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安 全全 生生 产产 法法 规规 安全生产法规一、法规 是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条例、章程等法律文是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条例、章程等法律文 件的总称。件的总称。法规法规法律法律 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制定。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制定。是由国务院制定。省级人大或常委会制定地方是由国务院制定。省级人大或常委会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规。性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章 是由国务院各部制定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制定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规章。行政法行政法 规规法制法制 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就是法制。它包括法律的制定、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就是法制。它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
2、各种形式的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的执行和遵守。各种形式的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制度是指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办总和。制度是指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办事的规程。律和制度二者有密切联系,制度必须以法律作保事的规程。律和制度二者有密切联系,制度必须以法律作保障,法律需要一定的制度作保证。障,法律需要一定的制度作保证。安全生产法规 二、安全生产法规 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保障生产安全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法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保障生产安全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法律规范。律规范。
3、1、安全生产法规的定义安全生产法规的定义 2、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主要有、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主要有 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 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 安全生产法规二、安全生产法规 3 3、安全生产法规的性质、安全生产法规的性质 一定的強制性。一切有关的企业、机关和人员都必须严格一定的強制性。一切有关的企业、机关和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遵守,认真执行。一定的规范性。规范政府部门、企业、相
4、关人员在生产劳一定的规范性。规范政府部门、企业、相关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怎样行为、应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的行动过程中禁止怎样行为、应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的行为规则。为规则。一定的科学性。一定的科学性。一定的稳定性。安全生产法规所规定的条文是规范化、法一定的稳定性。安全生产法规所规定的条文是规范化、法律化、定型化的不能随意更改,更不能朝令夕改。律化、定型化的不能随意更改,更不能朝令夕改。安全生产法规三、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三、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国务院颁布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国
5、家部、委、办、局颁布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国家部、委、办、局颁布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规章 地方人大、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地方人大、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按层次划分按层次划分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安全生产技术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法规 职业卫生技术法规职业卫生技术法规 按按安全生产內容划分安全生产內容划分 安全生产法规四、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1 1、国家标准体系、国家标准体系 1 1)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基础标准基础标准 产品标准产品标准 检测检验标准检测检验标准 安全与环保标准安全与环保标准2 2)国民经济标准:)国民经济标准:国家国民经济标准国家国民经济标准 企业经济标准企业经济
6、标准 安全生产法规 四、安全生产标准体系2 2、国家标准根据、国家标准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的规定分为:的规定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安全与环保标准极大多数为强制性标准安全与环保标准极大多数为强制性标准 3 3、根据标准颁布的机关不同可分为:、根据标准颁布的机关不同可分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标准4 4、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内容可分为:、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内容可分为: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标准 职业卫生技术标准职业卫生技术标准 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标准 安全基础标准安全基础标准 安全生产法规五、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内容 1、宪法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内
7、容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 宪法宪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第四十二条中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劳动条件 宪法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间和休假制度。定职工的工作时间间和休假制度。”宪法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权利和利益”安全生产法规五、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内容 安 全 生 产 法安 全 生 产
8、法 矿 山 安 全 法矿 山 安 全 法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职 业 病 防 治 法职 业 病 防 治 法 2 2、专门的安全生产法、专门的安全生产法3 3、其他法律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其他法律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 刑法刑法 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 劳动法劳动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消防法消防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乡镇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工业企业法工业企业法、工会法工会法、电力法电力法、建筑法建筑法等许多法律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等许多法律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文。安全生产法规
9、五、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内容4 4、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国际公约、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国际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在历届劳工大会上国际劳工组织在历届劳工大会上通过的公约有通过的公约有185个。经我国人大批个。经我国人大批准的仅有准的仅有23个,如个,如建筑业安全健康建筑业安全健康公约公约(第第167号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化学品公约(第第170号号)职业安全和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55号号)预防预防重大事故公约重大事故公约(第第174号号)矿山安全矿山安全与卫生公约与卫生公约(176号号)等等 安全生产法规五、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内容5 5、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
10、规、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1)、三大规程、五项规定)、三大规程、五项规定 三大规程于三大规程于1956年颁布,是指:年颁布,是指: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已由已由91年年75号令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代替)代替)三大规程三大规程 五项规定于五项规定于1963年颁布,是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年颁布,是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
11、理。五项规定五项规定 安全生产法规 五、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内容 1 1)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2001年年302302号令号令)2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1(2001年年344344号令号令)3 3)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1(2001年年352352号令号令)4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1(2001年年373373号令号令)5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2004年年397397号令号令)6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12、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2003年年393393号令号令)7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2007年年493493号令)号令)8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文件文件 5 5、国务院颁、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布的行政法规 6 6、国家部、委、办、局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规章,以、国家部、委、办、局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规章,以 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规章为主,主要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规章为主,主要有:1 1)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第国家经贸
