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主要内容l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 l建筑安全法律法规 l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l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条件10.1.1 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l(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l(2)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l(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l(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l(5)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l(6)
2、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l(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l(8)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10.1.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安全l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规划l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选址l3.安全条件审查l4.安全生产许可l5.安全技术说明与安全标签l6.危险化学品包装l7.安全设备、设施l8.安全评价l9.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l10.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l11.废弃危险化学品及生产装置与储存设施的处置10.1.3 危险化学品
3、的使用安全l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l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备与安全设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l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l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10.1.4 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安全l经营许可l经营中的储存规定l危险化学品的购销l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要求l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销信息管
4、理l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转让10.1.5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l运输主体许可l运输人员资质l运输中的安全防护与应急准备l运输工具安全要求l运输过程中的安全l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l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l危险化学品托运人的义务l危险化学品的寄递l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铁路、航空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10.1.6 危险化学品登记l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l对同一企业生产、进口的同一品种的危险化学品,不进行重复登记。10.1.7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
5、急救援l(1)应急预案要求l(2)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告与救援l(3)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1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l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于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8年3月1日 生效;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建筑法于2011年7月1日起生效。l建筑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适用于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10.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6、例l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做了相应的规定。-建设单位的责任 -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0.3.1 道路运输服务与管理的基本准则l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主体,应当依法经
7、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10.3.2 客运与货运经营规范l1.客运经营安全管理 l2.货运经营安全管理l3.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10.3.3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l1、道路运输站(场)经营l2、机动车维修经营l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10.3.4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l 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由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通过签署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来确定,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予以公布。l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首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国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并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得到批准的,持批准文
8、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10.3.5 道路运输监督执法l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队伍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法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l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上级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及社会和公民的监督。l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10.4.1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l冶金企业对涉及煤气、氧气、氢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输送、使用、储存的设施以及油库、电缆隧道(沟)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l冶金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科学、合理确定煤气柜容积,合理选择柜址位置,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制定煤气柜事故应急预案。10.4.2 职业危害防治与健康监护l冶金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l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l冶金企业从事检修作业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应当经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