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范围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及内容(一)报告程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二)报告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
2、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三、生产安全事故组织领导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一)事故发生后
3、,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五、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措施(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