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业务的发展与监管思考2015年票据业务量统计n2015年,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4.17亿笔,金额238.23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7.87%和11.07%n2015年,全国共发生支票业务39124.56万笔,金额211.53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10%和12.79%,笔数和金额分别占票据业务总量的93.82%和88.79%。n2015年,全国共发生银行汇票业务211.94万笔,金额1.56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1.09%和7.36%2015年票据业务量统计n2015年,全国共发生银行本票业务458.60万笔,金额41 515.7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92%和4.75%。n2015年,全
2、国共发生实际结算商业汇票业务1905.71万笔,金额20.9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5%和8.86%。n 2015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票134.08万笔,金额5.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68%和78.92%。出票、承兑、贴现、转贴现等各类业务均增长显著,其中,转贴现业务增长最为显著,笔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17.03%和360.35%。2016年票据业务量统计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现状(一)商业汇票业务基本情况 n商业汇票是普遍用于商品交易和服务贸易结算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延期支付和融通资金的功能。n商业汇票使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实现了较好的融合,深受企业欢迎。(一)商业汇票业务基本情况n商
3、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目前绝大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2015年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笔数占比为98%,金额占比为95%。(一)商业汇票业务基本情况n从介质上看,商业汇票分为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2016年电子商业汇票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占比再创新高。n2016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票230.47万笔,金额8.3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89%和48.96%;承兑237.75万笔,金额8.5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89%和48.29%;贴现83.77万笔,金额5.7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9.09%和54.54%;转贴现325.08万笔,金额4.92万亿元,同比
4、分别增长108.77%和122.26%。(一)商业汇票业务基本情况n商业汇票在到期付款前,有三种主要的“变现”或融资方式n持票人可以通过背书将所持票据转让,以支付货款或服务款项;n持票人可持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以获得资金;n商业银行持未到期的贴入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办理转贴现或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或以商业汇票作为基础资产开展票据资产交易。(二)拓宽融资渠道、优化银行资产负债管理n商业汇票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n商业汇票业务也有利于促进银行资产结构调整和流动性管理。n在银行承兑环节n在贴现环节n在转贴现环节(三)商业汇票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且业务创新活跃n2013年至2015年,商业汇
5、票贴现年末余额分别为1.10万亿元,1.54万亿元和2.05万亿元,三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6.7%,同期人民币短期贷款的复合增长率为10.7%,票据融资对短期贷款的替代作用明显。n商业票据业务创新活跃。(三)商业汇票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且业务创新活跃n部分银行设立票据专营机构,专门提供与商业汇票相关的金融服务,自发性地开展了纸质票据电子化的尝试,实现了行内纸质票据集中托管和电子化流转,提高了票据业务的交易效率,能够有效防范纸质票据的操作风险。n以“招财宝”、“金银猫”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主要解决中小企业持有小额银行承兑汇票但难以获得银行贴现的借款需求。其实质为借款人(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通
