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2)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一、 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 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 安全生产责任倒查,由公司安全科根据事故的等级、性质成立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负责人和成员。四、 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一)、 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时间、地点、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二)、
2、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间接原因包括公司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定责任书的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是否按规定至少组织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是否按规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
3、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是否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事故;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挡,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工作任务是事否记录、落实;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五、 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六、 事故调查报告。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 七、 公司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八、 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