13、委第4949号令号令)2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局国家安监局1 1号令号令)3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国家经贸委第3636号令号令)4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贸国贸1313号令号令)5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总局3 3号令)号令)6 6)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总局2020号令)号令)7 7)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2
14、006 2006 年年1111月月2222日)日)6、国家部、委、办、局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规章,以、国家部、委、办、局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规章,以 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规章为主,主要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规章为主,主要有:8)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06369号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规定 (总局(总局13号令号令2007年年7月月12日)日)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自自2006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总局日起施行
15、。(总局8号令)号令)11)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安监总局(财政部、安监总局2006年年12月月8日)日)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总局1号令)号令)7 7、浙江省人大和政府颁布法规主要有:、浙江省人大和政府颁布法规主要有:1 1)浙江省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浙江省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 2 2)浙江省实施矿山法办法浙江省实施矿山法办法 3 3)浙江省实施消防法办法浙江省实施消防法办法 4 4)浙江省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办法 5 5)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
16、施办法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6)浙江省实施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办法 7 7)浙江省关于切实加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強強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8 8)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简介简介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简介简介 2002年年6月月29日,全国人大九届二十八次常务会日,全国人大九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议通过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当日由江泽民主席签署,当日由江泽民主席签署70号令予以公布,自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年1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安安全生产法全生产法的公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的公布实施,是
17、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碑,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段。制定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制定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制定法是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制定法是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 制定法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迫制定法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迫 切需要切需要 制定法是参与国际竞争、提高我国国际威望的迫切需要制定法是参与国际竞争、提高我国国际威望的迫切需要 1 1、制定、制定安全生产法安
18、全生产法的必要性的必要性 2 2、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经过和立法宗旨的立法经过和立法宗旨 1 1)、立法经过)、立法经过 早在早在19811981年年3 3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劳动总局牵头组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劳动总局牵头组织起草,历时织起草,历时6 6年艰苦工作,于年艰苦工作,于19871987年年5 5月报国务院,但由于有月报国务院,但由于有关部门意见分岐,未能报送人大审议,由劳动部继续修改;关部门意见分岐,未能报送人大审议,由劳动部继续修改;于于19941994年,由劳动部再次起草制定年,由劳动部再次起草制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上报上报国务院审议,但仍有一些部门意见不统一,
19、主要表现在法的国务院审议,但仍有一些部门意见不统一,主要表现在法的名称上;名称上;19981998年开始,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开始,由国家经贸委年开始,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开始,由国家经贸委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继续组织起草职业安全法,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继续组织起草职业安全法,19991999年年1212月报国务院,月报国务院,20002000年底,根据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需年底,根据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国务院法制办将法名又改为要,国务院法制办将法名又改为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将该法列入国务院将该法列入20012001年立法计划,年立法计划,20012001年年1111月月2121日日经国
20、务院第经国务院第48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经过的立法经过 20012001年年1212月月24242828日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第一次审议;日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第一次审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经过的立法经过20022002年年4 4月月24242828日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第二次审议;日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第二次审议;20022002年年6 6月月24242929日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第三次审议,日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第三次审议,终于在终于在6 6月月2929日以日以118118票同意票同意1 1票反对
21、,票反对,2 2票弃权的绝对多票弃权的绝对多数通过。数通过。2 2)、立法宗旨)、立法宗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基本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基本制度 法律地位即适用范围法律地位即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是最基本的法律,也是安全生产法律,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是最基本的法律,也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主体法。律
22、体系中的主体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经营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对各行各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确立了对各行各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普遍适用的七项基本制度、一条基本方普遍适用的七项基本制度、一条基本方針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基本制度基本制度 一条基本方針:一条基本方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其内函是:其内函是:1、安全生产方针揭示了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即安全生产方针揭示了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即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在生产活动中把安
24、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2 2、安全生产方针为我们指出了安全与生产辨证统一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我们指出了安全与生产辨证统一的关系;即安全与生产是互想联系、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关系;即安全与生产是互想联系、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任何一方不能孤立地存在,没有生产活动,安全工作就不会任何一方不能孤立地存在,没有生产活动,安全工作就不会存在,反之,没有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存在,反之,没有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3 3、安全生产方针强调了做好安全工作必须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强调了做好安全工作必须