6、过互联网平台,以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以获得出借人款项的网络借贷(P2P)业务。n商业银行间开展的票据资产买卖业务,或以商业汇票作为标的资产提供的理财产品、资管业务,以改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结构。商业汇票业务和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n存在大量的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票据融资脱离实体经济运行。n部分票据业务资金空转,影响货币政策实施效果。资金空转的例子n假设保证金比例为50%,企业的资金需求为100万,那么银行会给企业开200万的票,企业则需要有200万的业务,能给银行200万的合同及200万的增值税发票或其它单证。n如果以上都满足,这将是双赢的局面,但有可能存在的情况是,
7、一是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交保证金,二是企业没有足够的业务量保证给出足量的合同及增值税发票或其它单证。n极有可能的情况是,企业先开出无真实交易的票并贴现或先贷出资金用途与贷款用途不符的贷款,资金用于交保证金,然后伪造1份交易合同,交给银行不足量的或是变造、伪造的发票,或者是足量真实发票但事后将发票作废。n这种情况如果发展下去就会变成:开票贴现,贴现交保证金再开票,然后再贴现,不断下去,企业以初始的资金可套出可观的资金出来,银行相应获得可观的保证金存款。资金空转的例子n理论来说,假设企业的初始资金的为100万,不考虑贴现率,经过4次开票并贴现,企业最终可以获得1600万资金(当然在这过程中企业需要伪
8、造3000万的贴现用单据,承担3000万元资金的贴现成本,在银行有1500万保证金存款,存款利率相对较低)。n如果企业能够驾驭这1600万资金并产生足够的收益,那么以上操作尽管违背了监管层三令五申的要求,也不会给银行带来实际损失。但是,许多这样套取资金的企业如果都能驾驭大量资金并产生收益的前提是,我们的经济足够好,好到并且总是可以覆盖前述假设案例中的3000万元资金的贴现成本。资金空转的例子n银行动机:通过收取保证金增加银行存款;虚增存贷款规模,掩盖资产结构风险和降低不良贷款率。n融资款项未进入实体经济,对有真正需求的中小企业存在排挤效应,削弱了票据融资对优化资金资源配置的作用。n没有真实贸易
9、背景的票据业务的增长导致货币供应量的新增额中,除与实体经济有关联的部分外,部分由此被虚增放大,使得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紊乱,影响人民银行通过货币供应量判断经济金融运行形势的准确性。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n利用票据业务“创新”规避监管 n银行业在追求利润的压力下,必然有强烈的资产规模扩张冲动,票据业务创新成为商业银行为规避信贷规模管控的重要手段。n为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银行必须控制全行资产业务扩张速度和调整资产结构,票据业务成为重要调控手段。票据业务信贷规模计量政策n承兑业务属于或有负债,纳入表外核算,不纳入贷款统计,当银行因承兑商业汇票履行付款责任为汇票付款人垫付时,垫款纳入逾期贷款
10、统计。n贴现业务,持票人以贴现申请人的身份向商业银行融资,则以贴现申请人作为借款人记入“贴现”科目,并纳入贴现行贷款规模进行统计。票据业务信贷规模计量政策n买卖断转贴现业务,买断行买入的票据贷记贴现资产,纳入贷款统计,簿记贷款增加。卖断行卖出票据减记贴现资产,簿记贷款减少。n卖出回购买入贩售业务,对资金融入方是票据回购,不减记贴现资产,贷款规模不减少。对资金融出方是票据买入贩售,不纳入贷款规模统计。票据业务信贷规模计量政策n票据转贴现虽然与票据直贴都是属于表内信贷业务,计入信贷规模,但是其显然属于同业间的业务,票据转贴现无须对企业授信,一般先占用承兑行授信额度,当承兑行额度不够用时,占用交易对
11、手行授信额度。票据业务风险资产计量政策n承兑业务属于表外等同于贷款的授信按100%风险权重计算;n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则按照普通商业银行债权计算风险权重,原始期限3个月以上为25%,3个月以内为20%;n买卖断转贴现业务,买断行买入的票据贷记贴现资产,也以普通商业银行债权标准,按照25%(3个月以上)和20%(3个月以内)两种比例来计算;对于卖断行而言,卖断行需计提与买入时相同的风险资产,即风险权重为20%或25%。票据业务风险资产计量政策n票据卖出回购和买入返售业务,资金融出行(买入返售方)对返售资产按原始期限3个月以上的普通商业银行债权计算风险权重,比例为25%;3个月以内票据则按照20
12、%计算加权风险资产。资金融入行(卖出回购方)的风险资产权重不变。典型的操作模式n即期卖断+远期买断(票据代持)n银行A在某一时间卖断票据给银行B,并口头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将票据从银行B买回的行为,本质上是买卖信贷规模 n即期和远期进行的都是买断式操作,双方签订的也是标准的买断式合同,但远期买回一般是口头约定,当银行A在资金和信贷规模都允许的情况下一般就会发起买回交易,这不同于标准的卖出回购交易,标准的卖出回购交易的远期赎回是刚性的。典型的操作模式n票据代持的目的一般是银行用来暂时消减信贷规模,有些是为了调节报表数据,有些也是因为某些短期的高收益业务需要占用信贷规模。典型的操作模式n票据代持的票
