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1.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1.2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1.3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车间、部门一把手参加。1.4会议内容及目的1.4.1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改和执行情况。1.4.2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剖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部署全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工作。2安全生产例会2.1安全生产例会每周召开一次;2.2会议由安全部部长主持;2.3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各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及相关部室主管安全副
2、部长。2.4会议内容及目的:2.5总结分析上周安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安全工作。2.6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解决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落实。2.7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定期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和调整工作重点。2.8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2.9 讨论、下发公司安全生产类管理制度。2.10 结合各个时期的工作特点,确定各阶段的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分析各阶段安全管理的成效和安全工作的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3、会议要求3.1 每月第一周安全例会由各单位正职参加。3.2 其他安全例会由主管安全主任、主管部长、助理参加;主管安全主任不能参加的,由单位正职或主管设备主任参加。3.3 参加安全例会单位迟到一次考核100元,旷会一次考核200元。3.4 安全例会要求做到“三有三落实”;三有: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三落实:组织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4、附则4.1本制度由安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4.3原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同时废止。 审批表起草部门初审编审组审核党政联席会批准日期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