25、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安全第一的基础,只有做好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安全第一的基础,只有做好预防工作,才能实现安全第一预防工作,才能实现安全第一 4 4、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特点及主要内容的特点及主要内容 特特 点点法的名称法的名称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社区安全监督社区安全监督 具体法律规定来自安全生产实际具体法律规定来自安全生产实际 法律责任详实、严格、适用法律责任详实、严格、适用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共有七章共有七章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
26、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 具体条文共有九十七条。具体条文共有九十七条。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大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源于生产经营单位,如大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源于生产经营单位,如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是预防生产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安全事故的关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章对生产经第二章对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防止和减少事
27、故营单位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所应遵守的行为作专门的规范。其保障规范如发生所应遵守的行为作专门的规范。其保障规范如图示:图示: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组织安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制度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安全保障安全保障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全保障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安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保障全管理保障人员组织保障人员组织保障教育培训保障教育培训保障安全制度保障安全制度保障三同时审查三同时审查安全评价安全评价设计制造保障设计制造保障使用过程保障使用过程保障检测检验保障检测检验保障危险源监控
28、危险源监控危险品管理危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危险作业监护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1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1717条)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一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重视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及其全生产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要:程度及其全生产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要:(1)(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2)、组织制定本单
29、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隐患;(5)(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6)、及时、如实报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生产安全事故。一、安全组织制度保障一、安全组织制度保障 2 2、组织机构和人员的保障、组织机构和人员的保障 (1919条)条)安全组织保障的基本
30、形式就是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组织保障的基本形式就是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坚决克服精简机构时撤并安全管理机构,精简人员时精简坚决克服精简机构时撤并安全管理机构,精简人员时精简安全管理人员的不良倾向。为此,安全管理人员的不良倾向。为此,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十九第十九条对安全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做了专门条对安全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做了专门规范。规范。(1)(1)、对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对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1、,不管其生产规模如何,都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储存单位,不管其生产规模如何,都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保证生产经营过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程中的安全。安全。(2)(2)、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要以生产规模大小、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要以生产规模大小作为划分设置的依据,凡是从业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作为划分设置的依据,凡是从业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百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3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3)(3)、对于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如果、对于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如果本单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困难,可委本单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困难,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如中介机构或取得注册的安全主任可为生产经产管理服务。如中介机构或取得注册的安全主任可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职业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营单位提供职业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服务。3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障(2020、212
33、1、2323条)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它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以人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它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现,也是我国较早建立的一项安全为本理念的具体现,也是我国较早建立的一项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其具体做法有:生产基本制度。其具体做法有:(1)(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对员工安全态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对员工安全态度及行为准则、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及典型安全事例行为准则、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及典型安全事例开展教育培训。开展教育培训。(2)(2)、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生
34、、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性质不同,要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
35、产管生产经营单位性质不同,要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内容也不尽相同,理人员所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熟悉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但一般应包括:熟悉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熟悉生产经营所属行业及所在地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标准:熟悉生产经营所属行业及所在地方的有关规章和标准:掌握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工艺持点及所存在的危和标准:掌握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工艺持点及所存在的危险隐患: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技术:掌握险隐患: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技术:掌握安全生产技术基本知识,包
36、括电气安全、机械设备安全、防安全生产技术基本知识,包括电气安全、机械设备安全、防火防爆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知识。火防爆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知识。(3)(3)、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121条)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7、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有:三级教育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有: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车间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教育教育和岗位教育)、调岗、转岗教育,复工教育,、调岗、转岗教育,复工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行专门培训教育。进行专门培训教育。(23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根据国家标准方可上岗作业。根据国家标准G
38、B5306GB530685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作业等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金属焊接作业等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
