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服务区安全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某服务区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一、目的规范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安全设施有效,能正常使用。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服务区和各部门安全设施日常管理。三、内容1、本制度所指安全设施设备是指服务区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各部门、班组和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的相应的检测、通风、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起隔离操作的种类设备设施等。2、安全设施建设(1)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2)服务区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当地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
2、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了本服务区相适应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救援器材。(3)服务区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4)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他用。(5)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危险性,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器材,如:消防面具、口罩、防尘口罩、乳胶手套。防护器材应放置在事故柜内。3、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1)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台帐,并把安全设施的维修列入年度维修计划。(2)各部门必须将本部门安全设施列入日常检查表内,由巡检人员进行日常检查。(3)服务区依据上级有关标准和安全规程,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周期性检查和校验。(4)安全设施如有损坏,使用部门应立即组织维修或更换。(5)安全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因施工需要须将安全设施暂时拆除的,应征得服务区同意后方可进行。拆除后应设明显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4、安全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或经检查、校验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报废并及时补充。5、服务区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设施的检查和考核工作。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