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管程序及报告评审要点监管程序及报告评审要点提提 纲纲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的重要意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程序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相关概念相关概念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是指一切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
2、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加强职业卫生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管的监管的重要意重要意义义 1.1.是是用法律手段强化建设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积极预防、控用法律手段强化建设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制和消除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不容乐观,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已经成为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最主要原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转移趋势:一是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二是由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转移;三是由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的趋势。当前,个别地
3、方忽略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准入制度,同时,也有部分建设单位钻我国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上的空子,致使一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未经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查或竣工验收就擅自施工、投产。采用法制手段,明确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方面的职责,通过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开展提高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认知程度,从而积极采取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职业卫生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监管的管的重重要意义要意义2.2.是贯彻是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最积极、有效的措施工作方针最积极、有效的措施 “预防为主”
4、是我国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是贯彻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贯彻这一方针最积极、有效的措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是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入手,贯彻有关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预测、预防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及其事故,从而有效提高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计的工作质量和正式投入运行或使用后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水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控制和消除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或使用之前,改变了我国以往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先建设、后治理”的被动局面,做到源头控制。加强职业卫生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
5、监监管的管的重重要意义要意义3.3.是实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最佳途径是实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最佳途径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是改革工艺;积极采用现行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职业病防治法第8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与工艺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工艺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在建设地点的选择、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卫生工程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防振、防暑、防寒、防湿防电离及非电离辐射等设施)、辅助卫生用室、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
6、害管理措施等方面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为建设项目总体职业卫生方面的设计提供了基本保证。加强职业卫生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监管的管的重重要意义要意义4.4.可直接或间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可直接或间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据调查分析,由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职业病危害后期治理的投入远远高于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的资金投入。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可以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从而直接或间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加强职业卫生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监管的管的重重要意义要意义5.5.有助于实现职业健康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有助于实现职业健康监督工作科学化、
7、规范化管理化管理 通过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明确了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存在环节及危害程度,以及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职业病的途径等,为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后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了数据,是政府监管部门实施科学有效的职业健康监管的科学依据。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管的主要依据监管的主要依据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2011)2.行政法规 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等。3.行政规章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1号令等。4.地方法规、规章 省局下发的相关规章等。5.
8、标准、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限值GBZ2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监管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
9、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新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监管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10、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3030日内,作出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链接)(链接)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第七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第七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
11、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共(共4 4款)。款)。51 51号令主要内容及特点号令主要内容及特点主要特点主要特点1.1.强化前期预防;强化前期预防;2.2.实施建设项目分级管理;实施建设项目分级管理;3.3.实施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实施建设项目分类管理;4.4.突出建设单位责任。突出建设单位责任。共共6 6章章3939条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9 9条条 第二章第
12、二章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5 5条条 第三章第三章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7 7条条 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111条条第五章第五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4 4条条 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 2 2条条行政规章行政规章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分级监管原则分级监管原则1 1、分级管理、分级管理关键词:关键词:分级管理,国家,省,市州,县分级管理,国家,省,市州,县 (市、区市、区)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
13、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分级监管原则分级监管原则1 1、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省安监局负责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省安监局负责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1.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2.中央企业在鄂子公司、分公司和省属企业总部的建设项目;3.跨两个市州及两个市州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4.负责国家安监总局委托审核、审查或备案的建设项目;5.法律、
14、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分级监管原则分级监管原则1 1、分级管理、分级管理市安监局负责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市安监局负责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1.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监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管理;2.承担省安监局委托审核、审查或备案的建设项目,但不得再另行委托;3.市州安监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审查或备案委托县(市、区)安监局实施;4.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委托的建设项目除外。职业卫
15、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分级监管原则分级监管原则1 1.分级管理分级管理县(市、区)安监局负责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县(市、区)安监局负责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1.县(市、区)安监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管理。2.承担上一级安监部门委托审核、审查或备案的建设项目。3.建设项目所在地与建设项目单位所在地位于不同行政区域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安监部门负责实施,同时将实施意见抄送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的安监部门。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分类监管原则分类监管原则 建设项
16、目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三类。依据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链接链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17根据建设项目可能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风险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一般较重较重严重严重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分类监管原则分类监管原则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