39、训可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可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培训。培训内容和要求,可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的单位培训。培训内容和要求,可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和有关规定执行。(1818、3939、4343条)条)必须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保必须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前提。由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前提。由于目前安全资金投入不足,起码的安全条件难以保证,于目前安全资金投入不足,起码的安全条件难以保证,至使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性能差,导致事故屡屡发生。至使生产设施、设
40、备安全性能差,导致事故屡屡发生。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根据这一实际状况,规定:必须投入资根据这一实际状况,规定:必须投入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投入资金具体由谁来保证,依据金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投入资金具体由谁来保证,依据单位性质来定:一般来说股份制、合资企业等由董事会单位性质来定:一般来说股份制、合资企业等由董事会予以保证;国有企业由厂长或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予以保证;国有企业由厂长或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由投资人予以保证。户等个体经济由投资人予以保证。4 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为了保证从业人员能够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为了保证从业人员能够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1、,以及接受安全生产培训,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健康。生产及接受安全生产培训,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健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培训的经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定:对安全生规定:对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生产经营单位主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要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2424条)总的要求是: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条
42、)总的要求是: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目概算。二、建设项目安全保障二、建设项目安全保障 1 1、“三同时三同时”审查审查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三同时三同时”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方面的论证、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方面的论证-称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称为可行
43、性研究报告审查。(2)(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职职业安全卫生专篇业安全卫生专篇”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3)(3)、施工单位按设计图施工结束后,建设项目竣工时必须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设计图施工结束后,建设项目竣工时必须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验收,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验收,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和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2525条)条)对于矿山建设项目和用对于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
44、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是一种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是一种安全预评价,它实际上就在建设安全预评价,它实际上就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和方法对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2 2、安安 全全 评评 价价 生产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状况是否安全可靠,生产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状况是否安全可靠,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做好安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保
45、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做好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要确保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可全生产的物质基础。要确保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可靠,主要采取:靠,主要采取:(2929、3030、3131、3232条)条)对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对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测、报废、更新,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使用、维护、检测、报废、更新,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对危险设备、设施及有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警示执行;对危险设备、设施及有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标志;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
46、特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实行安全许可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证制度。三、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保障三、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要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物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危险源的控制和危险作业的监护。同时,还应做好相品的管理、危险源的控制和危险作业的监护。同时,还应做好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安全生产问题的协调。关生产经营
47、单位之间安全生产问题的协调。四、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保障四、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保障 1 1、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17.四)四)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境和秩序,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防止事故、减少职业病的有效方法。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病的有效方法。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 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进行查证,以便确定隐患、整改隐患,确保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进行查证,以便确定隐
48、患、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检查,根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可以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检查,根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可以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根据不同检查的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根据不同检查的目的,确定不同的检查内容。安全检查应始终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目的,确定不同的检查内容。安全检查应始终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2 2、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3232条)条)生产经营单位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常常会接触一些危生产经营单位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常常会接触一些危险性大、容易引发伤害事故
49、的物品。如有:爆炸性物品、易险性大、容易引发伤害事故的物品。如有:爆炸性物品、易燃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对这燃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对这些物品必须严加控制和管理,国家对这类物品实行审批监管些物品必须严加控制和管理,国家对这类物品实行审批监管制度,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制度,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单位,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废弃危险物品的单位,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审批并实行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危的规定和标准审批并实行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危
50、险物品的类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险物品的类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的安全标识、安全选址、安全生产、安全储存、度。危险物品的安全标识、安全选址、安全生产、安全储存、安全运输、安全使用、安全处置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安全运输、安全使用、安全处置等作出明确的规定。3 3、严格禁止、严格禁止“三合一三合一”建筑物(建筑物(3434条)条)“三合一三合一”建筑物是指员工宿舍、生产车间、危险物品仓建筑物是指员工宿舍、生产车间、危险物品仓库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库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