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NG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健康及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2、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应当对加气站的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
2、评价。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3、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进行生产、管理危险化学品。4、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5、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
3、,以确保其完好。6、安全技术措施(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危险品溢(逸)散。(2)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正常工作运行,杜绝跑、冒、滴、漏。7、个人防护措施(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2)严禁直接接触危险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内饮食。(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8、危险化学品的充装人员,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充装,不允许对到期报废、检测超期的钢瓶进行充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充装使
4、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9、报废处理(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10、事故应急救援(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安监局备案。(2)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上级政府主管职能部门。11、检查与考核(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职责权限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对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跟踪考核。 (2)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有关人员,由公司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