13、据有随交易转移的,也有不转移的,这需要看双方的熟悉程度和交易目的。n如果双方比较熟悉,有可能票据就不转移,但有可能会签订一份票据代保管协议,由银行B委托银行A在代持期间代保管票据。n有些无论双方熟悉程度,都没法转移,比如一批快要到期的票据,银行A发出委托收款,但就这剩下的几天时间银行A急需信贷规模,那么它就会委托银行B代持,但票据显然不转移,因为它已经在前往承兑行的路上。典型的操作模式n票据代持的卖出和买回交易,都是不作转让背书的(为了避免循环背书),这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关于银行间票据转让必须作转让背书的规定。n在总体上,银行体系发放的信贷规模是不变的。银行A卖出的时候消减了信贷规模,但银行B
14、买入的时候会计入信贷规模,但从微观结构上来看,银行A相当于逃避了信贷规模。央行的信贷规模调控,无论是对于银行体系还是单家银行都提出了要求,整体和结构一样重要。典型的操作模式n即期卖断+即期买入返售+远期买断(票据的买加回交易)n票据的买加回交易是为了解决前述票据代持的两个明显缺点:n银行A虽然消减了信贷规模,但是却损失了票据资产的利息,如果是在报表时点消减信贷规模,卖出票据的资金无法及时配置出去就很可惜;n银行B代持银行A票据,代持期间也是需要占用信贷规模的,银行A可能也很难找到银行B来替它代持,或者代持的代价比较高,银行A觉得划不来。典型的操作模式n银行A将票据卖断给农信社B,同一天再从农信
15、社B买入返售同批票据,返售到期日买回票据托收。n对农信社B来说,先是买断票据,同一天卖出回购,远期再卖断,农信社B之前将会计记账时卖出回购票据出表,所以也不占用它的信贷规模。这种模式2011年被银监会叫停。n农信社也忌惮这种模式,因为交易痕迹会留在银行A的业务台账上,所以就有了升级版,也就是代理回购模式。典型的操作模式n银行A将票据卖断给银行B,银行B不是农信社,银行B同一天将票据卖断给农信社C,B再于同一天代理C将票据卖出回购给A,A在远期买回票据托收。n从A来看,它一直和B做交易,A的业务台账上只有B,没有农信社。典型的操作模式n买加回的上述两模式中,从卖断到买入返售再到远期买断,均没有完
16、整背书,从票据背书上也看不出流转的过程。n票据信托模式(票据资产集合信托计划),2012年10月下旬,银监会叫停,禁止票据信托业务。n资管模式:前述模式中,银行B直接将票据卖给SPV(比如基金子公司成立的资管计划),然后代理该SPV同一天将票据卖出回购给银行A,A再远期买回托收。典型的操作模式n期限错配:用短期限的资金匹配长期限的票据资产,这会导致资金到期之后需要重新找资金的利率风险。n流动性风险,若因为流动性紧张无法,则需要在市场上进行卖断,可能导致亏损。n利率风险,若资金利率上涨,可能导致资金成本无法覆盖。n借入短期资金匹配长期票据,如买入6个月的票据资产,应借入6个月期限的资金进行匹配。
17、资金期限越短,资金利率越低。所以,很多机构不停借入短期资金来匹配其长期票据。理论上,只要短期资金源源不绝,且短期利率一直较低就不会产生风险。n长期限买入返售+即期短期限卖出回购(期限错配、加杠杆方式)n长期限利率大于短期限利率,n卖出回购套回的资金还能配置其它资产,当然配置后银行还可以继续加杠杆卖出回购。n银行买入返售票据时,在与交易对手签订的票据回购合同中,明确规定逆回购期间,银行应妥善保管票据,那么似乎再把票据卖出回购出去,不太合理。所以这种模式如若需要合规开展,也需要对回购交易做出进一步分类,分为买断式回购转贴现和质押式回购转贴现,对于买断式回购转贴现,逆回购期间,再卖出回购就没有问题了
18、。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n票据中介深度介入票据交易,对其监管缺位,加剧票据市场乱象。票据中介深度介入票据交易n一种中介是指纯信息中介一种中介是指纯信息中介,负责业务搓合,比如说,中介跟踪各行的贴现率,介绍客户去贴现率比较低、效率比较高的机构贴现,然后依靠提供类似服务赚取服务费。n一种中介是资金中介一种中介是资金中介。业务模式一般就是先从市场低价收票,然后稍微高价贴现给银行,贴现银行再扣点利差,再通过通道机构卖给真正的持票机构。这种中介的优势是掌握大量票源,它们能掌握大量票源的原因之一在于资金中介收票的效率比银行贴现快,一般当天见票就可以给资金,另外一种原因这种中介自己能够控制很多空壳公司,利用空壳
19、公司大量从银行开出银票,开出的票在银行贴现,获得资金又可用于以更低价贴现社会上其他银票了,等等,总之赚的是利差。票据中介深度介入票据交易n票据中介的一票多卖行为n何为打“同业户”?根据规定,转贴现买断或买入返售票据,需将款项划至交易对手行在交易对手行自身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和交易对手行在央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所谓“同业户”便是交易对手行在它行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n“同业户”如果是违规开立的,就涉及账外经营,打入“同业户”的资金存在被挪用的可能。票据中介深度介入票据交易n票据中介的一票多卖行为n假设某中介同某通道小机构关系不错,通道小机构将其违规开立的“同业户”和相关印章等借给中介机构使用,就等于
20、中介机构摇身变成了“银行”,再假设某一资金行长期通过该中介并借道上述通道小机构买入返售票据,出于某种原因,资金行买入的某一笔票据,只见票据清单、不见实物票即付款,那么最终款项就会以清单付款的形式打入“同业户”了。n一般情况下,该中介同若干资金行都有业务联系,那么通过清单付款的形式,就很自然地会一票多卖给多家资金行,“同业户”便成了通道小机构或中介的账户资金池,其后续操作将不受控制,风险非常高。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n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 n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不行),为境内(非境外)其他银行(不是本行)开立的,与本银行或者第三方发
