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业主关于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及要求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2、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3、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4、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
2、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5、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6、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7、电气设备和线路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要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8、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9、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10、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