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风险风险”的概念的概念 所谓“风险”就是指客观存在导致损失,但发生与否又不能确定的现象。从这一概念看“风险”具有两大特点。第一、“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无论人们是否认识或察觉,“风险”随时随地可能发生。第二、“风险”是不可确定的。这是指“风险”在何地何时发生,“风险”发生的形式、规模及损失程度等,人们均不能确定。也正是由于客观存在和不确定性、才使“风险”研究及“风险管理”有其存在的必要性。31.1.工程风险的存在及管理的必要性工程风险的存在及管理的必要性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条件下,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事业。按建筑工程不同阶段划分有:前期风险、设计
2、阶段风险、设备采购风险和施工阶段风险。如按责任方划分有:发包方风险、承包方风险、第三方风险等。建筑工程涉及风险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不能全面论述。本文只就工程施工阶段的承包方的风险和风险管理作简要的阐述。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的客观存在是取决于建筑工程的特点。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等特点。这些特点都不可能避免地给工程实施阶段从环境与技术、经济等各方面带来不可确定性风险。41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111地质地基条件一般工程发包方提供一定的地质和地基条件,但这些条件往往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施工时会引起超挖超填、处
3、理特殊地质情况如流沙,或遇到其他障碍和文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拖延工期。5 112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强风暴、特大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都会造成工期拖延和财产损失。113施工准备由于工程发包方提供的施工现场有隐患或通水、通电和交通等准备不足,带来承包方不能作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给工程开工造成后遗症。11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承包方的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方窝工。6 115技术规范特别是标准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往往由于发包方要求不合理或过于苛刻,而事先又没有这方面的约定。116施工
4、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选择、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设备选择、劳动力安排等。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和漏洞,都对工程造价和工期有着极大影响。117施工技术水平由于承包商承揽了与自己技术能力不太适应的工程项目,不能及时解决所遇到各类技术问题,或者是施工机械某些不配套或维修条件等。此外,由于发包方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对承包方提出需要发包方解决的技术问题,迟迟不能做出答复。712经济方面的风险 1 1 2 2 1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特别是投标者须知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以及工程量清单工程
5、量清单,都潜在着经济风险都潜在着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进行研究。必须仔细分析进行研究。1 1 2 2 2 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料市场、设备市场,这些市场的价格变化这些市场的价格变化,特别是价格上特别是价格上涨因素涨因素,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1 1 2 2 3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的变动的变动,货币贬值等。货币贬值等。8 124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125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工
6、作日等调整。913合同签订和履约方面的风险1)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合同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或者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约束性、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条款。2)合同内没有或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3)合同内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4)发包方资信因素。发包方履约能力差。由于发包方经济情况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是发包方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5)分包。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致使影响整个工程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特别是发包方指定的分包商。6)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方驻工地代表或监
7、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是发出错误的指令。以上列举只是工程施工阶段存在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没有涉及的风险因素,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是十分必要的。102.l2.l工程风险管理和处理风险的工程风险管理和处理风险的主要方法主要方法 工程风险管理是一门相当新的学科,它系统地将处理业务上风险的途径程序化。风险管理的程序一般为预测、分析、评价和处理四个阶段。1121风险预测 风险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并非不可知,绝大多数是可以预测的。在风险理论中,将风险事故发生率称为风险概率。风险概率在一段时间、一定范围内是稳定的。例如,工期延误事件、工程设计变更
8、事件,几乎在每一个工程施工阶段都会发生,这就使这些风险事件概率,相对稳定存在。风险虽然可以预测,但这种预测也不是轻而易举。预测风险的方法要依靠观察、掌握有关的知识、调查、采访、参考有关资料、熟悉法律法规、听取专家意见,特别是要有丰富的处理风险的经验。准确地对风险做出预测,就可以掌握适当处理风险的方法。12 风险事件预测后,要进行分析和评价。通过分析和评价测定风险量。风险量的测定取决于风险可能发生的概率和一旦发生对时间和经济产生的影响程度。风险量的测定方法包括预测技术、统计、总体研究,灾害分析、财务分析,时间分析,估计可能的最大损失,以及对此类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处理风险结果的评审。在预测、分
9、析、评价风险后,关键在于风险的处理,这是工程风险管理最重要的环节。处理工程风险一般有三种方法:控制风险、转移风险和保留风险。1322控制风险 包括避免风险、消灭风险和减少风险。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控制工程项目风险有如下几种主要措施。14 221熟悉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 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定根据。承发包双方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办事。政府主管建设的行政部门和相关的中介机构,不断地向工程承发包双方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承发包双方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才能有效地依法控制工程风险。15 222深入研究和全面分
10、析招标文件 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应当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的意图和要求。要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文本,研究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政府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提供或及时修订招标文件范本,以规范建筑工程交易行为,保证施工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利于承发包双方控制风险。16 223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基于“利益原则”作为承包商宁可不承包工程,也不能签订不利的,独立承担过多风险的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问题是由谁来承担。减少或避免风险是施工合同谈判的重点。通过合同谈判,对合同条款拾遗补缺,尽量完整,防止不必要的风险;通过合同谈判