17、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1919n一般项目的需要完成一和三的备案;一般项目的需要完成一和三的备案;n较重项目的需要完成一和三的审核;较重项目的需要完成一和三的审核;n严重项目的需要完成一、二、三的审核严重项目的需要完成一、二、三的审核(审查)。(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总局5151号令)
18、号令)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备案)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行政许可工作分为行政许可工作分为: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管程序监管程序-内容内容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管程序监管程序-环节环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管程序监管程序-格式格式 省安监局下发了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关于认真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151号)部分条款
19、施行说明的通知号)部分条款施行说明的通知(鄂安监函(鄂安监函20132013137137 号号 ),又重新统一了职业卫生许可申请书格式),又重新统一了职业卫生许可申请书格式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链接)(链接)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批流程图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批流程图(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批流程图(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批流程图(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一)预评价报告总体
20、要求(一)预评价报告总体要求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2.如何确定建设项目可能或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来确定。3.评价工作应参照国家标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6-2007)进行。4.预评价报告可以以报告书或报告表两种形式编制。5.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对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
21、告评审要点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二)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二)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1.1.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2.2.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3.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4.4.对建设项目拟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对建设项目拟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5.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制度建设的建议;6.6
22、.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7.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论。注意: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应包括在评价范围内。注意: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应包括在评价范围内。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三)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内容(三)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内容(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是否全面、客观、准确;(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是否准确;(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是否正确;(5)对职业
23、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是否符合要求;(6)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是否合理、可行,能否符合各种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7)结论是否正确。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职职责责 提供评价所需的各种基础资料,并保证其充分提供评价所需的各种基础资料,并保证其充分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工程技术、职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工程技术、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评审报告;业卫生管理人员评审报告;职业卫生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职业卫生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 3名
24、,其中专家库中名,其中专家库中职业卫生专家不得少于职业卫生专家不得少于2/32/3;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或者指定分管负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责人主持评审;出具职业卫生专家评审意见;出具职业卫生专家评审意见;出具建设单位评审意见:基本情况,真实性、出具建设单位评审意见:基本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内容。合法性负责内容。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安监部门审核审查安监部门审核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内容:形式审查主要内容:(1)(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齐全;(2)(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构资质;(3)(3)建设单位
25、对职业病危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害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以及承诺。见以及承诺。合法性审核主要内容:合法性审核主要内容:(1)(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齐全;(2)(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3)(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否具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否具备第十条规定的内容,齐全完整第十条规定的内容,齐全完整(注:不是技术性审核注:不是技术性审核););(4)(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法律责任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法律责任承诺书;承诺书;(5)(5)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以及承诺。告的评审意见以及
26、承诺。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一、预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一)设计专篇总体要求(一)设计专篇总体要求1.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应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2.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依据的主要标准有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并对专篇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
27、点 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二)设计专篇主要内容(二)设计专篇主要内容 1.1.设计的依据;设计的依据;2.2.建设项目概述;建设项目概述;3.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4.4.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5.5.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6.6.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7.7.对预评价报告中措施、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对预评价报告中措施、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8.8.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9.9.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事
28、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10.10.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性审查主要(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所设计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是否合理、可行,能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3)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计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4)提出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能否满足相
29、关规定的要求;(5)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能否满足要求;(6)提出的预防及应急措施是否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7)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方案预期效果及评价是否客观、正确。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职职责责提供设计所需的各种基础资料,并保证其充分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工程技术、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评审专篇;职业卫生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名,其中专家库中职业卫生专家不得少于2/3;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出具职业卫生专家评审意见;出具建设单位评审意见:基本情况,真实性、合法
30、性、实用性负责内容。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安安监监部部门门审审核核合法性审核主要内容:合法性审核主要内容:(1)(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齐全;(2)(2)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资质;(3)(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是否具备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是否具备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齐全完整(十七条规定的内容,齐全完整(注:不是注:不是技术性审查技术性审查););(4)(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法律责任承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法律责任承诺书;诺书;(5)(5)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以及承诺。的评审意见以及承诺。职业病危
31、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二、设计专篇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1.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试运行期间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2.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评价单位应参照GBZ/T197-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进行评价。4.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控制效
32、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三、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三、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二)主要内容(二)主要内容 1.1.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2.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3.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4.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5.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分析;6.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7.7.职
