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输出(派遣)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劳务输出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劳务输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输出人员的安全管理。3、劳务输出种类3.1劳务派遣工:指公司派出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3.2工序承包:指公司对其他单位某一工序实施的整体承包作业。4、管理要求4.1劳务派遣工4.1.1在劳务派遣时,要对职工所从事的岗位及作业环境进行现场安全评估,保证作业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4.1.2在劳务派遣时要明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与对方单位的沟通协调
2、工作。如有带队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4.1.3劳务派遣人员应自觉遵守派驻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服从派驻单位的统一领导、指挥、调配。4.1.4劳务派遣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所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所辖设备安全性能,增强自我防范能力。4.1.5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要求单位落实整改,对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向公司反映。4.1.6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行为有权拒绝。4.1.7公司要定期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况进行跟踪监督、考核。4.2工序承包4.2.1工序整体承包性质的作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公司负责。4.2.2项目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结合现场实际,依据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4.3工伤事故的处理公司人事部门在签订劳务输出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救援、救治、赔偿、善后等事宜应做出明确规定,具体事宜按合同执行。 2 / 2