11、,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对不可避免的风险,由双方合理分担。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称标准文本)签订合同是使施工合同趋于完善的有效途径。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政府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提供不同类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不断修订和完善条款内容,对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和控制风险都是十分有利。17 224掌握要素市场价格动态要素市场价格变动是经常遇到的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及时掌握要素市场价格,使报价准确合理,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但是在投标报价时往往对要素市场价格变化预测不周、考虑不足,特别是可
12、调价格合同,要控制风险,必须随时掌握要素市场价格变化,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格,以减少风险。18225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 虽然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对工程风险已经发现,但是合同中还会存在词语含糊,约定不具体、不全面,责任不明确,甚至矛盾的条款。因此,任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透彻地分析出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则在合同履行中很难进行有效地控制。特别是对风险大的工程更要强化合同分析工作。19226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 对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总包商负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对分包商的承包工程
13、和其工作,要严格管理,督促分包商认真履行分包合同,把总分包之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建筑工程总分包管理办法,规范总分包之间的行为,严格禁止工程转包,改变总分包之间的无秩序现象。2023转移风险包括相互转移风险和向第三方转移风险。转移工程项目风险有如下几种措施:231推行索赔制度,相互转移风险21 对于预测到的工程项目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对一个风险来讲,是最公平合理的处理方法。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不会有不承担风险,绝对完美和双方责权利关系绝对平衡的合同。因此,不可预测风险事件的发生,是造成经济损失或时间损失的根源,合同双
14、方都希望转嫁风险,所以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相互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因为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能向承包商索赔。但业主向承包商索赔处理比较方便,它可以通过扣拔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而最常见、最有代表性、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商向业主转移风险,提出索赔,所以通常将它作为处理风险和进行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这也是国际承包工程中,一种普遍的做法。工程索赔制度在我国尚未普遍推行,承发包双方对索赔的认识还很不足,索赔和反索赔具体做法也还十分生疏。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要向承发包方不断宣传推行索赔制度转移风险的意义,教会索赔方法,并制定有关推行索赔的管理办
15、法,使转移工程风险的合理合法的索赔制度健康地开展起来,逐步向国际工程惯例接轨。22232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推行担保制度和进行工程保险(1)推行担保制度。推行担保制度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法律保证的做法。我国担保法内规定有五种担保方式。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以推行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为宜。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前我国可以逐渐推行银行保证或企业保证。银行保证,国际上通行做法是在工程招投标和合同履约过程中,实行银行保函制。23由承发包双方开户银行,根据被保证人(即承包方或发包方)在银行存款情况和资信,开具保函,承担代偿责任。
16、我国当前银行保函制度,因为没有相应法规或规章,尚未普遍推行。要推行这一制度,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依据担保法、银行法、建筑法等法律,制定商业银行为建筑工程出具保函的管理规定,对银行出具保函的原则、条件、责任和管理等做出详细规定以利在我国逐渐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企业保证。除推行银行保函制外,也可以推行有实力的大型企业作为工程承包方或发包方的保证人,由其出具保函,承担代偿责任。推行这种担保制度,也需有相应法规或规章作为依据。推行保证制度,不仅可以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还可以对那些资信程度不同,实力不足的工程发包方或承包方发包工程或承包工程有着很大的遏制作用,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风险。2)
17、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据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然债务人抵押财产不属于向第三方转移风险范畴,但以第三人抵押财产,实行代偿则属于向第三方转移风险。推行这一制度,要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由承发包双方或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并依法进行抵押物登记。建筑工程推行抵押制度转移工程风险,也需有相应法规或规章加以规范。24(2)推行保险制度。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
18、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上述保险概念,前者为财产保险,后者为人身保险。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时,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特别是在投标报价说明中都要求承包商做出保险的承诺,在我国建筑工程保险工作尚未与国际惯例接轨,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也对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和施工机械设备险设置了相应条款。为了把工程保险制度逐渐推开,一方面要在修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向国际惯例接轨,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制定
19、建筑工程保险章程和必要的法规,或规章,以保证建筑工程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25 24保留风险 又称自留风险。这是指当风险不能避免或因风险有可能获利时,由自己承担风险的一种做法。自留风险分为有意识和无意识自留风险两种。无意识自留风险是指不知风险的存在而未加处理;或风险已经发生,但没有意识到而未作处理。有意识自留风险是指虽然明知风险事件已经发生,但经分析由自己承担风险更为方便,或者风险较小自己有能力承担,从而决定自己承担风险。也有采取设立风险基金的方法,损失发生后用基金弥补。在建筑工程固定价格合同中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金,以前通常叫做不可预见费,就是对合同中明确的潜在风险的处理基金。风险基金的比例,取决于合同风险范围和对风险分析的结果。一旦出现风险,发生经济损失,由风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