33、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评价;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评价;8.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评价;9.9.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评价;10.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分析;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分析;11.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12.12.对策措施和建议;对策措施和建议;13.13.评价结论。评价结论。三、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三、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要点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责任1 1、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证、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证明资料。明资料。资质证书影印件;工资质证书影印件
34、;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职业病程技术人员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职业病防防护设施施工及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治总结报告 2 2、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法、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法律责任承诺书律责任承诺书。1 1、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证明、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证明资料。资料。资质证书影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影印件;监理人员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人员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防治监理总结报告 2 2、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法律、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法律责任承诺书责任承诺书。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责任三、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
35、审要点三、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职职责责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工程技术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工程技术、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自验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自验收;职业卫生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职业卫生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 3名,其中专家名,其中专家库中职业卫生专家不得少于库中职业卫生专家不得少于2/32/3;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或者指定分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自验收;管负责人主持自验收;出具职业卫生专家自验收意见;出具职业卫生专家自验收意见;出具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基本情况,真实出具自行验收
36、情况报告:基本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内容。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内容。三、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三、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一)竣工验收总体要求(一)竣工验收总体要求 1.1.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的防护设施的竣工备案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的防护设施的竣工备案(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备案,需要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自验收总结等相关文件、资料。(2)安全监管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
3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者出具补正通知书。(3)对已经受理的备案申请,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说明理由。四、竣工验收要点四、竣工验收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一)竣工验收总体要求(一)竣工验收总体要求 2.2.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1)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控评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2)安全监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
38、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者出具补正通知书。(3)对已经受理的竣工验收申请,安全监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现场验收,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通过验收的决定。通过验收的,予以批复;未通过验收的,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四、竣工验收要点四、竣工验收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二)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二)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1.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2.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
39、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档案;4.4.包括职业卫生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5.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6.6.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7.7.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8.8.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考试;劳动者培训、考试;9.9.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10.10.职业卫生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四、竣工验收要点四、竣工验收
40、要点安监部门验收安监部门验收合法性审核主要内容:合法性审核主要内容:(1)(1)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此次明确的内容要内容是否符合此次明确的内容要求,齐全完整(求,齐全完整(注:不是技术性注:不是技术性审查审查););(2)(2)建设单位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建设单位自行验收情况报告;(3)(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书;(4)(4)施工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施工单位出具的承诺书;(5)(5)监理单位出具的承诺书;监理单位出具的承诺书;(6)(6)建设单位所做的承诺。建设单位所做的承诺。竣工验收主要内容:竣工验收主要内
41、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表验收现场检查表(链接链接)(1)10(1)10大项:责任体系、规章制大项: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2)55(2)55小项:略。验收通过率不小项:略。验收通过率不低于低于80%80%。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要点 “三同时三同时”工作常见问题工作常见问题 一、审核审查评审会和竣工验收存在走形一、审核审查评审会和竣工验收存在走形式、审批走
42、过场现象;式、审批走过场现象;二、评审和验收技术把关不严,报告质量二、评审和验收技术把关不严,报告质量差,专家发挥应有的指导和参加价值不高差,专家发挥应有的指导和参加价值不高,有的甚至存在明显错误;,有的甚至存在明显错误;三、职业卫生三、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项目覆盖率低;项目覆盖率低;四、四、组织评审程序不正规组织评审程序不正规(链接)(链接);五、五、评审意见格式和批复不规范评审意见格式和批复不规范(链接)(链接)。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1.1.预评价报告审预评价报告审核过核过程中注意程中注意事项:事项:(1)送审资料:至少包括评价报告(送审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3、;类比调查报告等。(2)时间:每个项目预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周期不少于半天(不少于3小时)。且送审报告书至少提前2天送参会专家和参会领导。(3)专家组成:专家库专家不少于3名,专业组成员应包括职业卫生专家和行业卫生工程专家等。(4)评审意见:参会专家的审查意见应尽可能包含报告书的每个章节,且至少要回答危害识别是否全面、防护措施是否可行有效、项目危害分类是否准确等。综合意见应尽可能考虑每个专家的主要意见,并达成一致。(5)资料审查:专家组长要组织与会专家对送审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形式审查即审查送审资料的完整性,技术审查即要审查送审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技术审查发现提供的资
44、料不真实或结果影响预评价报告结论的,应停止预评价报告评审会。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2.2.设计专篇审查过程中注意事项:设计专篇审查过程中注意事项:(1)送审资料:至少包括设计专篇(送审稿);初步设计图纸;预评价报告(报批稿或终稿)、预评价报告审查批复等。(2)时间:每个项目预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周期不少于半天(不少于3小时)。且送审设计专篇至少提前2天送参会专家和参会领导。(3)专家组成:专家库专家不少于3名,专业组成上应包括职业卫生专家和卫生工程(含识图)专家等。(4)评审意见:参会专家的审查意见应尽可能包含报告书的每个章节,且至少要回答预评价报告意见落实情况、采取卫生工程
45、防护设计是否合理、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是否规范、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科学等。综合意见应尽可能考虑每个专家的主要意见,并达成一致。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3.3.竣工验收过程中注意事项:竣工验收过程中注意事项:(1)会议资料:至少包括控制效果评价书(报批稿或终稿);职业卫生专篇(报批稿或终稿);预评价报告书(报批稿或终稿);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报告;上岗体检报告;评价检测计划(含监测点或检测岗位示意图)及报告(作业场所环境监测和工人暴露水平监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企业自验收报告等。(2)时间:每个项目验收会周期不少于1天(不少于6小时),半天时间用于会议资料审查,半天时间用于现
46、场验收。且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至少提前2天送参会专家和参会领导。(3)专家组成:专家库专家不少于3名(严重项目不少于5名),专业组成上应包括职业病专家和卫生工程及职业卫生现场采样检测方面专家等。(4)验收意见:参与专家应依据51号令规定的10个方面内容,对照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企业自验收报告,对现场进行逐一验收核实,并形成综合验收意见。(5)资料审查:专家组要对提交会议的资料进行形式和技术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资料是否完整、全面;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回答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分布及接触情况是否准确、防护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防护措施效果是否满足要求等;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可信,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技术审查发现提供资料不真实或错误结果影响企业自验收结论的,可停止安监局组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活动,并要求企业重新进行自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