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电话话费报销暂行规定总部移动电话报销规定为了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提高员工业务联系效率,同时有效控制公司总部移动电话费用支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总部员工移动电话使用要求1、 公司予以报销话费的员工的移动电话需告知总部办公室,由办公室统计后向各部门公布,供员工工作业务联系使用,未公布的移动电话号码不予报销。每位员工的移动电话应告知主管领导,供紧急情况联系用。2、 公司予以报销移动电话话费的员工,应做到8:0024:00开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公司安全员应做到24小时开机),并及时接听电话。由于不接听电话(无合理原因解释),而延误工作者,当月话费不予报销,并将追究工作责任。3、 使用移动电
2、话应坚持节约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在办公室应尽量使用固定电话。二、总部员工移动电话费用报销办法1、 基本原则:促进业务开展,保证工作正常联系,根据具体岗位需求不同核定员工移动话费报销基础标准。2、 报销标准:核定基础标准内话费实报实销,超额20%以内部分报销该超额部分的80%,超额20%-50%以内部分报销该超额部分的50%,超额50%以上部分不予报销。3、 报销范围限制:国际长途话费不予报销(因业务需要特殊批准除外),信息费等新业务费每月20元以上部分不予报销。4、 报销流程:员工每月需先自行缴纳话费,凭标准的移动话费发票按规定标准报销。5、 原公司统一划拨话费部分全部取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员
3、工须自行缴纳话费,按规定凭票报销。三、具体话费标准1、 总部职能部门话费标准(单位:元/月)岗位(职务)基础费用标准(元/月)备注总裁实报实销个人需承担50元业务副总裁900财务副总裁700办公室办公室经理300大区总经理150计划经理200行政经理150秘书、信息系统人员、行政人员100司机200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300招聘、薪酬、培训、绩效、区域人力100市场部部门经理650业务经理450大区主管350其他人员100销售行政部部门经理300销售行政100区域运营部 部门经理500 区域财务经理400其他业务经理400助理100财务部 财务部经理300业务经理100资金会计300税务会计10
4、0出纳150物流部部门经理300物流主管100运输100库管100审计部部门经理300审计人员100其他部门部门经理300合计费用2、 总部事业部话费标准(单位:元/月)CDMA事业部、GSM事业部新业务事业部网络终端事业部总经理:1500元总经理:900元总经理:1500元副总经理:1200元副总经理:900元副总经理:1000元总经理助理:1000元其它人员:600元区域销售经理(大区):1000元区域销售经理(小区): 800元分公司销售经理:500元分公司销售代表:200元产品经理:800元产品助理:200元市场经理:700元市场助理:400元部门助理:100元四、生效日期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分公司管理平台电话报销标准分公司人员标准(元/月)备注总经理250兼职总经理按事业部标准报销财务经理200出纳100库管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