记录,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到学期考核指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