21、生资金划转的人民币银行(注意是人民币,外币没说)存款账户。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n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n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该类账户以支付结算为主要目的,服务性质强。n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则是指用于同业存款(结算性存款除外)、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融资和投资的账户。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n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银行结算账户制度管理。除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按照专用存款账户开立,有异地开立专用存款
22、账户需要的,可以异地开立。n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在开户银行(其他银行)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应当逐户获得本银行一级法人的内部书面授权书。存款银行一级法人应当以正式发文的形式进行授权,明确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用途以及经办人员。存款银行为全国性银行,因分支机构数量较多等特殊情况直接授权确有困难的,可以授权一级分行授权,但一级分行应在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前将有关情况报告给一级法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n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上应当由存款银行一级法人和一级分行开立,二级分行确有开立需要的,应当由一级法人进行授权,不得转由一级分行授权。n存款银行支行一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得开
23、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异地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本地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n开户银行为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为开户银行二级分行及以上营业机构。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也不得为异地(跨县市)存款银行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可以为本地存款银行开立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n二级分行及以上营业机构可以异地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n执行同一银行分支机构首次开户面签制度,由开户银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亲见存款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严格执行证明文件原件的审核要
24、求,不得以审核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替代,必须采取双人复核制度。n至少采取2种方式对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其一是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进行核实;二是到存款银行上门核实或者通过本银行在异地的分支机构上门核实。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n银行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票据风险案件频发n票据交易电子化水平低,纸质票据风险难防 n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发展滞后,交易平台缺失,导致市场割裂、透明度低采取的工作措施n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n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n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票据交易平台
