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等四个技术规范标志使用申请书(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本企业(人)生产的 产品来源于 农产品地理标志划定的地域范围内,产品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产品专用名称,并承诺在标志使用过程中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各项规定,请审定。附件: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4、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志使用协议甲方:农产品地理
2、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为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正确、规范使用,维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甲方)和标志使用人(乙方)合法权益,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乙方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如下事项达成协议:一、标志使用范围(一)乙方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二)乙方可以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二、标志使用方式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方式有印刷、加贴两种方式。印刷方式由乙方按照
3、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自行印制。加帖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征订全国可追溯防伪加帖型标识申请,由甲方负责统一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征订。(一)乙方选择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标识时,乙方应根据实际生产量,按照年度进行集中征订,并填写防伪加贴型标识征订单(见附表),注明数量,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如数将标识制作成本费支付到甲方,由甲方统一征订防伪标识。(二)乙方选择印刷农产品地理标志时,应当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进行印刷,印刷费用自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由甲方负责统一提供。乙方印刷数量不得超过甲方核定的数量,并建立印刷、使用台帐,供甲方和县
4、级以上农业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检查。三、双方权责1、甲方权责(1)有权定期对乙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以及产品生产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动态管理;(2)负责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和管理指南;(3)向乙方提供标志使用及产品生产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2、乙方权责(1)如实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进行归档; (2)自觉接受甲方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以及产品生产情况的跟踪检查;(3)严格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经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4)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产品专用名称。四、违约处置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进行追究,视情节轻重
5、向乙方提出暂停使用、终止协议等相关处置意见。1、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将标志使用在非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内的;2、买卖、转让加贴标志的;3、使用与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相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造成消费误导的;4、有证据证明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品质下降或者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5、未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记录,拒绝接受甲方以及各级农业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监督检查的。五 协议期限1、本协议期限为3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协议期满,甲方双方需重新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并做出说明。
6、六 其它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市、区)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备案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3、若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附表:农产品地理标志可追溯防伪加贴型标识使用征订单用标单位(乙方)情况企业(个人)名称联 系 人产品名称联系电话(手机)联系地址传 真邮 编EMAIL标志形式规格直径(mm)单价(元/枚,含电码费)数量(万枚)粘贴附着物包装规格(说明)金额(元)产品包装圆形纸质防伪标志1号xx0.xx52号200.xx33号300.xx94号600.xx0方形纸质防伪标志1号xx*xx0.xx52号xx*220.xx33号24*330.xx94号45*600.xx0合计金额(元)运输方式邮寄 中铁快运 自提 运输说明征订标识单位(甲方)审核意见(盖章) 签字(盖章)-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