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试剂的贮存发放管理制度化学试剂的贮存发放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化学试剂的贮存和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检测不受试剂因素的干扰。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化验室对化学试剂、试液、标准溶液、贮备液、指示液、缓冲液的管理。3. 责任者:质检员、QC主管。4. 内容:4.1.化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环境:4.1.1.化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药品贮藏室。该室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的试剂失效、变质。4.1.2.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远离化验室、办公室。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4.1.3.化学试剂贮存室应有良好的耐腐蚀、防爆的排风装置,有恒温、除湿装置,保证随时开启,
2、运转良好。室温一般以1524,相对湿度以50%-75%为宜。4.1.4.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最好顶部装有通风设施,取用方便。4.1.5.化学性质与防火、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贮存室内存放。4.1.6.危险品应贮存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上述要求外,门窗应坚固且朝外开;易燃液体贮藏室一般不允许超过28。照明设施采用隔离、封闭、防爆性。4.2.化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4.2.1.化学试剂的贮存由专职保管员负责。4.2.2.该保管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4.2.
3、3.化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内。4.2.4.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须按其性质(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4.2.4.1.分类: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危险品、低温存放品等再次分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4.2.4.2.贮存:a. 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须密塞或蜡封保存。b. 爆炸品、剧毒品、易燃品、腐蚀品等应单独存放。c. 溴、氨水等应放在普通冰箱内,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存。4.2.5.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
4、,封口严密,标签完整。4.2.6.化学试剂保管员必须每周检查一次贮存温湿计。若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4.2.7.无标签的试剂未经验证之前不得发放。4.2.8.保持室内的清洁、通风、温湿度适宜,保证所贮存试剂的实际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4.2.9.每月检查一次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状况,以保证能随时开启使用。4.3.配制试剂的贮存:4.3.1.配制试剂一般在实验操作区内保存,这部分试剂除执行化学试剂的贮存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其稳定性变化。4.3.2.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一般贮存36个月为宜,过期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4.3.3.注意避免阳光直射,保持室内通风。4.3.4.注意室内温湿度的变化,夏季高温季节应放在冰箱内保存。4.3.5.配制试剂要封口严密,瓶口、盖损坏要及时更换。4.4.化学试剂的发放:4.4.1.试剂管理员负责试剂的发放工作。4.4.2.发放人检查包装完好、标签完好无误后方可发放。4.5 试剂、试液的配制及管理参照滴定液、标准溶液的管理制度。4 /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