25、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6224号)n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第29号公告)n关于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73号)央行银监126号文n明确和重申票据相关交易机制,保证交易安全,是监管部门对银行与企业、银行与银行间发生的传统的票据业务的规范,是为稳定市场,避免市场出现重大案件及波动,引导市场逐步恢复秩序的短期规范性文件,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央行银监126号文n将承兑费率与垫款率等票据业务经营效益指标与风险管理类指标纳入考核,确保票据业务规模合理增长。强调银行应在承兑环节做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降低贴现与转贴现业务的套利空间。n对于纸质票据,银行应加
26、强票据交接、出入库管理,确保账实相符。n除电票业务中被代理机构须通过开立在代理机构的同业结算账户开展电票交易外,纸票交易不允许同业账户参与。n保证金来源,明确不得来源于贷款或贴现资金,应专户保管,不得挪用或随意提前支取。n规范贴现和贷款资金使用,贴现资金和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掩盖不良资产。央行银监126号文n规范纸质票据背书要求。受理转贴现业务时,拟贴入银行必须确认交易对手已记载背书,禁止无背书买卖票据;已贴入银行必须于转贴现业务当日在本手背书的被背书人栏记载本机构名称,保障自身票据权利。受理买入返售业务时,拟买入返售银行必须确认交易对手是最后一手票据背书记载的被背书人。央行银监126号文n转贴现
27、、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的交易双方应在交易一方营业场所内逐张办理票据审验和交接。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对应的票据资产需要封包的,交易双方应在买入方营业场所内办理票据审验和交接。票据实物应由买入方保管。n该规定禁止了买入行委托卖出行代保管票据,一定程度上避免多方交易、中介参与交易、以及银行员工带票带章交易的情况,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票多卖和清单交易的情况。规范和促进电子商票业务发展n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n增加电票业务主体: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资管公司等银行间债市交易主体可以通过代理接入的方式进入到转贴现市场。n企业申请电票贴现的,
28、无需向金融机构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n金融机构办理电票转贴现业务(含买断式和回购式)时,无需再签订线下协议,如有需约定的事项,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电票系统合同模块签订协议,或在备注栏内加注约定有关事项。规范和促进电子商票业务发展n直连接入电票系统的金融机构提供电票代理接入服务时,应对被代理机构基本信息及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且须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被代理机构进行核实确认(查询报文内容至少包括申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编号、金融许可证编号、查询事项等),被代理机构应给予同意接入或不同意接入的明确答复。规范和促进电子商票业务发展n各金融机构应在办理票据(含纸票)贴现、转贴现、质押等业务时,通过
29、查询电票系统以及中国法院网、法院公告网、人民法院报网站等方式,及时掌握票据是否被挂失止付或公示催告等信息。规范和促进电子商票业务发展n提升电票业务占比,确保电票承兑业务金额占比逐年提高:自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则上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电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n关于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的关于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的通知通知(银发【(银发【20172017】7373号)号)nECDS移交切换时间拟定为2017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在移交切换前,将有五次切换
30、演练。n2017年9月1日日终,ECDS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关闭。电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n2017年9月1日至移交切换期间,暂停受理ECDS系统参与者的准入、变更和退出申请。移交切换后,ECDS系统参与者的准入和管理统一纳入上海票交所会员管理体系中。n由人民银行组织修订电票的制定办法,并于移交切换前发布,在移交切换前,仍按现行制度执行。MPA与消规模n央行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明确指出“从以往的关注狭义贷款转向广义信贷,将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等纳入其中,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减少各类腾挪资产、规避信贷调控的做法。”如果该政策实施到位,就从源头上将消规模的必要性解除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